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第八章 其他条款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第八章 其他条款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掌握商检条款的内容 了解检验程序、检验证书的种类 掌握索赔条款的种类和内容 掌握不可抗力条款的订立方法 掌握仲裁的意义、特点、程序、执行 掌握仲裁条款的内容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8.1 商检条款 商品检验条款包括:商品检验条款包括:有关检验权的规定 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 检验机构 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买方检验权 买方检验权是一种法定的检验权,它服从买方检验权是一种法定的检验权,它服从
2、于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种通常通过检验的于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种通常通过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来对如何行使检验权的问题做时间和地点来对如何行使检验权的问题做出规定。出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检验时间和地点 在出口国检验在出口国检验 在产地检验 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地)检验 在进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 在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检验机构官司方检验机构官司方检验机构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法国国家实验检测中心日本通商
3、产业检查所非官司方检验机构非官司方检验机构检验公司公证行鉴定公司民间检验机构民间检验机构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美国保险人实验室(UL)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香港天祥公证检验行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检验工作程序 报验报验 抽样抽样 检验鉴定检验鉴定 签证放行签证放行 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商检证书 商检证书商检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s 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或鉴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的检验结果或鉴定项目签发的各种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
4、证明书 商检证书的作用商检证书的作用 交接、结算货款以及进行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之一 报关验放、计算关税和运费的重要凭据 证明装运条件、明确贸易关系人责任、处理经济诉讼和仲裁的有效凭证 银行议付货款和出口收汇的依据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商检证书的种类品质检验证书(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of Quantity)包装检验证书(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兽医检验
5、证书(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卫生检验证书(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又称健康检验证书(又称健康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ealth),),消毒检验证书(消毒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isinfection)熏蒸检验证书(熏蒸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温度检验证书(温度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6、残损检验证书(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船舱检验证书(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货载衡量检验证书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Cargo Weight Measurement)产地证明书(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价值证明书(价值证明书(Certificate of Value)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8.2 索赔条款 异议和索赔条款异议和索赔条款 索赔权 即明确一方如违反合同
7、,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索赔依据 即规定索赔时需提供的证件以及检验出证的机构 索赔期限 包括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或称质量保证期 赔偿损失的估损办法和金额 罚金条款罚金条款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索赔与理赔 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方在
8、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等就是理赔。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索赔的种类 对卖方的索赔对卖方的索赔 由于卖方违约而造成的买方的损失,买方可以向卖方索赔。例如卖方未及时备好或装运合同所要求的货物等。对买方的索赔对买方的索赔 对买方的索赔较少发生。但是在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尤其卖方已根据合同备货而
9、买方拒不开证,该货的专一性又强,以及买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将货物转口至卖方限制的其他地区等,则会构成卖方对买方的索赔。索赔的种类 对船公司的索赔对船公司的索赔即运输索赔,包括船公司迟发船人,运输途中出现货损、私自改线绕船航推迟船到目的港时间、短卸等。对保险公司的索赔对保险公司的索赔凡发生在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无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索赔的方式 要求一方履行合同义务要求一方履行合同义务 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 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或要求卖方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或补足合同数量补足
10、合同数量 要求减价要求减价 赔款赔款 退货还款退货还款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索赔的时效 索赔的时效是指索赔一方向违约一方提出索赔的时效是指索赔一方向违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有效期限。如果逾期索赔,对索赔要求的有效期限。如果逾期索赔,对方可以不予赔偿。因此索赔一方应尽快于方可以不予赔偿。因此索赔一方应尽快于发现索赔原因之后提出索赔,以免耽误时发现索赔原因之后提出索赔,以免耽误时间。间。向卖方索赔的时效 向承运公司索赔时效 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效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索赔的依据 向卖方索赔的依据向卖方索赔的依据包括索赔函、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说明事故发
11、生的性质、内容及数量等)、索赔清单(说明损失项目之名称、数量、索赔金额及计算方式)以及其他单据。索赔的依据 向承运人索赔的依据向承运人索赔的依据包括索赔函、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清单、事故证明文件、由船公司或港务机构出具的破损事故证明书或短卸证明书、提单正本或副本(全部短卸或灭失时,应提交正本;部分损失时,提交副本)、商业发票副本、其他船公司要求的证件。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索赔的依据 向保险人索赔的依据向保险人索赔的依据 包括索赔函、标的物损失名称、数量、单价、公证机构的事故证明文件(如海难证明书,事故证明书等)、保单正本或副本(全部短卸或灭失时,应提交正本提单
12、;部分灭失时,提交副本提单)、卖方签发的商业发票、卖方签发的其他单据(如质量证明书、装箱单等)、出口地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承运货物的船只,如因故宣布共同海损,买方还应另向保险公司提交承运人通知函副本以及共同海损保证书正副本。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8.3 8.3 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的含义不可抗力的含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不是由于签约抗拒,是指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不是由于签约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当事人任何
13、一方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签约当事人不能预见、也无法预防或控制的了签约当事人不能预见、也无法预防或控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关于不可抗力的概念,各国的说法大体相同关于不可抗力的概念,各国的说法大体相同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 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不可抗力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 不可抗力事
14、件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1)事件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而必须是偶发的和异常的事件;(3)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和范围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和范围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种。因而,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通常分为两种情况:(1)由自然力量引起,如水灾、火灾、冰灾、地震、飓风、大雪、暴风雨等;(2)由社会原因引起,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15、遭受不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第7979条第条第(1)(1)款规定:款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的期他在订立合
