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本章概要l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l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功能l 第三节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l 第四节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l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l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在办理或参与诉讼案件和某些非诉讼事件过程中依法发布或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各种文书的总称。l(1)法律文书制作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l(2)法律文书主要是在诉讼活动中发挥作用l(3)法律文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国家权力;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2、l 二、法律文书的特点l(一)形式的规范性l从法律文书的形式上看,它具有明显的规范化的特点。这种特点的形成,主要在于司法文书的实用性。l(1)结构固定l(2)用语固定。l(二)制作的合法性l法律文书主要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司法文书,因此,它的制作必须合乎法律规定,不能任意制作。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l 二、法律文书的特点l(二)制作的合法性l第一,司法文书制作主体由法律规定,有其特定的范围l第二,法律文书制作必须于法有据l第三,要正确适用实体法l第四,要符合法定程序l(三)制作的连环性l司法文书在诉讼中具体运用时,各文书之间具有连环性的法律特点,即各个系
3、统或序列的司法文书自成体系,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形成的司法文书之间有一种承接关系。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l 二、法律文书的特点l(四)制作的时效性l办案有时限,反映在法律文书上也有个时效问题。制作这类文书,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有关时限的规定。此外,虽然还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文书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时限规定,但不等于说这类文书不存在时效问题。诉讼经济是进行诉讼的基本要求,办案贵在及时,不能拖延诉讼,况且从总体上来讲,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机关诉讼阶段都有严格的时限规定,各个具体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也相对要受制于这一总的时限要求。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社会功
4、能l 一、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l(一)法律文书具有促进公民遵纪守法的功能l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依据充分、情理并茂、格式正确的法律文书,不管它的结论究竟是对当事人有利还是不利,总会使人产生一种信仰:制作人或制作机关已经尽力公平合法地处理该案件。这种信仰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等顺利地履行其法定职责,也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l(二)法律文书是法制宣传的重要武器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l 一、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l(三)法律文书与司法机关及法律职业人员的关系l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产物,也是全部诉讼活动的忠实记录。l法律文书制作和发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法律的具体实施。l法律文书是
5、执法机关实现职能的手段,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无一不是通过司法文书最终体现出来的。l法律文书与法律职业人员的关系在于,它是考核法律职业人员素质的重要尺度:一是对案件的实体处理,二是文书制作。l(四)法律文书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l 二、法律文书的教育功能l(一)法律文书制作与法律理念的应用l法律文书是适用法律的载体,是专用文书或称特种文书。它的制作内容必须以案件的事实为根据,以国家的法律为准绳,准确地适用法律,完美地体现法律。l法律文书的根本作用就是保证法律的具体实施。l法律文书要实施法律,更重要的不在于照搬照抄法律的条文,而在于将法律的理念融于
6、字里行间。l(二)法律文书是法学教育结果的重要表现方式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l 二、法律文书的教育功能l(三)现行教育评估机制对法律文书的轻视l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法律文书由于被认为属于“形式问题”而遭受冷落,不管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只要判决结果正确,即使法律文书上有一些小瑕疵,如文书名称不对、漏写日期等,也是无伤大雅的。这些错误思想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以致现行教育评估机制也对法律文书存在不同程度的轻视现象。法律文书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好可坏的事情,我们就必须改变现在这种机制性的歧视,对法律文书及法律文书学科给予应有
