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仲裁与诉讼法律制度及实务经济仲裁与诉讼法律制度及实务第八章经济仲裁与诉讼法律制度及实务经济仲裁与诉讼法律制度及实务第七章第七章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仲裁法律制度经济仲裁法律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法律制度六、涉外经贸仲裁一、仲裁与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三、仲裁协议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仲裁法律制度经济仲裁法律制度五、仲裁裁决的执行二、仲裁委员会七、其他规定四、仲裁程序1仲裁2仲裁法一、仲裁与仲裁法的概述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的方式,自愿将纠纷提交仲裁协议所确定的第三人予以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经济仲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发生纠纷,由仲裁机构为解决当
2、事人双方的争议而作出的裁决的活动。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仲裁法律制度经济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法是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基本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制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0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1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3、和章程2.有必要的财产3.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4.有聘任的仲裁员二、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通过在合同中订明仲裁条款、签订独立仲裁协议或采用其他方式达成的就有关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三、仲裁协议开庭审理裁决仲裁庭的组成2 仲裁院的选定或指定 仲裁院员的回避仲裁庭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独立公正地作出裁决。我国仲裁法第51条至第55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 四、仲裁程序申请和受理 申请仲裁是仲裁程序开始的必要条件之一,
5、也是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一步 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就要对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受理。134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委员会法律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最关心的是裁决的执行问题。一般情况下,败诉方能自动履行裁决。在败诉方不履行裁决的情况下,胜诉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这是因为仲裁庭本身没有强制执行裁决的权力。五、仲裁裁决的执行六、涉外经贸仲裁仲裁法第65条到第73条规定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七、其他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6、。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由法律另行规定。一、经济诉讼二、经济审判的管辖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法律制度三、经济诉讼程序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法律制度引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这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争议。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的手段,及时处理这些争议。通常处理这些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或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的,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最主要方式就是仲裁和诉讼。1经济诉讼的概念2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7、一、经济诉讼经济诉讼也称为经济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活动。1991 年 4 月 9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2012年、2017年先后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解决经济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法律制度(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调节原则(3)辩论原则(4)处分原则(5)支持起诉原则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以及标的物与地域之间的关系,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和分工。3421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法律制度二
8、、经济审判的管辖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济审判的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移送管辖参见民事诉讼法第36条指定管辖参见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二审程序上诉必须具备的条件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处理3421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法律制度三、经济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经济诉讼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经济诉讼案件必须遵守的审判原则、步骤和方式方法。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执行程序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24条Thank you for your wat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