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班主任安全教育专题培训 有利于增强学校的安全意识,规范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有利于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 2002年6月25日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2001年7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就读
2、的中小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等影响人身健康的事件。三个要素:主体要素:中小学生 时间、空间要素:即“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在家中、学生在暑假自行安排的活动中发生的伤亡,虽然事故主体仍然是中小学生,但是因为与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无关,不适用本办法)。损害内容要素:只限于身体损害。(学生在校学习时,财物被窃、被毁坏,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畴)。一个基本联系:即事故性质特征,指伤亡事故与学校实施教育活动及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活动的相关性。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的职责。强化学校安全措施,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3、(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一)(一)“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教育教学活动期间”的界定的界定 学生在校上学时间,包括上课期间、在校午餐午休时间、课间休息时间,以及住宿制学生住宿期间等。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间。视为“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作出返校等活动安排,要求学生到校。视为“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虽然地点在学校,但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关,不能视为“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二)事故责任的界定(二)事故责任的界定 完全由学校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
4、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适当分担经济损失。保险对象和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本市学校设置条件,由市或区主管部门举办获批准的公办和民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也基本参加了校方责任险。特点:校方责任险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配合上海市人大通过的为上海市中小学校专门开发的新险种。其特点:保障的是学校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校方的过错等原因,造成在校注册学生伤害所应承担的责任。l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发生在
5、体育课较多,自由活动,老师离开操场地。l安排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某学校一班级在上化学实验课时,由于教室未能按照相关教学规定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导致学生点酒精灯时被烧伤。l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如黑板尖角裸露,楼道过窄,护栏低,教学楼、操场路面不平整等。l食品、饮用水问题。l安排劳动、体育运动超出正常学生承受能力的。l明知学生体质特异的,在教学活动中未予以适当照顾。l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救助的:如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运动会中受严重运动创伤,而学校不及时送其到医院救治,导致学生伤情恶化。l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关键是与职务行为有关,但不包括学校的默认或允许等故意行为,如我们有
6、所小学数学老师老学生耳朵,导致学生耳朵受损。l其他学校应该承担责任的情况。l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l医务人员不合格及医疗保健制度不达标引发的学生赔偿责任。l安全保卫制度不达标引发的学生赔偿责任。l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不达标引发的学生赔偿责任。l学校聘用不适宜担当教职员工人员引发的学生赔偿责任。l学校出租场地不当引发的学生赔偿责任。l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不适宜学生从事的活动而引发的赔偿责任。l校内发生的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意外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l校内发生的学生拥挤所造成意外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l校车原因引发的学生赔偿责任。l学校的故意行为。l学
7、校默许或放任其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l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学生已脱离学校监护范围的。l学校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安全,仍继续使用的。l学生自伤、自杀,学校及其教职员工没有过错的。l学生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被殴打时的正当防卫行为除外。l学生体质特异,被保险人事先不知情的。l学生突发疾病,被保险人采取的救护措施并无不当的。l学生本人或他人过错,而被保险人的行为并无不当的。l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l战争及类似战争行为。l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平安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l学校责任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可向平安保险公司索赔。非学校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可
8、向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公司进行索赔(如中国人寿等)。l两种保险为学生提供了完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障。两种保险为学生提供了完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障。l两者赔偿范围不同:意外伤害保险仅赔付医疗费一项,而校方责任赔付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护理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一旦学生出险学校学校结束结束向相关向相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向上级教向上级教育管理部育管理部门汇报门汇报向平安保向平安保险公司报险公司报案案(咨询咨询)学生伤害学生伤害事故是否属事故是否属于校方责任于校方责任是否投是否投保学生意保学生意外伤害险或外伤害险或医疗险医疗险是是否否l学生发
9、生伤害事故后,校方可先自行判断事故责任,并立即通知青保办及平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同时将书面报告传真至62078025,然后拨打理赔负责人电话向其确认(理赔人:饶茜,工作电话:62494565,手机1379549098)l公司理赔人受理赔案,根据校方责任与校方商谈赔偿事宜。如涉及诉讼,请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及时与理赔人联系,律师费应控制在3000元以内。l受伤学生治疗结束后,学校向公司寄送完整的理赔材料。l公司理赔人根据理赔材料理赔,向学校确认金额,结束并将赔款划入学校指定账户。l学生出险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平安保险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学校不得作出任何关于赔偿的承诺。l公司的赔偿范围限于依法应负责赔偿