7、的重视。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社会功能l 二、法律文书的教育功能l(四)法律文书教学的发展趋势l(1)法律文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技能课,从它的教学目的来看,归根结底就是要提高学生的实际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l(2)法律文书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它的规范性和程式性。l(3)随着法治理念的深入发展,法律文书教学也开始对原来的教学模式进行反思,一些院校的老师和学生逐渐认识到过去与实践脱节的教学模式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问题,许多在学校里学到的关于法律文书写作的知识在实践中很少或几乎没什么作用,实践的发展远快于理论的进展。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三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l 一
8、、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l(一)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l语体风格又称语体、语体色彩,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领域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对象,所形成的一系列运用语言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风格。l法律文书是国家执法机关为实施法律处理案件而制作的文书,由法律这一公正而严肃的特性所决定,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必然体现出庄严、肃穆、凝练的色彩,这种语体风格的形成则往往是通过使用大量的“法言法语”来实现的。这种语体,专用术语强,文辞精练,语气庄重,威而不苛,显示出法律的尊严。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三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l 一、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l(二)法律文书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l1.用语要准
9、确l(1)用词准确,褒贬分明。l(2)造句符合语法规范,文理通顺。l(3)准确使用法律术语。l(4)戒方言土语,杜绝黑话。l(5)人称指代清晰、明确。l(6)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杜绝错别字。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三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l 一、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l(二)法律文书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l2.表述要简约l简约又称精练、简练。l3.行文要朴实l语法律文书语言的朴实由法律严肃性、实用性、客观性所决定。l4.讲求一定的修辞方式l法律文书根据事实向当事人解释法律的适用,自然也要讲求语言的表达技巧。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三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l 二、法律文书的文字写作基础
10、要求l(一)尊重客观事实,恪守国家法律l“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也是法律文书制作的指导思想。l法律文书的制作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制作什么样式的法律文书,什么时间制作,必须严格依照程序法的规定。l(二)叙事清楚,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l(1)要将双方分歧的焦点紧紧抓住,并以简练概要的文字将各方观点记叙清楚。l(2)构成事实的基本要素要完备。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三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l 二、法律文书的文字写作基础要求l(二)叙事清楚,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l(3)叙事的主线要清晰,因果关系明确。l(4)重要情节要叙述清楚。l第一类是决定或影
11、响案件性质的情节。l第二类是涉及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情节。l在写法上既要求文辞精练,又要论证充分,以理服人。具体来说应做到“三要”:一要突出个性,突出特点;二要思维严谨,逻辑严密;三要准确适用法律条文。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三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总体要求l 三、法律文书的法理和情理要求l1.法律文书的法理要求l法理是由法律根本精神演绎而得的法律一般原则,法理分析就是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法律的一般原理及具体法律条款与案件事实相对照而作出较为客观的评论。l2.法律文书的情理要求l法律文书的情与生活之情谊、文学作品的感情是不同的。这种浩然正气之情,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价值以及法官、律师的内
12、在秉公执法精神。裁判文书不仅记载着裁判过程,是法官运用自己的经验、智慧解决纠纷、实现正义的过程,而且也是法律获得生命、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得到彰显和树立的过程。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借助史书的记载,我们才得以知道,舜时就已经有了法律。l及至西周,法制思想更趋成熟,法律制度也更加完备。l所有这些都为法律文书的萌生提供了极为必要的基础性条件。l(一)先秦时期的法律文书l1.盟书l盟书具有规范参加会盟的各成员的行为、敦促其履行会盟所约定之义务的效力。l(1)会盟的日期。(2)会盟的成员。(3)会盟的缘起。l(4)盟约。(5)诅辞。第
