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冲击的冲击第一节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冲击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冲击纳税主体 虚拟化征税对象 模糊化传统税法上的地点和地域不明确2纳税主体虚拟化纳税主体虚拟化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以网络为载体的交易方式,交易双方依托于虚拟账户实现和进行交易,同一虚拟账户可以由多个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原有的多重流通环节被替代,进口国无法再从中间商那里收取税负1;同时物流企业快速发展,传统交易中的部分纳税主体被替代;随着交易模式的变化,纳税主体也发生了转移,造成纳税主体难以明确和具体化。3纳税对象模糊化纳税对象模糊化对交易客体的监管难度增加监管部门难以判断某交易客体的真实内
2、容和用途,难以判断所界定的征税对象是否准确。旧的法律体系中的概念发生了含义的转变财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4电子商务彻底打破地域限制的特点和网上交易的跨地域性以及物流的快速发展,使传统税收中地域之间清晰界限出现了模糊。因此电子商务的税收该如何解决地域的确认问题,成为了相关税收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关键。树立以“联结”为核心标准的地域管辖观念引入以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专门机构集中管辖模式2 在组织法层面设立专门的、专业化的网络监管机构,赋予其统一的监管管辖权35传统税法上的传统税法上的“地点地点”和和“地域地域”不明确不明确6相关税种及其法律规范相关税种及其法律规范第二节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 第十一条第十
3、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基本原则:线上线下统一7增值税增值税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4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小规模纳税人:是一种特殊的纳税主体,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8增值税增值税非自然人经营者:因已完
4、成税务登记,税务缴纳可以完全参照线下规范。自然人经营者:应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上一章所讲的身份信息认证和登记,从而进一步完成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就可以实现以经营者个人户籍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的税收缴纳。与此同时,可参照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规范,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的自然人经营者的纳税流程。9增值税增值税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起征点:个人增值税:(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此外,省
5、、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96号)。10增值税税率和优惠增值税税率和优惠基本税率:17%;(第二条第一款)轻税率:11%,适用于粮食、食用油;自来水、暖气、天然气等居民生活用品;图书、报纸、杂志等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轻税率为此外服务和无形资产的税率为6%;零税率,适用于国家予以鼓励的商品的出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
6、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第(一)六:“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11增值税申报机关和纳税地点增值税申报机关和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线上销售依托的是虚拟的互联网,交易大多发生在不同地区甚至国家,并且在网络自然人经营者中,大部分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一个可能的解决思路:已经进行工商登记的经营者,不再考虑其销售地和劳务提供地,直接向其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未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经营者,可向经营者本人
7、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申报。进口货物,则应当依线下规定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12消费税消费税消费税,也称货物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5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征收方式: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第(一)六:“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13关税关税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计税
8、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6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14关税征收范围关税征收范围传统关税征管主要依靠对单证的核算和检查,而电子商务交易主要依靠电子数据和信息,这对传统税收的征收和监管带来了直接挑战。包含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并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商平台或快递、邮政企业,能够提供交易、支付
9、、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进口商品。而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也就是不能享受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收的优惠。(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15关税税率关税税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10、。(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1617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税收域外立法经验域外立法经验第三节电子商务税收域外立法经验电子商务税收域外立法经验第一类:美国,倾向于采取免税政策,以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发展初期,为确保美国电子商务优势地位,禁止对电子商务征收联邦税,指定互联网为免关税区,免征国际关税或其他贸易壁垒。7但随着近年来金融危机的爆发,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税源。根据现行的美国法律,只有当某家零售商在美国某个州有实体店的情况下,该州政府才能向用户征收销售税。税收政策发生一定转变第二类:欧盟,为了保证交易公正和国家税收,要求对电商平台进行征收增值税。第三类:在相关制度上无
11、明确规定。18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原则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原则税收不应干预经济活动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旨在使超额负担最小化,其含义包括:一是国家征税应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8体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此领域的税收政策不应影响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尤其在我国的现有市场环境中,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不仅带动了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并且在就业、产业结构转变的方面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在这一背景下,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政策,要以充分保证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
12、为前提。19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原则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原则线上线下税收政策一致税收中性原则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颁布了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建议(Selected Tax Policy Implications of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其中提出在电子商务领域和传统交易领域的税收中性原则,表明税收规则将不会影响市场结构和商业活动。税收中性原则是指以现存的制度和规则作为基础取代全新的立法或者额外的税收。920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原则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原则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中性原则1998年10月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
13、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在渥太华召开会议,会议中通过了题为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报告中指出,以传统交易为基础而产生的税收制度对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领域也应当适用,新的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则虽然不被排斥,但是其制定和实施要以辅助旧有制度的运行为前提,而不得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额外的、歧视性的税收。度和规则作为基础取代全新的立法或者额外的税收。921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第一,长远来看,为了维持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公平,保证交易公正的基本目标,以及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应当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适用与传统经营者同等的税收政策。
14、例如,电子商务法中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纳税义务。第二,考虑到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快速发展和上升阶段,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照顾和优惠,在宏观政策上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国家应当提供给电子商务经营者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而不应完全比照常规交易中旧有的税率。一如前述,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2参考文献参考文献1.Chang-Hee Lee,Impact of E-Commerce on Allocation of Tax Revenue between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4 J.Korean L.
15、19,33(2004-2005).2.王锡锌:“网络平台监管管辖需制度革新”,检察风云2016年第6期,30-31页。3.王锡锌:“网络交易监管的管辖权配置研究”,东方法学2018年第1期,143-155页。4.张守文:税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44页。5.张守文:税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60页。6.张守文:税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83页。7.李恒、吴维库、朱倩:“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及博弈行为对我国的启示”,税务研究2004年第2期。8.陈共主编: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156页。9.Chang-Hee Lee,Impact of E-C
16、ommerce on Allocation of Tax Revenue between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4 J.Korean L.19,42-44(2004-2005).23思考题思考题1.“线上线下税收统一原则”在电子商务法中是如何体现的?此原则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产生了什么影响?2.小王双十一在天猫华为官方旗舰店以5999元(含税价)购买HUAWEI Mate20 Pro手机一台,此价格中包含哪些税种?其中增值税税率和税额为多少?3.张阿姨双十二在天猫Apple Store官方旗舰店以8699元(含税价)购买Apple Iphone XS手机一台(假设符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在张阿姨购买的过程中,哪些主体可以为张阿姨代收代缴相关税收。4.居住在美国的Trump爷爷双十一期间在天猫华为官方旗舰店以5999元(含税价)购买HUAWEI Mate20 Pro手机一台(假设符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华为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如果可以,具体为何种税收优惠?24感谢观看!感谢观看!联系方式: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请联系我们!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