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总则、管理体制、申报认定、运行与保障、考核与监督、附则等6章19条,进一步明确推广基地的功能定位和核心任务;完善管理机制,压实国家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推广基地各方职责;瞄准以往存在的重申报轻建设的问题,突出全过程管理,强化运行基础要求和保障条件;从统筹发展和安全角度,增加对推广基地规范安全运行的具体要求。第一部分: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2018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启动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以下简称推广基地)建设工作,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已认定北京语言大学等122家推广基地。推广基地围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阐释、教育培训及创新传播等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服务推动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召开新时代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2021年印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都对语言文字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推广基地建设作出重要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