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第 1 页(共 2 页)绝密启用前 2022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课程代码 00265)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1B 2C 3A 4D 5C 6B 7D 8D 9A 10C 11A 12B 13B 14D 15C 16A 17C 18A 19B 20D 21A 22C 23D 24B 25C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26B C 27B C D E 28A D E 29A C D E
2、30A B D E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31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政治学代表人物马基雅维里的代表著作,广泛探讨了君主制,其对 君主制的提倡与研究对后世有极大影响。32古典自然法学家普遍认为: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在自 然状态下,没有国家、政府和法律。自然状态是人类社会的早期状态。3319 世纪发展极盛的法学流派之一,泛指主张以历史的观点和历史的方法来研究法律科 学,主要代表人物是萨维尼。34耶林的代表作品。主张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法的生命即是斗争。35是法学中的一种新的研究方法,从事这个方面开拓性工作的人们有意
3、识地将经济分析 的方法应用到法律的领域。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4 分。36(1)亚里士多德把政体解释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政治所由此决定的“最高 治权”的组织。(1 分)(2)政体划分的标准:统治者人数和统治目的。为实现全体市民利益的政体为正宗政体,反之为变态政体。(2 分)(3)据此,政体划分为六种: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暴君政体、寡头政体 和平民政体。前三种为正宗政体,后三种为变态政体。(3 分)37洛克是近代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重要倡导者之一。(1 分)他主张的法治思想主要有:(1)国家必须以正式的法律来统治。即法律是以法定的手续制定和公布,并
4、被普遍接 受。(2 分)(2)执行已经公布的法律。有法律而不执行,等于无法。(1 分)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第 2 页(共 2 页)(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社会的任何人都不能免受法律制裁。(2 分)38康德依照乌尔比安的三句法律格言把法律分为三种:第一,内在的义务,即正直地生 活,不能把自己仅仅作为供别人使用的手段。(2 分)第二,外在的义务,即不侵犯任 何人。(2 分)第三,联合的义务,即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东西能够得到保证不受他人行为的 侵犯。(2 分)39依照庞德的解释,社会学法学与其他法学的区别主要有:(1)社会学法学着重法的作用而不是它的抽象内容。(2 分)(2)把法当做一
5、种社会制度,可以通过人的才智与努力予以改善,并以发现这种改善 手段为己任。(2 分)(3)强调法要达到的社会目的,而不是法的制裁。(1 分)(4)法律规则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指针,不是永恒不变的模型。(1 分)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3 分,共 26 分。40(1)由成熟法律体系间各种共同原则或相似性构成了“一般法理学”的概念。(2 分)(2)一般法理学的对象是从实在法体系中抽象出来的原则,法理学只能是一般法理学。它的研究范围是实在法。(2 分)(3)奥斯丁列举了作为一般法理学适当对象的基本原则、概念和特征:责任、权利、自由、伤害、惩罚和赔偿的观念;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与法律、主
6、权和独立政治社会的关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特征。对世权与对人 权的特征。民事伤害和犯罪中伤害和违法的特征等等。(以上第 1 点为 3 分,第 2、3、4 点为 1 分,共 6 分)(4)奥斯丁有关一般法理学理论的论述,确立了法理学的研究范围,将法理学的研究 范围限定在实在法中,其理论成为分析法学的源头。(3 分)41(1)人格权。通称为人权,包括广泛的具体权利:生存权、自由权、宗教自由、财产 权、身体完整权等等。(2 分)这些权利与人的内在人格相联系,基于一个人成其 为人的基本权利。作为一个天主教神学家,他把人格权的根源归之于上帝。(2 分)(2)公民人格权。又称政治权,包含公民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利、选举权、平等权(政 治平等和法律平等)、结社权等等。(2 分)公民人格权是真正政治民主的根基,权 利直接的来源是实在法和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宪法。(2 分)(3)劳动人格权。社会成员所享有的一种特殊权利,包括自由选择工作、自由形成 职业团体和工会、救济、失业保险、疾病津贴和社会安全等等。(3 分)劳动人 格权是社会人权的一种,马里旦认为文明的新时代的人权,不能仅仅限于政治 法律领域而应从社会、经济和文化诸方面来界定。(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