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页码:23/241 范围为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和体系,提高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以下简称炼焦总厂)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以下简称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能够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及时、有序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 依据文件下列文件是本预案的依据文件。本预案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更改页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凡
2、是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2.5 关于印发铁集团公司(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2.6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7 CMP/ANSTEEL 03(05)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2.8 关于印发铁集团公司(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发20188号2.9 CMW/ANSTEEL 08(02)-2016/0事故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总厂生产、设备、管理等方面
3、发生问题,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3.2 应急救援指在事故发生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的措施。3.3 应急公司突发性事件的异常应急及事故应急。3.4 响应指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措施或救援行动。3.5 恢复指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各种行动。4 职责4.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应急救援专业组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4.2 安全环保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
4、案,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宣贯和培训,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3 生产技术室负责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的信息联络,下达指挥部各项应急指令,调动应急资源及组织事故后的恢复生产工作。4.4 设备管理室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抢修相关设备、设施,最大程度减轻环境影响。4.5 综合管理室负责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卫和交通管制。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时的后勤物质供应及资金保障工作。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摄录像。4.6 党委工作室负责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对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4.7 工会负责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抚和有关善后处理工作、解释国家有关
5、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4.8 各作业区负责识别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情况,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评审、修订。在单位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按总厂指令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5 工作内容和方法要求5.1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工作方针,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职能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5.1.1 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事故单位自救
6、、铁内部救援和政府外部救援相结合的原则。5.1.2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总厂任何作业区、室、人员均要服从总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不得阻拦和拒绝应急救援指挥部调用的任何物资、设备、人员和临时占用场地。5.1.3 应急救援按照区域统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5.1.4 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在应急救援中须充分发挥各作业区的作用,保证现场处置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5.1.5 各作业区需认真承接本预案,制订本作业区处置方案,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组织、分工、责任、任务四确定,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械和药品等,定期进行相应
7、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应急救援工作的保障有力。5.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5.2.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炼焦总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炼焦总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抢险救援组运输保障 组物资供应保障组环境监测组能源、通讯、设备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炼焦总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善后处理组消防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护组5.2.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5.2.2.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厂设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实施、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
8、作。职责是确定启动总厂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施救方案;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人员、应急队伍调动;指导协调现场有关工作;宣布灾情处理后解除应急状态,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总厂调度室。负责事故信息接收与报告,传达指挥部的指令和事故信息,与公司及政府部门联系并获取相关资料,协调各专业组实施应急响应工作。24小时专人值班,联系电话:总厂调度室0412-6732239、0412-6732259、0412-6732269;股份公司本部总调度室0412-6725533、0412-6725919。总指挥:厂长负责事故应
9、急总指挥职责,对应急救援响应、恢复过程中出现其他异常、紧急情况,做出最终决定,审批厂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常务副总指挥:分管环保工作副厂长负责总厂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修订和演练的审查。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实施应急响应和恢复工作。当总指挥无法进行应急指挥时,行使总指挥职责。副总指挥:除常务副总指挥外的总厂副厂长、工会主席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负责协助总指挥实施应急响应和恢复工作。当常务副总指挥因出差等不在应急现场时,由总指挥指定一名副总指挥行使常务副总指挥职责。指挥部成员:安全环保室、生产技术室、设备管理室、综合管理室、党委工作室、工会、改造办主任,事故作业区作业长、副作
