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表(共14项)序号类 别项目名称及数量设定依据实施主体一行政奖励共1项1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有功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9条县监察局二行政强制措施共5项1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新修订本第二十四条)县监察局2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县监察局3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暂予扣留有关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县监察局4
2、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县监察局5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县监察局三行政监督检查共6项1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县监察局2信访举报。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二
3、款。县监察局3案件检查。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县监察局4受理申诉。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四款。县监察局55.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五款。县监察局66.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关于实行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县监察局四其他行政权力共2项11.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四款县监察局22.根据检查、调查结果,提出监察建议或者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