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1第二章 亲属制度 1 第一节 亲属的含义和种类 2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3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3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2第一节 亲属的含义和种类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3第一节 亲属的含义和种类1.1 一、亲属的含义1.2 二、亲属的种类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4第一节 亲属的含义和种类一、亲属的含义一、亲属的含义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分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属和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法律意义上亲属的特点:1.亲属社会关系一经法
2、律调整,便在特定亲属间形成亲属法律关系。2.亲属法律关系的产生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3.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4.法律确认的亲属之间互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5第一节 亲属的含义和种类二、亲属的种类二、亲属的种类(一)配偶配偶,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因合法婚姻而形成的配偶关系,在亲属中具有重要的、特殊的地位。夫妻合法结合形成的配偶关系,是亲属关系的起点,是血亲和姻亲赖以发生的基础,在亲属关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第一节 亲属的含义和种类(二)(二)血亲血亲是指有血缘联系的亲属。1.根据血亲间血缘来源的不同,血亲可分为自
3、然血亲与拟制血亲(或准血亲)。自然血亲,是指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拟制血亲,是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的亲属。2.根据血亲间血缘联系的程度不同,血亲还可分为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2022-11-296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第一节 亲属的含义和种类(三)姻亲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1.血亲的配偶2.配偶的血亲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2022-11-297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8血亲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9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2.1 一、亲系2.2 二、亲等目 录上一页
4、下一页退 出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一、亲系一、亲系(一)直系亲和旁系亲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二)父系亲和母系亲(三)男系亲和女系亲(四)长辈亲、同辈亲和晚辈亲2022-11-2910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11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二、亲等二、亲等亲等即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一)罗马法亲等计算法(二)寺院法亲等计算法(三)我国法律中的代数计算法(四)亲属关系的重复亲属关系的重复,是指有亲属关系的两人之间,同时存在两种以上不同的亲属关系。处理规则:1.两关系各自独立,一关系不为另一关系吸收;2.两关系适用法律时,采用“从近从重”原则。目
5、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12 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 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从己身往上或往下数但不算己身,以一代为一亲等与罗马法计算法完全相同旁系血亲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再按照直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方法从己身往上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最后将两边的世代数相加,所得之和就是旁系血亲的亲等数。从己身往上数(不算己身)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亲等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相同,以此数为旁系血亲亲等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数大一边的世代数为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姻亲 以“姻亲从血亲
6、”为原则亦以配偶为中介换算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13我国亲等“代”的计算方法直系血亲 从己身开始,己身为第一代,往上或往下数。旁系血亲 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按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代数。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即以此数为代 数;如果不一致,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14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3.1 一、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3.2 二、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3.3 三、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一、配偶关系
7、的发生和终止一、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一)配偶关系的发生1.发生原因:婚姻成立2.发生时间:完成结婚登记(二)配偶关系的终止1.终止的原因: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2.终止的时间:(1)配偶一方死亡的,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2)双方离婚的,登记离婚,完成离婚登记;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生效;判决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2022-11-2915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二、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二、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一)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发生原因:自然出生终止原因:一方死亡(二)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1.养父母子女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发生原因:收养关系成立终止原
8、因:一方死亡;收养关系解除:2022-11-2916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2.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发生条件:(1)继父或者继母与继子女的生母或者生父登记结婚;(2)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终止原因:(1)一方死亡(2)协议解除(3)单方解除(4)诉讼解除2022-11-2917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18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三、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三、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一)姻亲关系的发生发生原因:婚姻成立发生时间:完成结婚登记(二)姻亲关系的终止终止原因:婚姻终止终止的例外:配偶一方死亡不当然终止目 录上
9、一页下一页退 出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4.1 一、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4.2 二、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4.3 三、刑法上的效力4.4 四、诉讼法上的效力4.5 五、劳动法上的效力4.6 六、国籍法上的效力2022-11-2919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2022-11-2920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一、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一、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扶养效力共同财产效力禁婚效力继承效力二、在其他民事法上的效力二、在其他民事法上的效力法定代理效力对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认定效力监护效力对下落不明人的申请宣告效力目 录上一页下一页退 出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三、在刑法上的效力三、在刑法上的效力犯罪构成效力告诉、和解效力四、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四、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回避效力上诉和申诉效力申请执行效力五、在劳动法上的效力五、在劳动法上的效力遗属的补贴、补助效力带薪探望亲属假期效力六、在国籍法上的效力六、在国籍法上的效力国籍的取得与退出效力2022-11-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