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7.8.9.担保法律制度与实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与实务金融证券法律制度与实务市场竞争法律制度与实务 1.10.经济纠纷解决的法律制度与实务 2.3.4.5.经济法认知中小企业法律制度与实务公司法律制度与实务破产法律制度与实务合同法律制度与实务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与实务与实务单元一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概述单元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单元三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单元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目九2006年春,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局根据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的投诉,对北京某酒厂仿冒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华灯牌北京醇酒是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生产的优质产品,是北京市的著名产
2、品。为了开发、研制“北京醇”,北京市牛栏山酒厂1992年以来共投入研制、广告费用8 000万元,使得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但是,自2005年10月份开始,市场上出现了仿冒“北京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仿冒品。其中,北京某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相同,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经查,北京某酒厂自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共生产古德牌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52 174瓶,印制带有“北京醇”字样的包装盒68 000套,已销售47 436瓶。思考:(1)北京某酒厂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2)我国对市场竞争方面的法
3、律规定有哪些内容?市场竞争法律制度概述市场竞争法律制度概述市场竞争法市场竞争法律制度概述律制度概述一、市场经济与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是指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以市场机制导向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市场交换规则普遍化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正常、稳定的市场秩序。市场秩序是由法律和规章制度加以保证的市场交易关系,包括市场进出秩序(市场主体和客体的进入或退出应符合的有关规定)、市场竞争秩序(平等竞争,制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市场交
4、易秩序(交易公开化、规范化)、市场管理秩序等。市场秩序旨在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竞争法市场竞争法律制度概述律制度概述二、市场行为与市场规制市场行为是指受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思想支配,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外在活动。市场行为的特点表现为:(1)市场行为的主体是经济活动主体。(2)市场行为的范围限于市场。(3)市场行为的性质属于经济竞争。(4)市场行为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产生直接的影响作用。(5)市场行为不但受道德的约束,而且受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法律的规制。市场规制是指国家通过市场规则来干预社会经济的一种手段和制度之总和。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权力
5、直接干预市场、调节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一、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中同类经济行为主体为自身利益考虑,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排斥同类经济行为主体的相同行为的表现。市场竞争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多样,比如,有产品质量竞争、广告营销竞争、价格竞争、产品式样和花色品种竞争等,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竞争策略。通常我们按市场竞争的程度把市场竞争划分为如下两种类型:(1)完全竞争。它是指一种没有任何外在力量阻止和干扰的市场情况。(2)不完全竞争。一般是指除完全竞争以外、有外在力量控
6、制的市场情况,包括: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反不正当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二、反不正当竞争(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我国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中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的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反不正当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二、反不正当竞争(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1.混淆行为
7、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6.诋毁商誉行为7.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产品是指存在于自然之外的,一切经过人类劳动、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1)服务。(2)软件。(3)硬件。(4)流程性材料。产品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按生产它们的物质生产部门的不同,可分为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建筑业产品等。产品质量指的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产品质量除了含
8、有实物产品之外,还含有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所组成的,这些要素亦被称为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这些质量要求可以转化成具有具体指标的特征和特性,通常包括使用性能、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几个方面。一、产品及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包括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一)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情况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可判定上述主体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1.违反默示担保义务2.违反明示担保义务3.产品存在缺陷(二)产品质量责任的内容
9、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性法律责任,它主要包括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二、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三)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在于:两者都是经营者违反产品质量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产品责任专指因产品缺陷引起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包含产品责任,即包括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侵权赔偿责任。其区别在于:(1)二者的性质不同。(2)二者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3)损害事实不同。(4)可否选择责任承担者存在不同。(5)责任主体不同。(6)二者的诉讼管辖地不同。(7)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二、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
10、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一)消费者从法律上讲,消费者是为个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国家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该法的适用对象包括:(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3)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是指在消费活动中,消
11、费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设立了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九项权利:(一)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二)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包括:(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是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二、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
12、(四)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五)获取赔偿权获取赔偿权也称作消费者的求偿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六)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七)获得相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二、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八)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九)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
13、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监督权的表现,一是有权对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检举或控告;二是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对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是表现为对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二、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一)履行法定义务及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14、。(二)接受监督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三)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五)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三、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六)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按照国家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七)保证质量的义务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八)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
15、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2)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订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九)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十)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理应依法获得保障。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十一)保密的义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