10、业长。5.2.2.2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由事故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和本预案各专业组负责人组成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单位应急处置方案,负责组织、指挥具体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恢复工作。5.2.2.3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专业组5.2.2.3.1 抢险救援组组 长:分管环保工作副厂长副组长:安全环保室主任成 员:生产技术室副主任(主管工程师)、值班调度长、安全环保室主管人员、生产技术室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作业长。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根据指挥部指令和预案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消防、医疗救护、煤气救护等专业救援队伍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应急救援技术支持。5.2.2
11、.3.2 消防保卫组组 长:副厂长副组长:综合管理室主任成 员:值班调度长、安全环保室防火管理人员、综合管理室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作业长。负责与公司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及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和配合公司及公安、消防部门、专业队伍进行消防保卫应急救援,组织内部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扑灭或控制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火灾事故,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组织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卫和交通管制。准备戒严、警戒、警示用的标识性器材、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人员佩戴的标志,以备应急救援之用。5.2.2.3.3 运输保障组组 长:生产技术室主任副组长:生产技术室车辆调度主管人员成 员:生产技术室主管人员、综合管理
12、室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主管人员。负责应急抢险所需各类工程机械、运输车辆的准备,保障人员运送、物资运输和抢险作业等工作。5.2.2.3.4 物资供应保障组组 长:副厂长副组长:财会组组长、生产技术室主任、综合管理室主任成 员:综合管理室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综合员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资金及各类材料的准备及供应。5.2.2.3.5 环境监测组组 长:安全环保室主任副组长:安全环保室环保管理人员成 员:生产技术室主管人员、煤焦研究中心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生产副作业长负责协调公司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或采用其他方法对事故区域或由污染事故引发的大气和水污染等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总指挥和指挥部。5
13、.2.2.3.6 能源、通信、设备保障组组 长:副厂长副组长:设备管理室主任成 员:设备管理室副主任(主管工程师)及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设备副主任及主管人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能源、通讯的畅通,组织抢修队伍进行事故后损坏的设备、设施及时修复,尽快恢复生产。5.2.2.3.7 宣传报道组 组 长:工会主席副组长:工会主管人员成 员:综合管理室主管人员、党委工作室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主管人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新闻素材、图片、影像的收集、拍摄,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事故信息及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5.2.2.3.8 事故调查组组 长:副厂长副组长:安全环保室主任、生产技术室主任、设
14、备管理室主任、综合管理室主任、党委工作室主任成 员:安全环保室相关人员、生产技术室相关人员、设备管理室相关人员、综合管理室相关人员、党委工作室相关人员、事故作业区作业长、副作业长负责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提出事故整改措施和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跟踪检查。5.2.2.3.9 善后处理组组 长:工会主席副组长:综合管理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成 员:综合管理室副主任、工会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主管人员负责受害人员和家属的接待、安置、安抚和其它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宣传解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总厂生产秩序稳定。5.2.2.3.10 医疗救护组组 长:安
15、全环保室主任副组长:工会主席、综合管理室主管人员成 员:安全环保室主管人员、事故作业区主管人员负责协调配合总医院、劳研所等医疗机构和煤气救护队伍对在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护、抢救治疗工作。5.3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破坏,引起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突发事件。主要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按照突发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为四级。5.3.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6、,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发生10人以上死亡(含10人),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含50人);(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职工、群众1万人以上(含1万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3)区域生态功能丧失;(4)因环境污染使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5.3.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发生3人以上(含3人)、10
17、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使铁生产、经营活动或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要疏散转移职工、群众的;(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4)因环境污染造成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城市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5.3.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发生1人以上(含1人)、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使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造成跨单位(区域)污染;(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3.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18、(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1)发生中毒(重伤)3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本单位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4 主要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辩识炼焦总厂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种类较多,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距离附近居民区及城市中心区域较近,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较高,一旦发生以下环境污染事故,仍有可能对总厂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当地居民、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或灾难。5.4.1主体生产设施、能源动力公辅设施等突发事故造成的焦炉放散等污染物超标排放事故;5.4.2 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4.3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及放射源等贮存、使用、运输、转移、处置
