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人民防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人防经费是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工作的专项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防经费监督主要是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一、 监督检查对象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人防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二、 监督检查内容(一) 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性。(二) 对收入和支出(三) 对各种往来款项(四) 对资产管理情况(五) 对工程建设项目和造价(六) 对经济合同(七) 对执行财务制度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措施通过组织财务检查发现问题,检查率每年不低于40%。一是建立项目联审机制,由人防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审、稽核。二是实行项目配套资金控制机制,通过配套资金来控制项目建设。三是建立资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四、 监督检查程序根据资金拨付状况,按照不低于40%的抽检率,制定财务检查方案,邀请财政,审计联合进行稽核,审查。五、 监督检查处理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纠正违规行为,停止拨付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 2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