16、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的后果。后果。”此处所述此处所述“障碍障碍”即为不可抗力。即为不可抗力。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一是解除合同。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一是解除合同。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破坏了履行合同的根本基础,致使履已经破坏了履行合同的根本基础,致使履行合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全部行合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全部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 二是部分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部二是部分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部分地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则可部分地免除分地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则可部分地免除当事人
17、履行合同的责任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三是延期履行合同。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三是延期履行合同。如果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暂时或在一定时间内阻碍合同的事故只是暂时或在一定时间内阻碍合同的履行,只能中止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但履行,只能中止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关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义务。一不能解除有关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义务。一旦事故后果得以消除,仍然要履行合同旦事故后果得以消除,仍然要履行合同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案例案例 8-1【案情案情】我国某
18、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分析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是不合理的。本案中,我方遭受了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我方可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
19、,向对方提出延期履行合同的要求,但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2)美方的索赔要求不合理。既然发生了不可抗力事故,且已备好的货物一半被烧毁,这必然影响我方的交货时间。另外,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可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不能如期履约的责任。美方应考虑实际情况同意延期履行合同。因此,美方的索赔要求是不合理的。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明确规明确规定: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
20、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我国法律也认为: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我国法律也认为: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提供证明。当在合理期间内提供证明。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
21、程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通常在合同的不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通常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期限。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期限。出具不可抗力证明的机构,在国外,一般出具不可抗力证明的机构,在国外,一般由当地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出证由当地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出证 在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即中国国际商会国国际商会)或其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或其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会出证。市的分会出证。对出具证明的机构,最好也在合同中订明对出具证明的机构,最好也在合同中订明。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
22、程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案例案例8-2 【案情案情】我方按FOB条件进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期为5月份。4月8日接对方来电称,因洪水冲毁公路(附有证明),要求将交货期推至7月份,我方接信后,认为既然有证明因洪水冲毁公路,推迟交货期应没有问题,但因广交会期间工作比较忙,我方一直未给对方答复。6、7月份船期较紧,我方于8月份才派船前往装运港装货。因货物置于码头仓库产生了巨额的仓租、保管等费用,对方便要求我方承担有关的费用。问:我方可否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为什么?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分析分析】我方不可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根据国
23、际惯例,无论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不可抗力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在遭受不可抗力事故后,都必须及时通知对方,而对方接到通知应予以答复,否则,将按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提出的条件办理。本案中,我方接到对方的通知后,一直未给对方答复,也未按对方所提的条件履行,属我方违约。因此,我方不可以对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 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等。根据不可抗力范围的确定方法不同,不可抗力
24、条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方式: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概括式概括式 在合同条款中不具体订明哪些意外概括事故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只作的规定。这种规定方法未说明不可抗力的具体内容和范围,难以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一旦发生争议,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条款举例,例如: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以电讯方式通知买方,并须在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的证明书。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If the shipm
25、ent of the contracted goods is prevented or delayed in whole or in part due to Force Majeure,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non-shipment or late shipment of the goods of this contractHowever,the Seller shall notify the Buyer by teletransmission and furnish the latter withindays by registered air
26、mail with a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attesting such event or events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列举式列举式在合同条款中详列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如地震、洪水、暴风雨、战争等。凡合同中未规定的,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这种规定方法对于事故范围固然表述得明确具体,然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很多,合同中难以一览无余,如果发生超出列举范围
27、的事故,就不能当作不可抗力来对待,由此可能导致纠纷。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综合式综合式 将概括和列举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先一一列举若干种不可抗力事故,然后再加以笼统概括。例如,在列明双方已经取得共识的不可抗力事故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雨、雪灾等的同时,再加上“以及双方当事人所同意的其他意外事故”的文句。这种规定方法既明确具体,又具有一定灵活性,比较科学实用。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 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雨、雪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
28、但卖方须以电讯方式通知买方,并须在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的证明书。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If the shipment of the contracted goods is prevented or delayed in whole or in part by reason of war,earthquake,flood,fire,storm,heavy snow or other causes of Force Majeure,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non-
