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山明山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使开学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更加顺利有序的 开展,保证教学质量,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在幼儿园内发 生和蔓延,保障师生在校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幼 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实际情 况制定了如下制度: 一、一、设置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负责负责人人 1.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由园长 XXX(法人)担任,副组 XXX(副园长)担任,幼儿 园各班主任、各中层干部及保健教师为成员。开展本校传染病 疫情报告、登
2、记及管理等工作。 2.幼儿园保健老师 XX 为我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 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和责任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 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定期对全园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幼儿园班级出现一例或以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 须 立即要做好染病登记管理工作,填写南京市幼儿园传染病报 告表(留存),24 小时内通过“江宁教育服务” (微信企业公 众号)上报。 2.若同一班级, 1 天内
3、出现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幼儿 (5 例及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 黄疸等) 或者共同用餐、 饮水史时, 立即上报幼儿园分管领导,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立即)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和辖 区内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 (当幼儿园发生结核病或疑似结核 病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上报区教育局) 3.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当幼儿园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发热、 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结膜炎等) ,立即让其到幼儿 园隔离室休息,立即联系家长,到医院就诊,并于就诊后及时 告知幼儿园,如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幼儿园疫情 责任人应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 4
4、.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 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 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毒等预防控制措 施。 四、四、具体具体报告流程报告流程 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 区教育局、区疾病控制中心。联防联控,协同作战。传染病的 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内卫 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卫生防疫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缓报,不漏报、不 瞒报。 五、做好传染病登记及上报工作五、做好传染病登记及上报工作 若区疾控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发班级或全园停 课的防控措施意见书时,幼儿园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同时上报 区教育局, 并将幼儿园停课申请和停课意见书加盖单位公章拍 照上传至相应邮箱。 明山明山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