13、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一)先秦时期的法律文书l2.判决l西周时,判决书称为“中”,审判记录称为“要”。“中”,乃判决确定之文书,“要”,即为审判记录。l3.书状和辩词l周礼秋官大司寇晓谕世人,“以两造禁人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人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其中的“剂”相当于今天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的诉状。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二)秦汉时期的法律文书l战乱频仍后,独霸天下的秦王嬴政建立秦王朝。为巩固中央集权,秦朝崇尚严刑峻法;大一统的
14、家国统治和思想规制,完备的律法,为独立形态的法律文书走进历史舞台创造了良好的制度条件。l1.秦朝的法律文书l秦始皇登上皇位后,一方面继续坚持商鞅、韩非等倡导的法治路线,明法度、定律令,同时也注意重用司法狱吏,并为其行为确立法式。秦朝的法律文书初具规模。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二)秦汉时期的法律文书l2.汉朝的法律文书l刘汉王朝的法律文书在检讨前朝得失的基础上有所损益,使之更加切合现实的需要。以裁判文书而言,汉儒董仲舒等人提倡“春秋决狱”,从法律实践方面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建立创造条件l汉时,原告向官府提起诉讼称为“自言”。
15、所谓“自言”并不是一种口诉行为,而必须提交文书。l汉朝有“诏所名捕”,即下诏书指名追捕者,相当于今天的通缉令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三)唐宋时期的法律文书l隋唐时期,中国封建社会趋于鼎盛,中国传统法制也呈现出一派灿烂辉煌的景象。法律文书借此继续发展并开始走向成熟。l1.唐朝的法律文书l法律文书取得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判词于此时真正成为一种成熟完备的文体。唐朝保留下来的判词大部分为“试判”时的拟判。l骈判是采用骈体文形式写成的判词,讲求语句对仗、音韵和谐,尤喜运用典故。骈判对此后我国古代判词语言风格形成颇具影响。l“辞牒”第一
16、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三)唐宋时期的法律文书l2.宋朝的法律文书l宋朝的商品经济也比较活跃,所以当时的民事立法相比前朝有了大规模的发展。法律文书的制作自然也出现了新的动向。宋朝保留下来的判词绝大多数为实判,且经由唐末的散文化运动,已由骈体变为散体。l宋朝对诉状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严格限定。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四)明清时期的法律文书l明清两朝,我国封建社会表面繁荣,其实已然步入末世。明朝在继承唐宋法律传统的同时,针对社会的变化,对法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以
17、强化国家机器,巩固封建统治。l清朝的法制依靠前朝的积累,已经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我国古代的法律文书历经各朝各代,至清代终于登上自身所能达到的顶峰,进入完善阶段。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四)明清时期的法律文书l1.明朝的法律文书l当时的判词从内容上看,争议事实、判决理由、根据及裁判结果一应俱全,并且相互结合成为有机联系的整体;从表达上看,叙事清楚、说理充分、文理通顺;从语言上看,字斟句酌,遣词造句极为严格,且用语平实。l明代流传下来的判词主要有李清的折狱新语、祁彪佳的莆阳谳牍、张肯堂的萤辞、应的谳狱稿等。其中,李清的折狱新语
18、收录判词230篇,是现存唯一的一部明朝判词专集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四)明清时期的法律文书l2.清朝的法律文书l清朝的封建经济取得了超越前代的成就;清朝的法律,也是封建法律的集大成者。清朝保留至今的判词更是卷帙浩繁,且显示出了极高的水平,堪称我国古代判词的最高峰。l清朝的判词多为实判,或骈或散,各成一体;或重在认定事实和判断、说明;或重在分析和评价,对争议事件根据法理、法律进行条分缕析的剖析,并据以裁判。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二、中国近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一)中国近代的法律文
19、书l自1901年起,在此后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清王朝任命修律大臣、聘请国外法学专家在借鉴西方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大规模修律改制,先后制定、颁布了几十部法律和单行法规。虽此次改革因清王朝的覆灭而最终夭折,但其在法律观念、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近代化特征依然给后世带来了有益的启迪。法制改革促进了司法的革新,司法独立、审判公开、民刑分审、律师辩护、回避等制度初步确立。传统的司法专断开始向现代的司法公正迈进,司法活动的职业化之旅也终于扬帆起航。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二、中国近现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二)中国现代的法律文书l民国时期的判决书基本沿
20、用了上述格式,但也增加了有关审判庭之名称、推事姓名及制判年月日等内容。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除边区和解放区革命政府之外,其余皆遵循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文书制作也大体沿用国民政府制定的文书格式。但在边区和解放区革命政府所辖范围内适用自己的法律。为适应战争环境和解放区需要,当时法律文书种类有所减少,制作文书都强调通俗易懂,反对文辞晦涩。说理方面,大多充分、周详且深入浅出。此种制作原则和要求,影响新中国成立后直至现在的法律文书制作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三、中国当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一)开创阶段l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在基本沿
21、用民国时期和革命根据地时期文书格式的基础上借鉴当时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文书格式制定一套诉讼用纸格式;同时废除了文言,改直排为横排。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对诉讼文书格式予以规范。l1956年司法部首次制定全国通行的公证文书格式。l20世纪60年代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审判文书的文风问题l此后法律虚无主义盛行,法律文书制作流于抽象化、概念化。用形式逻辑推理的方法无限上纲,文书制作质量急剧下降。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三、中国当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二)重建阶段l1980年,司法部重新修改制定诉讼文书样式,共8类64种。l1.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重建l
