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运行流程图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一)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三)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四)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五)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六)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受 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听 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审 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 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送 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申 请办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业务电话: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日期:1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