国际商法第5版课件12.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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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法(第五版)【沈四宝刘刚仿编著沈四宝刘刚仿编著】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经全国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列目录CONTENTS第一章导论第二章合伙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第四章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五章商事合同法第六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目录CONTENTS第七章产品责任法第八章代理法第九章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第十章海上保险法第十一章票据法第十二章国际商事仲裁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成立第三节合同的履行商事合同法第五章导入案例被告拥有一块位于丁威迪(Dinwiddie)的土地,面积471.16英亩。1952年12月20

2、日晚,原告在被告经营的餐厅中向被告表示:“我敢打赌你不会以5万美元的价格卖掉那块地。”被告回答:“我会,因为你根本不会出价5万美元。”原告表示他确实愿意出价5万美元,并请求被告以书面订立合同。被告随手取出一张餐厅收据,在收据上写明“兹同意将土地以5万美元出售给原告”并在收据上签名。原告请求被告之妻亦在字条上签字。被告之妻原本不愿意,但被告私下向其表示,原告肯定无足够资金,整个事件只不过是个玩笑,被告之妻遂在字条上签名。该字条由原告自行取走,原告还拿出5万美元给予被告,但被告并未接受。原告持该字条,聘请律师调查土地的所有权,但当原告准备办理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时,被告表示合同并未成立,原告遂向法院

3、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导入案例原告主张自己提出口头要约后,曾与被告讨论40多分钟,被告既然已经以书面承诺,则合同成立。被告主张合同订立时,双方已经小酌数杯,且被告当时认为原告无法拿出5万美元现金,为让原告难堪,于是随手取出纸张书写,此事纯属玩笑,故合同不成立。法院查明被告当初购买土地的价金是12 000美元,并缴纳了6 300美元的税款。因此,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成立。问题问题:1.你认为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当事人双方是否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3.当事人饮酒后是否具有缔约能力?4.当事人之间的玩笑是否可以达成合同?一一、合同法和合同的概念、合同法和

4、合同的概念(一)合同法的概念(二)合同的概念二二、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一)合同的法律特征(二)合同的分类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三、合同法三、合同法的渊源的渊源合同法的渊源是指合同法的表现形式,大陆法系合同法的渊源主要为成文法。应当注意的是,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有关合同法的国际条约是国际合同法的重要渊源,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组织制定并于1980年维也纳外交会议通过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成立的基本法律步骤一、合同成立的基本法律步骤(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2.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的条件3.要约的拘束力4.要约的消

5、灭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2.一项有效的承诺应具备的条件3.承诺的生效时间4.承诺的撤回5.承诺的方式二、一二、一项有效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项有效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一)对价与约因1.英美法中的对价2.法国法中的约因3.德国法中的约因(二)当事人的订约能力1.自然人的订约能力2.法人的订约能力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二、一项有效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二、一项有效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三)合同的形式1.合同形式的分类2.合同采用要式形式的作用3.各国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第二节合同的成立(四)合同必须合法1.大陆法关于违法合同的规定2.英美法关于违法合同的规定3.我国民法典关于违法合同的规定4

6、.违法合同的法律后果二、一项有效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二、一项有效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五)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必须属实1.错误2.诈欺3.胁迫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三、合同的解释三、合同的解释(一)意思说(二)表示说(三)综合说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二)合同履行的原则第三节合同的履行二、违约二、违约(一)过失责任原则(二)催告制度1.催告的概念2.当事人催告的条件3.催告的作用4.催告的方式三、违约三、违约的形式的形式(一)大陆法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1.德国法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2.法国法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第三节合同的履行(二)英美法关于违约形式的

7、规定1.英国法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2.美国法关于违约形式的规定3.英美法中的先期违约4.英美法中的履行不可能四四、违约的补救方法、违约的补救方法(一)实际履行(二)损害赔偿(三)解除合同(四)禁令(五)违约金第三节合同的履行五五、情势变迁、合同落空与不可抗力、情势变迁、合同落空与不可抗力(一)情势变迁1.情势变迁的概念2.情势变迁的演变和发展3.情势变迁的适用条件4.情势变迁的法律后果第三节合同的履行(二)合同落空1.合同落空的概念2.不能视为合同落空的情形3.可以视为合同落空的情形(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含义2.不可抗力的类型3.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本章小结】合同法是国际商法中最重要的

8、内容之一。了解合同的法律特征与分类,是掌握本章内容的基础和关键。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法律步骤,也是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必须明确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承诺的法律特征及生效的时间,要约的撤销或撤回、承诺的撤回的时间及法律效力。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包括:对价与约因、当事人具有订约能力、采用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必须合法、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真实等。当事人就其使用的语言、文字或意思表示不清或考虑不周等引起的双方的争执,应由法院或仲裁机构遵循合同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对合同作出解释,从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五章商事合同法【本章小结】合同得到顺利和圆满的履行,是双方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双方应按