22、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6月20日印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l2.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重建l刑事检察文书格式(样本)控告申诉检察文书格式(样本)刑事技术文书样表监所检察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等l这些检察法律文书格式为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制作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了统一的标准。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三、中国当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二)重建阶段l3.其他法律文书的重建l1989年,公安部制定预审文书格式,共48种。1981年司法部颁布公证书试行格式。1992年下半年,司法部对公证书格式进行了大规模修订,拟就了囊括公证书、现场公证词、通知书、代书等在内的公证书
23、格式共计59式106种。第一章 法律文书写作概述l 第四节 中国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l 三、中国当代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三)改革与持续发展阶段l1.改革阶段l2.持续发展阶段l新立法规定、新司法解释对各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提出全面的、更高的要求,使各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更加规范、更加系统化,同时也促进了法律文书结构模式的丰富与完备。l时至今日,法律文书修订与改革的任务仍处于现在进行时。我们热切期盼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更加合理、更为完善,从而与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相适应。问题l一、简答题l1.简述法律文书的特点。l2.简述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达。l3.简述法律
24、文书叙述案件事实时应注意的事项。l4.试述我国唐宋时期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l5.简析古代法律文书萌芽的前提条件。l6.简述我国古代判词的种类和特点。l二、论述题l1.试论我国古代最具特色的法律文书的发展、演变。l2.试论如何看待我国法律文书的传统文化遗产。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本章概要l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公正价值l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公正价值l司法公正是一个法治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是司法领域人们追求的崇高理想。l首先,公正是一个观念形态,是人们追求的崇高理想,人们对某种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其次,公正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与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
25、而变化最后,公正的标准具有多层次性。l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指正确地认定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公平地解决纠纷,合理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即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指诉讼过程自身所体现的合理性、妥当性,它是实体正义的保障。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公正价值l一、实体公正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l(一)准确认定事实要求裁判文书说明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情况l裁判文书在反映案情事实时必须使用确凿无疑的客观事实材料,而已发生的事实不可能重现,这需要发挥证据的证明作用。证据则是查明和认定事实的条件与途径,能够说明事实的客观性。l(二)正确地适用法律要求裁判文书诚挚地运用法律l法官的
26、天职就是正确地适用法律,公正无私地裁判案件。l首先,法官要忠实地运用法律。l其次,裁判文书不仅要明确表明裁判的法律依据,还要对所适用的法律进行解释。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公正价值l二、程序公正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l程序公正的标准:法官中立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公开原则。程序公正在裁判书中体现为说明裁判的理由l(一)阐述理由所体现的程序公正原则l1.阐述理由是审判公开原则的必然要求l判决理由公开具有以下意义:l对当事人(律师)而言,公开理由能知悉法律的可预期性,使当事人(律师)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举证,免遭突袭,同时也是律师(当事人)上诉或申诉的依据;l对于