10、学生的直接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营养费、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护理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等。l学校应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竭力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l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并通知学生家长,对判断属于校方责任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及时按照理赔流程向青保办报案。“三及时”:及时救护、及时通知、及时上报。l必要时应及时就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向周围的老师学生调查问询,做好笔录。l校方责任险的索赔有效期:两年。即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索赔要求。l下列情形公司不予受理:出险时间为2年之内且在公司承保之前发生的学
11、生伤害事故(如:2008年10月接到的索赔案件,但事故发生在2007年9月1日前的)报案拖得越久,索赔成功率越低l学校如果未征得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与作为当事人的学生或学生家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定责定损,而不需要按照学校和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进行赔付。l若当事人进行诉讼,学校也须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并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后才可获保险公司给予的诉讼费用。协商调解诉讼最终途径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中,没有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是经协商、调解
12、后再诉讼还是直接诉讼,但诉讼是最终途径。一、校方全责案例:2008年3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体育课上,两学生在操场上玩跷跷板游戏,跷跷板忽然断裂,一学生摔伤脚腕骨折。学校负全责的理由:因为学校没有为学生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学设施设备,对该件事故要负全部责任。二、公平责任 是指: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适用公平原则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严格界定学校是否属于当事人。在课间休息或学生自由活动等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是当事人;若难以界定校方责任的,建议向公司咨询。(2)如适用公平责任处理,则一般最高赔付已发生的医药费的50,并且医药
13、费中不可报销(自费)部分,不予理赔。(注意实践中告知家长进口钢针的费用)(3)体育课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则适用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案例:某学生在上体育课打篮球时不慎摔倒,造成骨折。三、校方无责 1、课下发生的事故 2、学生之间打闹 3、摔伤场合不同,学校责任不同课下发生的事故案例:两中学生在课间休息打羽毛球,张某的球拍意外脱手击中原告学生李某面部,造成李某左眼受伤。事后学校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医院诊断:李某“左眼球破裂伤,右眼球摘除”。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残程度为七级伤残。李某将张某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误工、伤残补助、精神损失等费用7.8
14、万元。课下发生的事故分析:课下发生的事故分析: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在学生在校园内自由活动、休息时间,也是教师准备上课或休息的时间。此时,学校是通过校规校纪、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约束学生的,无需教师亲自直接管理和保护学生呢个。张、李两同学均为中学生,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学校对两同学间打羽毛球这种适合其年龄并有益健康和成长的游戏没有加以禁止,未有不妥之处。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与两位同学的监护人取得联系,并立即派车将李某送至医院抢救治疗,避免了不良后果的加重和损失的扩大,最大限度履行了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履行了自己相应的职责,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张将李致伤,理应承担赔
15、偿责任。学生之间打闹案例学生之间打闹案例(略)注意:课内发生与课外发生的赔偿后果不同。如:某校某班老师在讲台上课,后排有几个学生不注意听课,开始打闹,而老师却视而不见,不加制止。这时,一名学生突然挥拳将另一学生打伤。此案中,你认为学校有责任吗?理由?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老师虽然在岗位上,但是对学生的打闹行为并未及时制止,从而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这是一种在岗位而未履行职责的失职行为。挥拳打人的学生有责任,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醒: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都是在老师的视野范围内的,老师应当积极地履行职责,时时注意学生的言行。一旦发现学生有可能危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
16、否则,即使教职员工在岗位,仍属于失职行为。l08年5月,小红在学校图书馆内摔倒,造成左臂骨折,住院治疗一周。l同年12月,其在水泥地操场参加篮球比赛时又一次摔倒,造成右臂骨折,再次住院治疗一周。l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红在图书馆内摔倒受伤,并无证据证明图书馆地面存在瑕疵致其摔倒。她摔伤是自己行走不慎所致,学校无需承担责任。l小红参加篮球赛时摔伤,因为比赛是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双方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有红红和学校分担责任。l一、学校说明 此类文书适合于学校出面协调已解决的伤害事故,主要证明经费支出的缘由,由区青保办(或综合教育科)证明,规范学校经费适用所用。格式:1、写明受伤学生的基本情况(姓
17、名、性别、年级)2、事故发生的简要说明3、学校处理的意见4、学校盖章落款l二、调解协议书l甲方:樊某,男,1990年10月生,学校初三学生,现就读于学校,家住南汇区祝桥村101号。l法定监护人樊国龙,男,系樊乐赢同学父亲,住址同上。l乙方:南汇区初级中学l法定代表人:,系校长。l案由:学生校园伤害事故l 2006年3月27日下午,初三学生樊某在学校组织的体育训练中不慎造成锁骨骨折,经调解,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l一、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因伤害事故而引发的全部费用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其中壹万元乙方已支付甲方,签订本协议时,由乙方再给付甲方人民币陆仟元)。l二、双方签订协议后,樊乐赢同学就此伤情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监护人负责,与乙方无关。l三、双方无其他经济纠葛。l四、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次伤害事故的调解终结。l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l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l甲方签名:乙方(盖章):l 年 月 日 成为校长的好助手!调解学生伤害事故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