9、合同的规定,或按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惯例或贸易惯例来履行。如果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没有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行为,都属于违约。根据判定违约的原则来判断违约的方式和违约程度的轻重,从而确定违约的救济方法: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解除合同、禁令、违约金等。一般来说,在订立合同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地履行合同,都要负违约的责任。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之后,发生了某些情况阻碍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这些事件的发生,按照订约当事人的意思是不属于当事人所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之内的,则应当作为例外情况来处理。这些情形主要是指:情势变迁、合同落空和不可抗力。第五章商事合

10、同法【重要概念】1.合同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所达成的协议。2.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界定合同、订立合同、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的解释和适用、各类合同的法律规范等。3.准合同准合同(quasi contract):又称为法律上默示的合同(implied-in-law contract),是英美法中衡平法的概念。它是指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或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而依法应当承担义务;否则,会出现有关当事人不当得利的情形。准合同不是一个实际上的合同,而是指法律

11、允许原告就原告已给予被告的利益,而从被告处得到救济。4.要约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5.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6.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第五章商事合同法【重要概念】7.对价对价:是指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或是他方当事人克制自己不行使某项权利或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8.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9.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

12、合同。10.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法律上不要求按特定的形式订立的合同。11.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取得他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12.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是指任何有订约能力的人,都可以按照他们的意愿自由地订立合同,即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由地选择订约的对象,并可自由地同订约对方商定合同的内容。13.错误错误: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构成他们之间交易基础的事实在认识上发生了误会。14.诈欺诈欺: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第五章商事合同法【重要概念】15.合同法中的胁迫合同法中的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某种使对方当事人发生恐怖为目的的故意行为,迫使另一方当事人在不得已的情

13、况下接受强加的合同条件的行为。16.不正当影响不正当影响: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或利用其特殊地位,以订立不公平的合同为手段从中谋取额外利益的行为。17.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约定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的行为。18.违约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没有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行为。19.催告催告: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合同的通知。20.给付不能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的义务,而不是指有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去履行。21.给付延迟给付延迟:是指债务已届履行期,而且是可能履行的,但债务

14、人没有按期履行其合同义务。22.积极违约积极违约: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作为了不应当作为的情事而引起的违约。第五章商事合同法【重要概念】23.对流条件对流条件: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地履行各自的义务,或者至少是每一方当事人是同时准备并愿意履行各自的义务。24.先决条件先决条件:是指以一方当事人首先履行某种行为,或以某种事件的发生,或以经过一定的时间,作为对方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25.后决条件后决条件: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如发生某种事件,履行合同的义务即告消灭。26.违反担保违反担保: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随附条款。在违反担保的情况下,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向违约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27

15、.先期违约先期违约:又称先兆违约、提前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即明确表示他届时将不履行合同。28.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债权人损失的责任,是违约的一种救济方法。29.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第五章商事合同法【重要概念】30.禁令禁令:在合同法中作为救济方法的含义是指由法院作出的,强制合同的当事人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某项消极的义务,即由法院判令被告不许做某种行为的命令。3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当债务

16、人违反合同时,应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钱。32.情势变迁原则情势变迁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之后,作为该项法律关系的基础的情事,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得到的变化,如果仍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应当对原来的法律效力作相应的变更的一项法律原则和制度。33.合同落空合同落空:指合同签订后,非因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使当事人订约时谋求的商业目的受挫,致使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使得合同的履行从商业上看已作为不可能或非法,则合同当事人没有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34.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双方订立合同之后,其中一方遇到

17、了人力所不能控制的、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意外事故,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遇到事故一方可免除责任,而另一方则无权提出损害赔偿。第五章商事合同法【思考与练习】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合同法?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2.什么是准合同?3.什么是要约?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4.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5.什么是要约的拘束力?在要约拘束力问题上,大陆法和英美法的规定有哪些分歧?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如何折中调和的?6.什么是承诺?一项有效的承诺应具备哪些条件?7.大陆法和英美法在承诺生效问题上有何不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如何规定的?8.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9.在英美法中,什么是

18、“已履行的对价”?什么是“过去的对价”?二者有何相似和主要区别?第五章商事合同法【思考与练习】10.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些类型?11.什么是要式合同?什么是不要式合同?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合同形式问题上一般采用什么原则?要式合同的作用是什么?12.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的形式是如何规定的?13.在英美法中,签字蜡封合同和简式合同有何不同?14.在错误对合同效力影响问题上,法国法和德国法有何区别?15.在错误对合同效力影响问题上,英国法和大陆法有何区别?16.什么是诈欺?什么是“不正确说明”?“不正确说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7.什么是胁迫?什

19、么是不正当影响?18.什么是合同的履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哪些?第五章商事合同法【思考与练习】19.什么是违约?在违约构成方面,英美法和大陆法的主要差异是什么?20.何谓催告?催告的作用是什么?21.在英美法中的“条件”有哪几种含义?何谓“担保”?何谓“中间性条款”?22.什么是实际履行?在实际履行问题上,大陆法和英美法的规定有何不同?23.损害赔偿的方法有哪两种?德国法、法国法和英美法对损害赔偿方法的规定有何不同?24.什么是违约金?大陆法系中德国法和法国法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有何区别?25.情势变迁原则的内容有哪些?26.什么是合同落空?合同落空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27.什么是不可抗力?它包括哪些情形?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第五章商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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