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商法国际商法主讲教师:姜玉梅、杜昊主讲教师:姜玉梅、杜昊章节构成章节构成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合同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四章 合伙企业法第五章 独资企业法章节构成章节构成 第六章 关联企业相关法律制度第七章 国际商事代理法 第八章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法 第九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第一章 绪论本章的教学目的本章的教学目的 本章是关于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问题。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和渊源;掌握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初步建立法律观念。第一章第一章 绪论绪论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第一节第一节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第二节
2、第二节中国法律制度概述第三节第三节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一、国际商法的概念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or International Trade 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合。概念分析概念分析1.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2.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1.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和
3、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2)表现形式不同:道德存在于认的思维中(3)具体内容不同: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4)实现方式不同:道德依靠社会舆论(5)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更为广泛,深刻2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律规范的总合 A A.国际商法“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B B.商事关系包括:(
4、)()商事组织关系()()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一、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具有以下特征特征:1.国际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具有国际因素的关系;2.国际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商事关系;3.国际商法仅指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统一实体规范。二、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 古罗马时期出现了商法规范(萌芽)11世纪威尼斯商人习惯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 (丧失了国际性)二战后统一的
5、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三、三、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的渊源(一)国际商事条约(一)国际商事条约(二)国际商事惯例(二)国际商事惯例(三)法律重述(三)法律重述(五)司法判例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五)司法判例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四)示范法(四)示范法(六)学说(六)学说(一)国际商事条约(一)国际商事条约 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条约,是国家间缔结的、规定缔约国在国际商事交易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按条约的缔约方数目划分,可分为双边、区域性和普遍性国际条约。思考:国际商事条约作为国际商法渊源的利弊?(二)国际商事惯例(二)国际商事惯例1.1.国际商事惯例的含义和性质国际商事惯例的含义和性质 国际
6、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usageusage),指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所形成的为交易当事人所承认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如INCOTERMS2000,UCP500)从性质性质上说,国际商事惯例既不是国内习惯法,也不是国际公约意义上的习惯法,而是商人间的自治性惯例。国际商事惯例作为国际商法渊源的优点优点:(1)可以通过各国商人的认同和接受,获得普遍性;(2)具有灵活性,可随国际商业的变化与时俱进。(二)国际商事惯例(二)国际商事惯例2.2.国际商事条约与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条约与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商事条约的一些内容往往是对国际商事惯例的编纂,国际商事惯例并不因为被编纂就消
7、失。国际商事条约仅对缔约国有约束力,而国际商事惯例对缔约国和非缔约国均有约束力。适用顺序:在一个具体的商事案件中,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因国际条约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若国际商事条约是强制性条约,则应优先于任意性的国际商事惯例;若是任意性条约,则任意性的国际商事惯例应优于条约适用。(三)法律重述(三)法律重述法律重述:法律重述:将判例法系统化、条理化和简单化。组成组成:黑体条文(black-letter clause)、正式评论、实例阐释、报告员注释 法律重述与通则的区别法律重述与通则的区别 重述的对象仅限于判例法,不涉及惯例和习惯(四)示范法(四)示范法示范法示范法,在国际商法领域
8、指由国际机构制定的供各国立法机构起草本国商事法时采纳的法律,如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电子商务、商事仲裁方面的示范法。示范法旨在减少各国民法商法的差异,而非形成统一的法律 示范法也可能被国际商事主体视为一种商事惯例。(五)司法判例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五)司法判例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内司法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是主要的法律渊源,法院的判决作为“先例”,其中的法律规则成为同级和下级法院判案时所适用的法律。而在大陆法系和我国,判例则不构成法律渊源。(六)学说(六)学说如果学说对法律的解释或发展合乎规律,澄清了法律规定的模糊内容或填补了法律的漏洞,并被法官采用,则也可起到法律的作用。第二节第二节 资本主
9、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成及其特点 一、一、法系法系 二、二、西方两大法系西方两大法系 三、三、罗马法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影响罗马法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影响四、四、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五、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六、六、两大法系的区别两大法系的区别七、七、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一、法系一、法系法系即比较法学家按照历史传统和形式特对世界各国法律所作出的分类。二、西方两大法系二、西方两大法系1 1、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即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和德国 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逐
10、步形 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2 2、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即以中世纪英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 和美国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 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三、罗马法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影响三、罗马法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影响(一)(一)罗马法罗马法(二)(二)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三)(三)罗马法对英美法系的影响罗马法对英美法系的影响(一)罗马法(一)罗马法 罗马法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即从公元前六世纪罗马国家形成时期起至东罗马帝国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时止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其中主要是指从公元前五世纪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开始,到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安编
