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国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局20162016年年5 5月月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生活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参考文件:参考文件: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财税201620163636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税总局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1313号)号)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一、生活服务业基本申报示例生活服务业基本申报示例二二、生活服
2、务业简易征收申报示例生活服务业简易征收申报示例三、生活服务业减免税纳税申报三、生活服务业减免税纳税申报四、旅游服务及劳务派遣差额征收申报示例四、旅游服务及劳务派遣差额征收申报示例一一、生活服务业基本申报示例生活服务业基本申报示例 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1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业务一:取得提供住宿、餐饮服务收入111.3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6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收入5.3万元(含税)。业务二:购进食材取得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3.9万元;支付电费取得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
3、发票1份,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取得的专用发票当月全部认证通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万元。业务一:业务一: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100万;万;税额税额6 6万万业务一:业务一: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35.3万,万,销售额销售额=5.3/1.06=5=5.3/1.06=5万;万;销项税额销项税额=50=50*6%=0.36%=0.3万万业务二:业务二:5 5月购进食材取得月购进食材取得13%13%税率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 6张,金额张,金额3030万万元(不含税)元(不含税)业务二:业务二:5 5月支付电费取得月支付电费取得17
4、17%税率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 1张,金额张,金额1010万万元,税额元,税额1010*17%17%业务二:业务二:A A酒店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酒店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 2万元万元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其本期应抵扣进项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其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为其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税额为其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税额的税额5.65.6万元(万元(3030*13%+1013%+10*17%17%)二二、生活服务业简易征收申报示例生活服务业简易征收申报示例 某企业为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文化体育服务,同时兼营销售货主要从事文化体
5、育服务,同时兼营销售货物,物,20162016年年5 5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业务: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业务:业务一:提供组织举办体育比赛服务,取得应税服务收入业务一:提供组织举办体育比赛服务,取得应税服务收入5050万元(不含万元(不含税),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税),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4040万万元,税额合计元,税额合计1.21.2万元。未开具发票收入万元。未开具发票收入1010万元(不含税)。万元(不含税)。业务二:销售纪念品取得销售收入业务二:销售纪念品取得销售收入1515万元(不含税),其中开具增值税万元(不含税),其中开
6、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合计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合计5 5万元,税额合计万元,税额合计0.850.8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明金额合计1010万元,税额合计万元,税额合计1.71.7万元;万元;业务三:购进纪念品成本支出业务三:购进纪念品成本支出9 9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 2张,注明税额张,注明税额1.531.53万元。万元。业务四:租赁体育场馆支出业务四:租赁体育场馆支出5 5万元(不含税),该体育场馆租赁适用简万元(不含税),该体育场馆租赁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易计税方法,取得5%5%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7、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 1张,注明税额张,注明税额0.250.25万元。万元。相关政策:根据财税相关政策:根据财税201636201636号文附件号文附件2 2规定: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规定: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财税财税201636201636号文附件号文附件1 1: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8、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业务一:提供组织举办体育比赛服务,选择业务一:提供组织举办体育比赛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3%征收率),其中开具征收率),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4040万元,税额万元,税额1.21.2万元。万元。业务一:提供组织举办体
9、育比赛服务,选择业务一:提供组织举办体育比赛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3%征收率),其中未开征收率),其中未开具发票具发票1010万元(不含税),销项税额万元(不含税),销项税额=10=10*3%3%=0.3=0.3万元万元业务二:销售纪念品(业务二:销售纪念品(17%17%税率)取得销售收入税率)取得销售收入1515万元万元(不含税),其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合计(不含税),其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合计5 5万元,税额合计万元,税额合计0.850.8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金额合计1010万元,税额合计万元,税额合
10、计1.71.7万元;万元;业务三:购进纪念品成本支出业务三:购进纪念品成本支出9 9万元(不含税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 2张,注明税额张,注明税额1.531.53万元(万元(9 9*17%17%)。)。业务四:租赁体育场馆支出业务四:租赁体育场馆支出5 5万元(不含税),万元(不含税),该体育场馆租赁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该体育场馆租赁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5%5%征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 1张,注明税额张,注明税额0.250.25万元万元(5 5*5%5%。)。)业务三:业务三:9 9万元万元+业务四:业务四:5 5万元万元该公司租赁用于
11、体育比赛的场馆,取得的进项税额该公司租赁用于体育比赛的场馆,取得的进项税额0.250.25万元,属于外购服务应用于简易征收项目,取得的进项万元,属于外购服务应用于简易征收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税额不能抵扣。应区分适用税率计税的销应区分适用税率计税的销售额和简易办法计税的销售额和简易办法计税的销售额,分别填写售额,分别填写对应附表一第对应附表一第1 1栏,第栏,第1414列列“扣除后扣除后销项销项(应应纳纳)税额税额”对应附表二第对应附表二第1212栏对应栏对应“税额税额”对应附表二第对应附表二第1313栏对应栏对应“税额税额”对应附表一第对应附表一第1212栏,第栏,第1414列列“扣
12、除后扣除后销项销项(应应纳纳)税额税额”某职业技工学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某职业技工学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162016年年5 5月发生如下业月发生如下业务:务:业务一:取得符合收费标准的教育服务收入业务一:取得符合收费标准的教育服务收入100100万元,开具增值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普通发票;业务二:取得收费标准范围外的培训收入业务二:取得收费标准范围外的培训收入42.442.4万元,开具增值税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三三、生活服务业减免税纳税申报生活服务业减免税纳税申报 业务三:购进教学教具(非固定资产)发生支出业务三:购进教学教具(非固定资产)发生支出2.342