27、法院而言,一方面发现原审法官判断的不足、失误和逻辑问题,另一方面确定司法的权威及判决的公信力。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公正价值l二、程序公正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l(二)裁判文书如何说明理由l1.阐明认定证据的理由l人民法院采信的证据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认定和判决结果,故人民法院还要完整并充分地反映人民法院采纳证据的情况及其理由,从而增强文书的说服力。l2.法律的推理l法律推理是指法官在法律实践中,以法律规定和事实材料为前提推导法律结论的过程。在法律推理中是以法律作为大前提、以事实作为小前提的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它需要借助普通逻辑规则,对法律命题进行以三段论为基础的形式推理。第二章
28、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公正价值l二、程序公正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l(二)裁判文书如何说明理由l3.法律的论证l法律论证与法律推理是不同的法律论证的主要任务就是论证作为法律推理大前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法律推理能否得出正确判断和结论的保障。法律论证就是说出判决的理由和依据。l首先,应当有针对性,即归纳双方的争执焦点,针对诉辩双方的意见,进行分析论证;l其次,应当将证据、事实及法律内在联系有机结合,充分地论证;l此外,对程序问题作出裁断,有时要说明理由,使当事人知其根据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l一、秩序价值l秩序是指一种整齐、规则、有条不紊的状况。根据元照英
29、美法词典,法治秩序指由从法律角度审视和从法律功能方面考虑的存在于某特定社会中人、机构、关系、原则、规则构成的复合体l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主要包括应然与实然两个层面的含义:l其一,作为现实目标的法律文书秩序价值,体现为对人们关于法律文书规范有序的现实需要的满足,体现为法律文书有秩序的现实fal其二,作为理想追求的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体现为人们关于法律文书秩序正当性的永恒追求。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l二、实现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具体目标l把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具体目标分为三个方面:规范性目标、调节性目标和保护性目标。这三者相互关联,结成一体,使法律文书整体和具体要素之间呈现
30、出一种有序的状态,共同促进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实现。l其一,从应然层面讲,法律文书至少应当有正当的法律制度(包括实体法、程序法,乃至包括说理的制度)作为保障,l其二,从实然层面讲,现实中法律制度、权利义务的设计、产生处理结论的程序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缺陷,需要不断发展与完善。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l二、实现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具体目标l1.规范性目标l(1)制度层面的统一性。l立法时设想的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只是一个理想,现实中立法者对法律调整的生活领域的认识存在漏洞或者矛盾。l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研究并没有及时跟进,研究诉讼法的很少关注法律文书的价值问题,研究法律文书
31、者也很少从价值角度进行分析。裁判文书的制度研究长期游离于诉讼法之外。l应把诉讼文书作为其开放式立法体系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从立法层面赋予裁判文书应用的独立价值。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l二、实现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具体目标l1.规范性目标l(2)内在结构的有序性。l法律文书制度是法律文书秩序的抽象反映,具体法律文书是法律秩序的基本粒子,这些粒子之间虽然互相独立,但也有密切联系,共同构成法律文书秩序的系统。法律文书正文的结构可以分为事实、证据、理由和结论等部分,就我国主流法律文书的现状来看,四部分的排列顺序依次是:事实证据理由结论。l(1)先有分析证据(审证据);(2)
32、后有查明事实(通过审查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3)再有分清是非或定罪量刑的说理和适用法律的说理(即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4)最后是处理结论。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l二、实现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具体目标l2.调节性目标l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调节性目标主要体现为通过解决诉讼与非诉讼问题来制裁违法行为。从法律文书写作角度进行分析,法律文书的写作就是要反映诉讼和非诉讼问题,这些内容集中体现在法律文书的结论部分。l不能脱离现实的法律制度去追求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目标,在法律制度修改之前仍要遵守并适用现有的法律规定。同时有必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和确定法律文书应当充分说理的原则,并使相关法律与之协调对应,这也是法律文书秩序价值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价值l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l二、实现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具体目标l3.保护性目标l(1)保障权利行使和督促义务履行。l一是表现为保障权利的行使;l二是表现为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l(2)维护法律权威。l法律文书所具有的强制性为其维护法律权威提供了前提和保障。加强裁判理由的论证是维护司法权威的核心,具体的制度设计需要与相关的法律制度改革配套进行。问题l一、简答题l1.简述法律文书的公正价值。l2.简述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l二、论述题l程序公正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