29、shipment or late shipment of the goods of this contract.However,the Seller shall notify the Buyer by teletransmission and furnish the latter withindays by registered airmail with a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
30、e)attesting such event or events.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审查对方的免责要求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审查对方的免责要求 凡不属于该范围又无凡不属于该范围又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拒事故”规定时,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时,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协商规定,也应由双方协商 一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一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实事求是地确定不可抗力的
31、后果实事求是地确定不可抗力的后果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断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履行合同。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8.4 仲裁条款仲裁条款 仲裁的形式仲裁的形式 临时仲裁 机构仲裁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机构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都设有专门从事世界上许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都设有专门从事国际商事仲裁的常设机构,如:国际商事仲裁的常设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仲裁院 英国伦敦仲裁院英国伦敦仲裁院 美国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瑞士苏
32、黎世商会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 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协议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的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将两者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原则,将两者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提交仲裁机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一种共同的、书面的意思表示。构解决的一种共同的、书面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3、口头的仲裁协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的仲裁协议无效。无效。仲裁协议的形式 1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所签订的合是双方当事人在所签订的合同中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同中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条款,合同中仲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条款,合同中仲裁条款典型的表达方式见上述样例。裁条款典型的表达方式见上述样例。2其他以书面形式达成的仲裁协议其他以书面形式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双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单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单独订立的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独订立的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文件。决的一种书面文件
34、。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我们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我们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如下争议:决如下争议:1 23(争议的事项)(争议的事项)我们同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我们同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名称、地址当事人名称、地址 当事人名称、地址当事人名称、地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年月月日于日于仲裁协议的内容 根据根据仲裁法仲裁法,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的基本内容基本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
35、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仲裁事项。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仲裁协议无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仲裁协议无效。(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果仲裁协议对仲)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例如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例如“在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就容易产生管,就容易产生管辖上的争议。辖上的争议。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1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
36、人只能依仲裁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只能依仲裁协议进行仲裁而不得向法院起诉;进行仲裁而不得向法院起诉;2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该项争议案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该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件的管辖权。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3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4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前提。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前提。仲裁协议不仅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协议不仅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基础,同时,也是胜诉方要求法院强制执基础,同时,也是胜诉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裁决不可缺少的依据。行裁决不可缺少的依据。浙江理工大学国
37、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程序仲裁程序 仲裁申请仲裁申请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审理仲裁审理 收集审订证据收集审订证据 保全措施保全措施 裁决裁决仲裁申请 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秘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分会秘书处提交仲裁申请书、书面书局或分会秘书处提交仲裁申请书、书面仲裁协议、案件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仲裁协议、案件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根据仲裁费用表预缴仲裁费。根据仲裁费用表预缴仲裁费。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收到仲裁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开始申请书之日起开始浙江理工
38、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庭的组成 根据我国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规定,仲裁根据我国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应当为一人或三人庭的组成人员应当为一人或三人 一人组成的仲裁庭为独任仲裁庭,适用于一人组成的仲裁庭为独任仲裁庭,适用于如下两种情况:如下两种情况:(1)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应当)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应当为一人为一人(2)根据案件的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案件适用简易仲裁程序适用简易仲裁程序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审理 各国仲裁机构对仲裁的审理过程基本相似,各国仲裁机构对仲裁的审理过程
39、基本相似,包括开庭、收集证据和调查事实,必要时包括开庭、收集证据和调查事实,必要时还应采取保全措施。还应采取保全措施。在我国仲裁庭组成后,会与仲裁委员会秘在我国仲裁庭组成后,会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秘书处将开庭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收集审订证据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应当对其申请、答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应当对其申请、答辩和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和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仲裁庭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事实仲裁庭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事实,收集