11、纂的国法大全为止这一时期的法律。国法大全集罗马法之大成,对世界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国法大全国法大全由四部法律汇编组成由四部法律汇编组成:(1)学说汇编它收集了罗马历史上著名的法学家的著作。(2)法学阶梯是一种法学教本。(3)优士丁尼安法典是历代皇帝敕令的汇编。(4)新律是优士丁尼安在编纂上述法典后颁布的敕令,由私人编纂而成(二)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二)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 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是直接的直接的,而且是深刻的深刻的。八世纪随着罗马帝国的覆灭,罗马法失去昔日的辉煌,仅存在与人们的记忆中。但是到十一世纪,地中海经济贸易的繁荣使罗马法从又复兴,意大利成为最早接受罗马法的国家。国法
12、大全不仅在法学教学中被认为是最理想的法律制度,而且在法院的实践中也得到了贯彻执行。十三世纪开始法国和德国大规模的学习和研究罗马法,并以罗马法为基础形成了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欧洲其他国家也广泛的吸收和借鉴罗马法,促成了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三)罗马法对英美法系的影响(三)罗马法对英美法系的影响 罗马法对英美有一定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1)对教会法的影响)对教会法的影响。教会法的主要渊源是罗马法。教会法院主要管辖有关家庭关系遗嘱继承和海事方面的案件,在这些领域中,罗马法对英国普通法的形成有很大影响。(2 2)对商法的影响)对商法的影响。英国的商法同欧洲各国的商法基本一致,受罗
13、马法的影响很大。(3 3)对衡平法的影响)对衡平法的影响。为匡正普通法的不足,十四世纪英国设立了独立的衡平法院,由于其法官多由精通罗马法的僧侣担任,他们可以参酌罗马法的规定来处理案件,因此罗马法就渗入了衡平法。四、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四、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一)(一)大陆法的结构大陆法的结构(二)(二)大陆法的渊源大陆法的渊源(三)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一)大陆法的结构(一)大陆法的结构1.1.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公法和私法私法两大部分。公法公法 是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 私法私法 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
14、包括所有权、债权、家庭与继承法等。2.2.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法典(二)大陆法的渊源(二)大陆法的渊源1.法律法律。包括宪法、法典、法律、条例和司法解释等。2.习惯习惯。法国、意大利等国认为,习惯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法官必须援用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但德国和瑞士把法律和习惯相提并论3.判例判例。原则上不承认判例的效力,但也有例外。4.学理学理。一般来说,学理不是法的渊源。但学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虽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之处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1.1.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各国法院分为三级:(1)第一审法院 (2
15、)上诉法院 (3)最高法院2.2.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并存。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并存。如行政法院等如行政法院等。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一)(一)英国法英国法 (二)(二)美国法美国法(一)英国法(一)英国法1.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结构: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两部分。二者的区别二者的区别()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只有金钱赔偿和返还原物两种救济 方法,衡平法新增了实际履行和禁令。()诉讼程序不同。普通法法院设陪审团,采取口头询问方式审理案件,衡平法法院不设陪审团,采书面方式审理案
16、件。(3)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王座法庭适用普通法的诉讼程序,枢密大臣法庭适用衡平法的诉讼程 序。(4)法律术语不同 (一)英国法(一)英国法2.2.英国法的渊源英国法的渊源A.A.判例法判例法。B.B.成文法成文法。只是判例法的补充,要通过判 例法才能 起作用。C.C.习惯习惯。只有年前的习惯才具有 约束力。(二)美国法(二)美国法1.1.美国法的结构美国法的结构A A.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把成文法作为对判例法的补充和匡正。B.B.把法律分为联邦法和州法两部分把法律分为联邦法和州法两部分。*根据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条的规定: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属于州。即
17、各州的立法权是原则,联邦的立法权是例外。但联邦的法律高于各州的法律。在民事立法方面,联邦的立法权范围主要包括银行工业、国际贸易、州际贸易、专利权和税收等(二)美国法(二)美国法2.2.美国法的渊源美国法的渊源 ()判例法 ()成文法六、两大法系的区别六、两大法系的区别、法律结构不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的作用,主张编纂法典。英美法系强调判例法的作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合一。、诉讼程序不同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式”,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裁定者的角色。、对法的分类不同对法的分类不同。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法律术语不同法律术语不同。七、
18、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七、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两大法系相互取长补短,但不可能彻底融合 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法律制度概述中国法律制度概述一、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二、二、中国法律的渊源中国法律的渊源 三、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四、四、中国的司法制度中国的司法制度 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 古代中国的法律制度最早产生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的夏代夏代。夏、商、西周夏、商、西周是我国奴隶制法律形成和发展的时期形成和发展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魏国大夫李悝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法典法经。中国封建法
19、律制度在唐朝达到鼎盛,唐律和唐律疏议成为中国封建法律的典型代表。对后世及亚洲其他国家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清末统治者被迫参照西方国家的法律修改封建法制。新中国建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逐步形成并日益完善二、中国法律的渊源二、中国法律的渊源(一)制定法:制定法: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二)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三)判例判例。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都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 (一)民法与(一)民法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 民法是调整平
20、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通则是民事基本法,分九章,共条。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公民第三章法人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七章诉讼时效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附则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二)经济法(二)经济法 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商法(三)商法 是调整商事主体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四、中国的司法制度四、中国的司法制度(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一)人民法院的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二)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制度(二)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制度 .合议制度。.调解制度。.两审终审制。.审判监督制。.回避制度。本章回顾本章回顾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第一节第一节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第二节第二节中国法律制度概述第三节第三节思考题思考题1、如何理解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2、简述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3、如何理解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4、随着国际商事活动的发展和演进,国际商法的调整范围应如何适用国际商事活动发展变化的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