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析汇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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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解析解析提提 纲纲v总则总则v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v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v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v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一、总则一、总则v立法特点立法特点v规章制度规章制度1 1、立法特点、立法特点v倾斜立法技术保护劳动者倾斜立法技术保护劳动者v加重企业违法成本加重企业违法成本2、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

2、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或者全体全体职工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商确定。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公示,或者,或者告知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求1 1、内容合法;、内容合法;2 2、程序民主;、程序民主;3 3、公示员工。、公示员工。v全面检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民主化全面检

3、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民主化v积极组建工会、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积极组建工会、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v改变规章制度使用中的惯性思维,提高改变规章制度使用中的惯性思维,提高证据意识证据意识应对策略应对策略二、劳动合同订立二、劳动合同订立1 1、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2 2、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 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必备条款4 4、试用期、试用期5 5、培训及服务期、培训及服务期6 6、保密和竞业限制、保密和竞业限制7 7、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

4、工前订立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的,每月向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的,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1、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1 1、先上班,后签合同;、先上班,后签合同;2 2、上班同时签合同;、上班同时签合同;3 3、签订合同一段时间后上班。、签订合同一段时间后上班。用工的三种模式用工的三种模式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同的,

5、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且距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

6、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合同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v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v慎重

7、选择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慎重选择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v改变合同期限的长短和续签的安排改变合同期限的长短和续签的安排应对策略应对策略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

8、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试用期期、培训培训、保守秘密保守秘密、补充保险补充保险和和福福利待遇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等其他事项。补充条款补充条款4、试用期、试用期CC本岗位最低工资本岗位最低工资或者或者C C约定工资约定工资8080同时同时CC本市最低工

9、资本市最低工资B B0 0A A3 3个月个月B6B6个月个月A3A3年年B2B2个月个月1 1年年AA3 3年年B1B1个月个月3 3个月个月AA1 1年年A A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B B试用期试用期C C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待遇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仅约定

10、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动合同期限。用工影响用工影响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的合同解除试用期的合同解除5、培训及服务期、培训及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

11、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v培训和服务期协议的起草尤现重要;培训和服务期协议的起草尤现重要;v违约金与赔偿金不同,应注意区别;违约金与赔偿金不同,应注意区别;v保密和不竞争协议将成为个性管理的保

12、密和不竞争协议将成为个性管理的核心。核心。应对策略应对策略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1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6、保密和竞业限制、保密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14、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1 1、对员工进行额外培训,可以签署服、对员工进行额外培训,可以签署服务期协议,约定违约金;务期协议,约定违约金;2 2、对高管、核心员工可以签署竞业限、对高管、核心员工可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保密和不竞争义务。制协议,约定保密和不竞争义务。核心员工管理个性化核心员工管理个性化三、

15、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三、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公司的分立与合并公司的分立与合并及时、足额发放薪资及时、足额发放薪资遇节假日只能提前,不能顺延,且发金遇节假日只能提前,不能顺延,且发金间隙不能超过一个月间隙不能超过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具备缴纳条件的要本人提交自缴申请,不具备缴纳条件的要本人提交自缴申请,凭缴费凭据报销凭缴费凭据报销四、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四、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1 1、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2 2、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3 3、解除和终止的保护范围、解除和终止的保护范围4 4、离职手续与企业责任、

16、离职手续与企业责任1、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情形:解除情形: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企业提出企业提出个人提出个人提出企业解除企业解除单方解除单方解除个人过失个人过失非个人过失非个人过失个人解除个人解除无理由无理由企业过失企业过失个人有过失:个人有过失:企业解除企业解除1.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2.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害;4.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17、;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5.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实意思订立或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6.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解除企业解除1.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3.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一致;协商

18、不一致;4.4.企业符合规定条件,实行经济性裁员。企业符合规定条件,实行经济性裁员。个人无过失:个人无过失:解除合同类型解除合同类型时间要求时间要求补偿金补偿金个人有过失个人有过失随时随时不支付不支付个人无过失个人无过失提前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企业支付企业支付经济裁员经济裁员提前提前30天通知天通知企业支付企业支付企业提议协商解除企业提议协商解除随时(按约定)随时(按约定)企业支付企业支付通知时间和补偿金通知时间和补偿金个人解除个人解除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人单位,

19、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理由:无理由:个人解除个人解除企业有过失:企业有过失:1.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2.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3.3.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缴纳社会保险费;4.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5.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订立或变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6.6.单位自

20、己免责,排除劳动者权力导致合同无效;单位自己免责,排除劳动者权力导致合同无效;7.7.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合同;8.8.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9.9.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等强制劳动的或单位违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等强制劳动的或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解除合同类型解除合同类型时间要求时间要求补偿金补偿金无理由无理由试用期提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天通知提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天书面通知企业有过失企业有过失随时随时企业支付企业支付通知时间和补偿金通知时间

21、和补偿金2、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终止情形:终止情形: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单位原因不能续签的)(单位原因不能续签的)无固期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无固期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工作项目完成;工作项目完成;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解散;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解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补偿金终止补偿金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企业

22、不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的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的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的员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企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关闭的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工资计算。补偿金标准补偿金标准 08 08年年1 1月

23、月1 1日后到期终止的合同,补偿金自日后到期终止的合同,补偿金自0808年年1 1月月1 1日开始计算工作时间。日开始计算工作时间。限制企业解除的条件:限制企业解除的条件: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工伤并被确认丧失、部分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工伤并被确认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给单位造成损失未处理完毕;给单位造成损失未处理完毕;约定服务期未满且未支付违约金。约定服务期未满且未支付违约金。限制个人解除的条件:限制个人解除的条件:解除与终止的保护范围解除与终止的保护范围解除与终止的保护范围解除与终止的保护范围限制企业终止的条件:限制企业终止的条件: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从事

24、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年;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离职手续和企业责任离职手续和企业责任1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25、续。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至少保存二年备查。v支付补偿使终止和解除更加容易接受支付补偿使终止和解除更加容易接受v选择解除合同需要强化合法意识选择解除合同需要强化合法意识v进一步细化和及时更新制度,作为处理进一步细化和及时更新制度,作为处理员工甚至裁减员工的有利依据员工甚至裁减员工的有利依据v非过错解除

26、的方式和情形更加需要注意非过错解除的方式和情形更加需要注意社会环境和企业承受能力。社会环境和企业承受能力。应对策略应对策略五、特别规定五、特别规定v1 1、集体合同(略)、集体合同(略)v2 2、劳务派遣(略)、劳务派遣(略)v3 3、小时工、小时工 1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用工形式。2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

27、立口头协议。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行。3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3、小时工、小时工4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 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

28、标准不得低于用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准。6 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不得超过十五日。3、小时工、小时工v更新、更多的用工选择可以谨慎使用更新、更多的用工选择可以谨慎使用v书面协议是避免风险的最佳途径书面协议是避免风险的最佳途径v新的管理工具需要完善的管理支持新的管理工具需要完善的管理支持企业影响企业影响建议建议1 1、积极组建工会并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积极组建工会并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2 2、利用民主程序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利用民主程序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3 3、重新审视现有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在、重新审视现有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在20072007年年1212月月3131日以前全面清理。日以前全面清理。4 4、将制度管理、考核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挂钩。、将制度管理、考核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挂钩。5 5、对员工实行人性化、差异化管理。、对员工实行人性化、差异化管理。谢谢你对谢谢你对云南猎才关注!云南猎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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