40、证据。,收集证据。所有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所有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专家报告均由仲裁庭审查后决定是否料和专家报告均由仲裁庭审查后决定是否采纳。仲裁庭有权对证据的相关性、重要采纳。仲裁庭有权对证据的相关性、重要性和有效性做出决定。性和有效性做出决定。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当事人要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提出当事人要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提出书面财产保全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书面财产保全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做
41、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裁定。仲裁委员会只负责转递当事人的申请,是仲裁委员会只负责转递当事人的申请,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定。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保全措施 2证据保全证据保全 为防止与仲载案件有关的某些证据材料的为防止与仲载案件有关的某些证据材料的灭失或被涂改、伪造或被销毁,当事人可灭失或被涂改、伪造或被销毁,当事人可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提交证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据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
42、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裁决 1期限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的涉外案件,仲裁庭应当在适用普通程序的涉外案件,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裁决书个月内做出裁决书 适用简易程序的涉外和国内案件,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涉外和国内案件,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应当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裁决书个月内做出裁决书 国内仲裁案件,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国内仲裁案件,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裁决书。个月内做出裁决书。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2裁决种类 中间裁决:如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请中间裁决:如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请求经仲裁庭同意,仲裁庭可以在做出最
43、终裁决之求经仲裁庭同意,仲裁庭可以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前,就案件的任何程序问题做出的暂时性裁决。前,就案件的任何程序问题做出的暂时性裁决。部分裁决:如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请部分裁决:如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请求经仲裁庭同意,仲裁庭可以在做出最终裁决之求经仲裁庭同意,仲裁庭可以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前,就案件已经审理清楚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事实前,就案件已经审理清楚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事实问题做出的终局性裁决。部分裁决构成最终裁决问题做出的终局性裁决。部分裁决构成最终裁决的一部分。的一部分。最终裁决:仲裁庭就全部的争议事项做出的终局最终裁决:仲裁庭就全部的争议事项做出的终局性裁决。性裁决。浙江理工大
44、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3裁决的履行 自愿履行:当事人应当依照仲裁裁决书写明自愿履行:当事人应当依照仲裁裁决书写明的期限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书未写的期限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书未写明履行期限的,应当立即履行。明履行期限的,应当立即履行。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仲裁的,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仲裁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根据一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根据一九五八年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九五八年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或者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他国际条约公约或
45、者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他国际条约,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义务人拒不履行其义务,依权利人申请,义务人拒不履行其义务,依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依据生效仲裁裁决负有义务的一量,强制依据生效仲裁裁决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仲裁裁方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仲裁裁决所确定内容的执法活动。决所确定内容的执法活动。浙江理工大
46、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为保证仲裁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为保证仲裁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联合国主持下联合国主持下1958年在纽约缔结的承认年在纽约缔结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年纽约公约)截至截至2004年年12月月30日,已有日,已有135个国家批个国家批准参加了该公约准参加了该公约 我国政府于我国政府于1987年参加该公约年参加该公约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加入我国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两项年
47、纽约公约时作了两项保留:保留:互惠保留互惠保留:我国只在互惠的基础时对在另我国只在互惠的基础时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做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一缔约国领土内做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适用该公约执行适用该公约 商事保留商事保留:我国只对我国法律认定属于契我国只对我国法律认定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议适用该公约。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1958年纽约公约的主要规定如下:年纽约公约的主要规定如下:缔约国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缔约国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并应依照承认
48、或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并应依照承认或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行。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应该提供原裁决的正本或经过适当证明,应该提供原裁决的正本或经过适当证明的副本,以及仲裁协议的正本或经过适当的副本,以及仲裁协议的正本或经过适当证明副本。必要时应附具经适当认证之译证明副本。必要时应附具经适当认证之译本。本。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3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请求执行的国家的主管机关可依被执行人请求执行的国家的主管机关可依被执行人的请求,拒
49、绝予以承认和执行:的请求,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1)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根据适用的)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根据适用的法律,当时是处于某种无行为能力的情况法律,当时是处于某种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或者根据仲裁协议所选定的准据法,下;或者根据仲裁协议所选定的准据法,或在未选定准据法时依据裁决地法,该仲或在未选定准据法时依据裁决地法,该仲裁协议无效;裁协议无效;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2)被执行人未接到关于指派仲裁员或关)被执行人未接到关于指派仲裁员或关于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或者由于其它情于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或者由于其它情况未能在案件
50、中进行申辩;况未能在案件中进行申辩;(3)裁决所处理的事项,非为交付仲裁的)裁决所处理的事项,非为交付仲裁的事项,或者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之内,事项,或者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之内,或者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以外;或者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以外;浙江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4)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同当事人间)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同当事人间的协议不符,或者当事人间没有这种协议的协议不符,或者当事人间没有这种协议时,同仲裁地所在国家的法律不符;时,同仲裁地所在国家的法律不符;(5)裁决对当事人还没有拘束力,或者裁)裁决对当事人还没有拘束力,或者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