13、.34万元(取得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 2份,注明金额份,注明金额2 2万元,税额万元,税额0.340.34万元)。万元)。业务四:购进学校办公室用复印机(固定资产)一台支出业务四:购进学校办公室用复印机(固定资产)一台支出1.171.17万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 1份,注明金额份,注明金额1 1万,税额万,税额0.170.17万元)。万元)。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全部认证通过。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全部认证通过。相关政策:相关政策:根据财税根据财税201636201636号文附件号文附件3 3: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从事学历教育的
14、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不属于免
15、征增值税的范围。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财税财税201636201636号文附件号文附件1 1】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及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仅指专用于上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述项目的固定资产
16、、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财税财税201636201636号文附件号文附件1 1】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免征
17、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业务二:取得收费标准范围外的培训收入业务二:取得收费标准范围外的培训收入42.442.4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金额=42.4/1.06=40=42.4/1.06=40万元,销项税额万元,销项税额=40=40*6%=6%=2.42.4万元万元业务一:取得符合收费标准的教育服务收入业务一:取得符合收费标准的教育服务收入100100万元(不含税),开具增值
18、税普通发票万元(不含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该学校购进复印机取得进项税额该学校购进复印机取得进项税额0.170.17万元,属于外购固定资产兼用万元,属于外购固定资产兼用于免税及应税项目,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于免税及应税项目,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2.2.购进教学教具属于外购货物兼用于免税及应税项目,且无法准确划购进教学教具属于外购货物兼用于免税及应税项目,且无法准确划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应按照销售额比例划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应按照销售额比例划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比例不可抵扣进项税额比例=免税收入免税
19、收入/全部销售收入全部销售收入=100/=100/(40+10040+100)*100%=71.43%100%=71.43%该学校该学校5 5月当期用于免税项目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月当期用于免税项目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0.34=0.34*71.43%=71.43%=0.240.24万元。万元。业务三:业务三:2 2万元万元+业务四:业务四:1 1万元万元业务四:购进学校办公室用复印机(固定资业务四:购进学校办公室用复印机(固定资产)一台支出产)一台支出1.17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1 1份,注明金额份,注明金额1 1万,税额万,税额0.170.17万元)万元)填
20、写第二大类“免税项目”,在“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对应免税服务代码“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在第8栏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栏目填写免税收入100万元;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0;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填100万元;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0.24万元;第5列“免税额”填5.76万元(100*6%-0.24)。应区分适用税率计税的销应区分适用税率计税的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分别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分别填写填写对应附表一第对应附表一第1 1栏,第栏,第1414列列“扣除后扣除后销项销项(应应纳纳)税额税额”对应附表二第对应附表二第1212栏对应
21、栏对应“税额税额”对应附表二第对应附表二第1313栏对应栏对应“税额税额”四、四、旅游服务及劳务派遣差额征收申报示例旅游服务及劳务派遣差额征收申报示例(以旅游服务为例,劳务派遣选择差额征收类似)某旅行社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2016年5月共取得旅游收入159万元。该笔旅游收入包含了向其他单位支付的住宿费21万元、餐饮费10万元、交通费12万元、门票费10万元。相关政策:相关政策:根据财税根据财税20162016年年3636号文附件号文附件2:2: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人在20162016年年5 5月月1 1日以后提供旅游服务的,可以选择以取日以后提供旅游服务的
22、,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但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但不得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类型发票类型开票方式开票方式金额金额税率税率税额税额价税合计价税合计普票普
23、票全额全额1501506%6%9 9159159专票专票差额差额153153*6 6159159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9万元差额扣除合计=21+10+12+10=53万元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159-53)/(1+6%)=100万元实际应纳增值税=100*6%=6万元开票:开票:1.1.填入价税合计填入价税合计2.2.计算差额扣除后计算差额扣除后应缴纳的增值税应缴纳的增值税3.3.系统自动返算系统自动返算159-6=153159-6=153万元万元4.4.系统自动跳出税率系统自动跳出税率情况二: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二: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政策相关政策:
2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2323号规定:按照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
25、,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差额征税”字样,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情况一: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况一: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扣除前的含税销售额扣除前的含税销售额159159万元万元合计扣除合计扣除5353万元万元与开具普票的票面金额和税额一致与开具普票的票面金额和税额一致对应附表三第对应附表三第3 3栏,第栏,第5 5列列“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情况二: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二: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此笔业务是通过系统差额征税的功能开具的发票,通过录入含税销售额159万和扣除额53万,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票面销项税额=(159-53)1.060.06=6万元,票面不含税金额应为159-6=153万,票面税率用*代替。该张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与税额之间不存在税率的勾稽关系,因此应通过本月“合计销售额”与“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未开具发票销售额”金额的差去计算得出本期应填写的“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与“销项税”。不按票面金额和税额填写,计算得出不按票面金额和税额填写,计算得出,形成票表比对不一致,通过手工清卡方式处理形成票表比对不一致,通过手工清卡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