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活动主体在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经济活动主体在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合同成为联合同成为联结当事人的桥梁或纽带。结当事人的桥梁或纽带。合同法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与效对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追究、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力、合同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追究、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式等均有明确的规定。重点问题重点问题 了解合同立法的现状了解合同立法的现状;理解各种有名合同的主要规定理解各种有名合同的主要规定;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合同的主要条款掌握合同的主要条款;掌握违约的掌握违约的判断标准。判断标准。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特性合同特性: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是两方及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两方及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之民事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之民事法律行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做不同分类,主要把握其特性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做不同分类,主要把握其特性.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合同标题及当事人合同标题及当事人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
3、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者酬金;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一般条款。责任;争议解决方法;一般条款。合同的签署及附件合同的签署及附件 要约:要约: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条件;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撤销与要约的条件;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失效。承诺: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完全同意要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一种权利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一种权利,一旦承诺一旦承诺,合同合同即为成立。即为成立。承诺的条件
4、;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条件;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撤回。选择程序;竞争程序。选择程序;竞争程序。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及程序合法;合同标的确实可行。内容及程序合法;合同标的确实可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恶意恶意串通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制性规定;无效的免责条款。无效的免责条
5、款。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代理权终止后,而相对人而相对人(合同签订的另一方合同签订的另一方)有理由相信有理由相信其确有代理权而与之签订的合同。其确有代理权而与之签订的合同。须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1):(1)行为人为无权代理签
6、订合同行为人为无权代理签订合同;(2);(2)合同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之签订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之签订合同;(3);(3)合同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合同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4);(4)行为人与合同相对人之行为人与合同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合同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履行合同义务而事先提供的保证方式。当事人为确保履行合同义务而事先提供的保证方式。保证:保证:保证的种类;保证人的限制;保证期限。保证的种类;保证人的限制;保证期限。定金:定金:定金的规则;与预付款的区别;与违约金的区别。定金的规则;与预付款的
7、区别;与违约金的区别。抵押:抵押:抵押财产的范围;抵押登记;不转移占有;有优先受抵押财产的范围;抵押登记;不转移占有;有优先受偿权;流质条款无效。偿权;流质条款无效。质押:质押:转移占有;质押登记;有优先受偿权。转移占有;质押登记;有优先受偿权。留置:留置:法定范围;以动产为限;拒绝交付权;孳息;保管费;法定范围;以动产为限;拒绝交付权;孳息;保管费;优先受偿权;保管义务。优先受偿权;保管义务。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情势变更。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情势变更。质量要求不明确;价款或者酬金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质量要求不明确;价款或者酬金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履行方
8、式不明确;履行费用的负确;履行期限不明确;履行方式不明确;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其他不明事项。担不明确;其他不明事项。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代位权;撤销权。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债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债权人只能向自己的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为了保权人只能向自己的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施,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债权人向自己的障债权的实施,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债权人向自己的债务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A(债权人)(债权人)原告原告
9、B(债务人)(债务人)第三人第三人C(次债务人)(次债务人)被告被告债务人的行为一般情况向不受债权人的影响。但是,债务人的行为一般情况向不受债权人的影响。但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施,在特定情况下赋予债权人对为了保障债权的实施,在特定情况下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降低自己偿债能力行为的债务人不当降低自己偿债能力行为的权,以回权,以回复债务人应有之偿债能力。复债务人应有之偿债能力。A(债权人)(债权人)原告原告B(债务人)(债务人)被告被告C(相对人)(相对人)第三人第三人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就合同内容进行修
10、改和补充的行为。人经过协商一致就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行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转让要求。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转让要求。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在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通知义务;批准登记手续;善后。在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通知义务;批准登记手续;善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违约事实的存在。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违约事实的存在。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导致的损失或者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性质导致的损失或者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继续履行合同;支付
11、违约金;赔偿损失;其他责任。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其他责任。又又称非典型合同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对之未作特别规定是法律对之未作特别规定,亦未赋予其亦未赋予其特定名称的合同。尽管合同法未作专门的规定特定名称的合同。尽管合同法未作专门的规定(未在分则未在分则中设专章的规定中设专章的规定),),但不等于此类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但不等于此类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又又称典型合同称典型合同,是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是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并对其作出专门并对其作出专门或特别规定的合同。对于有名合同或特别规定的合同。对于有名合同,在适用在适用合同法合同法总总则及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则及合同法基本原则的
12、基础上,还要符合相关专门或者特还要符合相关专门或者特别的规定。别的规定。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合同。济活动主体在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济活动主体在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合合同成为联结当事人的桥梁或纽带。合同法对同成为联结当事人的桥梁或纽带。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履行
13、以及违约责任的追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追究、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均有明确的规定究、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合合同依法成立,即产生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违约者同依法成立,即产生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违约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情况下合同主体的债权人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情况下合同主体的债权人只能向合同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法律规定了在特只能向合同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法律规定了在特殊情形下债权人可以代债务人的位置向此债务人殊情形下债权人可以代债务人的位置向此债务人主张相应的债权,或者行使撤销债务人不当减少主张相应的债权,或者行使撤销债务人不当减少其偿债能力的违法行为。其偿债能力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