19、过程中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5.4.4 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过程中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5.4.5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和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5.4.6 发生重污染天气造成空气质量差;5.4.7 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5.5 预防与预警5.5.1 预防各单位及本预案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要结合本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组的实际,做好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各项抢险救援准备工作。5.5.1.1 思想准备。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重要污染源、危险源、放射源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环境污染事故防治的宣传培训和辩识,增强全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的思想准备。5
20、.5.1.2 组织准备。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系统,落实责任人、应急救援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5.5.1.3 预案准备。各单位要定期对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评审和完善,根据本单位日常环保管理和机构、人员、原材料、工艺、装备、设施的情况进行辨识和分析,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针对突发污染事故隐患编制、修订、完善现场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应的人员培训、模拟演练和绩效评价,保证预案符合和运行有效。5.5.2预警及措施应急救援信息中心接到环境风险源所在作业区有关信息报告,证明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
21、能性增大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进入预警状态并采取以下措施。5.5.2.1 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处置方案。5.5.2.2 发布预警公告。由环境风险源所在单位向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影响的区域和人员发出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5.5.2.3 按照预警的要求决定是否实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5.5.2.4 指令各级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联系协调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5.2.5 针对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生活
22、行为和活动。5.5.2.6 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车辆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5.6 应急响应5.6.1 应急响应分级炼焦总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铁级(级响应)、股份公司级(级响应)和厂级(级响应)三级。按环境污染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下表确定的级别、标准实施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等级响应标准启动级别铁级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级)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级)铁、股份公司、炼焦总厂股份公司级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级)股份公司、炼焦总厂厂级级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级)炼焦总厂5.6.2 当环境污染事故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3、。5.6.3 应急响应的要求5.6.3.1 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应急响应的条件由炼焦总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5.6.3.2 发生或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应急自救,同时将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环境影响及人员伤亡情况上报总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厂调度室)。5.6.3.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负责人员及责任人员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须立即抵达指定地点或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措施,采取事故现场警戒、污染情况监测、人员疏散撤离、调整生产、抢修设备等措施将环境污染事
24、故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5.6.3.4 现场措施5.6.3.4.1事故中心区域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具体事故中心区域内污染物浓度指标高、易扩散,可能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等。在此区域内的单位应实施应急响应,启动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疏散人员,实施戒严,防止非应急救援人员入内。5.6.3.4.2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内污染物浓度较高,影响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在此区域内的单位,按指挥部的指令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应急响应或准备,做好非必须值守人员的疏散,必须值守人员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止环境污染
25、控制措施,协助运送应急物资和环境监测。此区域要实施警戒,防止非应急救援人员和非值守人员入内。5.6.3.4.3 受影响区域事故波及区以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污染物。在此区域内的单位,按指挥部的指令,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协助环境监测。此区域要实施警示,防止外部人员入内。5.6.3.5 发生焦炉放散事故,发现者应立即通知总厂调度室及作业区管理人员,总厂调度室立即通知化工事业部调度室进行配和,事故单位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放散点火装置必须立即点火,不能自动点火的要手动点火,全力减少污染物超标排放时间,同时预防其他次生事故发生,将各类影响减到最小。现场处置方
26、案遵循以下原则:(1)回收作业区发生鼓风机停电,导致焦炉放散,(具体时间)由相关岗位职工发现某焦炉集气管压力急剧升高,上升管大量冒黄烟,焦炉发生放散。(2)(2分钟后)立即到放散点火控制室准备放散点火。(3)(3分钟后)立即启动放散点火装置,并通知化工事业部调度室、公司总调。(4)(5分钟后)此时总厂调度室按照厂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通知相关厂领导、部门负责人,同时迅速拨通公司调度室电话汇报情况,并与化工事业部调度室沟通落实西部回收鼓风机情况。(5)(7分钟后)报告公司领导,由于上级变电所停电,化工事业部西部回收作业区鼓风机停转,导致我厂某炼焦作业区焦炉发生放散事故,我厂立即启动
27、厂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将以上情况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请领导指示。(7)(10分钟后)到集气管走台处理上升管冒烟,检查放散塔氨水喷洒情况,灭火阀情况。(8)(12分钟后)将集气管压力调节翻板转为手动状态,并关闭(9)(13分钟后)总厂调度室与化工事业部调度室确认,供电已恢复,回收作业区已具备启动鼓风机条件。(10)(14分钟后)灭火准备完毕。(11)(15分钟后)鼓风机已启动,逐渐关闭放散点火塔。(12)(15分钟后)开展事故的后续处理,演练完毕。5.6.3.6 发生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如果事故伴有环境污染事故的出现并达到本预案
28、响应条件,在启动相关救援预案同时应及时启动本预案。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需充分考虑,如有毒有害物质波及大范围水体或大气,总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并由其通报政府环保部门启动上一级政府应急预案,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居民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产生有毒废水时,需在救援现场堵住排水口并筑围堰,若围堰无法满足要求时可临时征用储水池,调集抽水车辆将废水排至临时储水池中暂存。5.6.3.7 放射源泄漏、丢失5.6.3.7.1放射源泄漏事故当发现密封放射源外壳破损可能或已经泄漏时,发现者在立即撤离现场的同时向总厂调度室报告。总厂调度室立即通知放射源附近作业人员撤离并派专人看管作业区区域大门,防止人员
