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负责维修与保养,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二、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帐卡,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局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由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同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六、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后,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