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操作业务讲解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工业企业范围:工业企业范围:工业企业是指从事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革委
2、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执行。闽地税函200892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变化: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主要精神:主要精神:1、享受优惠范围扩大,对所有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全部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与原先的政策对比,原政策只对实行查账征收,可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才可享受,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2、办理程序简化,不需要事先进行备案登记,企业可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
3、且可以自行计算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只需在年度申报时附报相应的资料。3、增加了减半征收的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含)增加到10万元(含),加大了减征力度。4、明确优惠政策种类,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分为税率优惠,即适用20%的优惠税率;减半征收优惠,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再减征50%。5、预缴申报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办理流程:查账征收企业,政策规定“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
4、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情况进行判定本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果符合,则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就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不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企业只在年度申报时附报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的资料。其中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可以同时享受20%的优惠税率和减半征收优惠,超过10万元至30万元的,只享受20%的优惠税率,不享受减半征收优惠。如果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10万元,同时享受税率和减半征收优惠
5、,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且未超过30万元的,对企业前期预缴申报时所享受的减半征收优惠,应当进行追补。查账征收企业预缴申报表的填写:查账征收企业预缴申报表的填写: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10行累计金额如果大于30万元,12行的数额=10行11行,13行不填(其他优惠除外);申报表第10行累计金额大于10万元小于或等于30万元,12行的数额=10行11行,14行=10行5%;申报表第10行累计金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12行的数额=10行11行,14行=10行15%。15行填写本年至本申报期已累计缴纳的所得税额。见: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企业所
6、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行次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10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1税率(25%)12应纳所得税额1314减:减免所得税额 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15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16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17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18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19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7、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认定办法:在6月底前企业领取并填写2013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确认表一式两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退还企业一份,企业在2014年预缴申报时即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规定进行申报。应税所得率(定率征收)企业预缴申报表的填写:应税所得率(定率征收)企业预缴申报表的填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6行累计金额如果大于30万元,11行的数额=6行10行,12行不填(其他优惠除外);申报表第6行累计金额大于10万元小于或等于30万元,11行的数额=6行10行,12行=6行5%;申报表第6行累
8、计金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11行的数额=6行10行,12行=6行15%。13行填写本年至本申报期已累计缴纳的所得税额。见: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项目行次累计金额收入总额1减:不征税收入2 免税收入3应税收入额(1-2-3)4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5应纳税所得额6略7-9税率(25%)10应纳所得税额(610或910)11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12已预缴所得税额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1314 企业所得税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企业:企业所得税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企业: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
9、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操作办法:由主管税务机关直接调整定额。定额调整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核定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至30万元(含)的,核定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不调整。新办企业:按照以上不同征收方式进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本公告,以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
10、告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月(季)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实施步骤:1、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企业资产、职工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由企业自行判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7月份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就可以按照以上的办法进行预缴申报,年度申报时应附报资产总额和职工人数的相关材料。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的,应在6月底前对2013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进行认定,认定的方法:由企业向管理分局申领“2013年度定率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确认表”,一式二份,按规范填写后交由管理分局,由管理
11、分局进行审核认定,分局认定完成后。退还一份给企业,企业申报时凭此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对2013年度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进行认定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由管理分局对条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直接调整定额。本项工作应在6月底前调整到位,便于企业7月份申报。两点说明:两点说明:1、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区别,“小型微利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进行认定;“小微企业”是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认定,认定的标准不一致,不可混淆。2、企业如果超过优惠政策规定的标准,不得享受优惠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优惠时,对已享
12、受优惠的部分需要补缴时,只须按照申报表中相应行次的规定进行填写,对前期已缴税款,只填写至本期的累计实缴数,自然就对前期已享受但按规定不能享受的税款进行了补缴。申报表的适用:申报表的适用: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只适用于(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使用,不适用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适用于(采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也适用 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3、采用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定额征收)的企业,只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第15行,具体数额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填写。定额征收企业不参与年度汇算清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