29、误入,并将撤离人员立即送医院体检。同时通知总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将事故情况(地点、放射源情况等)报告公司总调度室及相关部门,由其通知铁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的同时通知劳研所组织专业人员穿戴射线防护服、配带监测仪器和专用设备等处理泄漏放射源。实施处理后,由劳研所对现场环境测试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该场所。现场处置方案遵循以下原则:(1)我方人员撤离后,由公司计量厂、劳研所等专业机构派遣专业人员前来处置,需穿戴好个人防护装置,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如处置时需要我方人员配合,需经过现场培训并穿戴好个人防护装置后,经总厂安全环保室同意,方可配合。(2)如处置过程中涉及紧急报废送储的,
30、需安全环保室协调公司安全环保部,并按照放射源退役报废程序进行办理,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区域内。5.6.3.7.2 放射源丢失当发现放射源丢失时,总厂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公司总调度室及相关部门,由其向铁应急救援信息中心(股份公司总调度室)和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同时总厂应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等待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或提供线索。5.6.3.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5.6.3.8.1 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视情况做出决定。5.6.3.8.2 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5.6.3.8.3 各作业区应积极配合总厂和公司做好受害人员的救援、转移和疏散
31、工作。5.6.3.8.4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组织制定事故区域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疏散撤离方式并组织实施。5.6.3.8.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5.6.3.9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根据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采取限产和减排措施。5.7 应急结束5.7.1应急结束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结束条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下达指令,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应急结束。5.7.1.1 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5.7.1.2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
32、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5.7.1.3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5.7.1.4 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7.1.5 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职工、民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5.7.2 应急结束程序5.7.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5.7.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5.7.2.3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配合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5.7.3 应急结束后的行动5.
33、7.3.1 组织相关部室、人员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5.7.3.2 组织编制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故总结报告,于应急结束后上报。5.7.3.3 组织相关部室、作业区、人员进行应急过程评价。5.7.3.4 根据实践经验组织对各级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5.7.4事故现场恢复事故现场恢复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人员及设备的清点和撤离、现场清理、生产恢复、疏散撤离人员返回、对事故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现状评价等。5.7.5生产技术室、设备管理室负责组织生产恢复和设备抢修工作,消防保卫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应急救援人员清点、撤离及警戒解除
34、工作。5.7.6 在组织事故现场恢复工作中,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再次发生。5.7.7安全环保室和事故作业区需配合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和劳动卫生研究所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污染和岗位有毒有害情况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5.7.8 安全环保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环境事故现场进行环境因素评价,现场环境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和环保条件后,方可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恢复正常生产。5.8 信息发布级响应事故由总厂相关部室负责发布;级、级响应由总厂按照公司要求配合铁企业文化部和日报社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导。5.9宣传、培训与演练5.9.1
35、宣传各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防范能力。5.9.2 培训各单位应加强环保管理人员和重要环境岗位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适时组织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宣贯培训工作。在现场处置方案修订发布后,要及时组织培训,使应急人员掌握职责、了解应急设备(器材)的使用和操作程序等。5.9.3演练各作业区按照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需每年不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模拟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同时对演练过程、效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总结和评价,并据此对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相应的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指导
36、性和时效性。5.9.3.1全面演练针对应急救援预案中重点应急响应功能,调动总厂专业队伍和相关作业区及各种资源、设备进行实战演练,检验、评价各专业组、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5.9.3.2桌面演练由总厂组织,各作业区参加,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标准工作程序进行检验,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解决在应急响应时内部协调活动问题。5.10 应急能力评价5.10.1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每次模拟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评价、总结,及时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保证应急救援能力。5.10.2各专业组、事故作业区及其他参加单位,对本单位或部门的应急救援响应、恢复等工作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形成报告交应
37、急救援办公室。5.10.3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专业组、事故单位的报告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6 检查与考核6.1 本预案由安全环保室负责解释。6.2 安全环保室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7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7.1 附件1:炼焦总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附件1:炼焦总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序号姓名部门电话1厂长2书记3副厂长4副厂长5纪委书记6安全环保室7生产技术室8设备管理室9综合管理室10党委工作室11工会12西部备煤作业区13北部备煤作业区14南部备煤作业区15一炼焦作业区16二炼焦作业区17四炼焦作业区18五炼焦作业区19六炼焦作业区20西部炼焦作业区21原料作业区22煤焦研究中心23总厂调度室24公司总调度室25保卫部生产保卫处26保卫部指挥中心27铁东医院28劳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