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税务筹划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税收和纳税筹划)税务筹划的概念在国外有不同的阐述。纳税人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投资地域、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方面的事前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合法合理地达到少交、缓交税款和减轻税收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同时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税务筹划在国外也十分普遍,但是在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二、特征 1.合法性(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要依法缴税。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作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2.超前性 在税收活动中,经营行
2、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3.目的性 纳税人对有关行为的税务筹划是围绕某一特定目的进行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一组目标: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税务筹划最本质、最核心的目标;此外,还包括有: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
3、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无理、非法侵犯以维护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主体的实际情况,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确定筹划的净收益,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4.综合性 考虑整体税负和资本收益最大化 5.风险性 6、方式多样性(首先,从时间上看,税务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应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具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其次,从空间上看
4、,税务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税收筹划风险即指纳税人在筹划过程中存在对结果的不确定性预期。在企业财务管理范畴内,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需要纳税人通过对自身应税行为预见性的安排来进行全面长期的规划。具体分析,现阶段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政策不稳定导致的风险 我国的税收政策变化比较频繁,一方面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又给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风险。因为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在这期间,如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有税收政策设计的筹划方案,由合法筹划方案变成不合法
5、筹划方案,或者由合理的筹划方案变成不合理的筹划方案,从而产生筹划风险。2、税收法律不明晰导致的风险 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外,还有大量的由有关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的税收行政规章。这些行政规章往往不够明晰,但其涉及的内容却通常又是税收筹划可以有所作为的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依据这些行政规章开展税收筹划,就有可能因为对这些行政规章体现的税法精神理解错误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3、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 我国目前代表国家征税的主体有海关、国税、地税多个系统的机构。各系统之间税务行政执法职能有时相互重叠。且我国税法执行过程中的
6、具体税收解释权又归属于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加上税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或其他因素影响,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在全国许多地方时有发生。在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环境下开展税收筹划,常见的风险问题是: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将企业本属于税收筹划的行为认定为避税或偷税行为,或者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究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未来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留下祸根。4税收筹划项目选择不适当导致的风险 从理论上说,税收筹划在企业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分配等各个领域都可以开展,但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涉及的税收筹划项目有多有少、有大有小、有急有缓,这就有一个合理选择问题。如
7、果企业未加合理选择.随心所欲地开展税收筹划,其筹划成功的概率必然较低。5、税收筹划基础不可靠导致的风险 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企业以往的依法纳税状况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企业领导对税收筹划根本不重视,或者把税收筹划错误地理解为不择手段地少纳税;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很低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如果企业以往的纳税信誉较差,税收违法记录很多;简言之,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基础极不可靠那么在这样的企业开展税收等划就极具风险性。6、筹划主体能力不胜任导致的风险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要求参与筹划的人员不仅具有财务会计、税收政策、企业管理、经济法律等
8、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有统筹谋划、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参与税收筹划的有关人员即使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如果专业能力不胜任也很难使税收筹划真正取得成效。7、筹划方案设计不科学导致的风险 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是税收筹划成功的关键。在税收实践中不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大致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税收筹划方案严重脱离企业实际,如要求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幅度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或转型转产等;二是税收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即税收筹划获得的税收利益不足以弥补开展该项税收筹划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费用和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最容易被忽视);三是税收筹划方案就事论事,没有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角度设计,如有的企业本已资金较紧张但税
9、收筹划方案要求其大最涉足新领域、兴办新企业;有的企业资产负债率本已很高,但税收筹划方案仍要求其坚持债权融资,反对股权融资;有的企业交际应酬活动和广告宣传效果比较有限,但税收筹划方案因有关费用支出未达到税法允许的扣除标准,仍一味强调企业应增加交际应酬费和广告费支出,凡此种种都是缺少全局观和战略观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方案设计不科学,税收筹划的结果便可想而知。8筹划方案实施不到位导致的风险 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通过有效的实施来实现。一旦有了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半途而废,或者突然变更实施条件,或者实施措施不落实,或者实施方法不适当等,都可能导致整个税收筹划前功尽弃。这八个方面的税收
10、筹划风险,有的是外部因素产生的风险,有的是内部因素产生的风险,有的是内外部因素共同影响产生的风险。但不论何种风险一经产生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失。案例一山东秦池酒厂的衰败“秦池”的倒闭与两条税收政策信息密不可分:其一是2001年5月 1日,财税字200184文规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不得抵扣已纳的消费税;其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对白酒业进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按出厂价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仅因为这两条信息没有应用好,使得本来就高负债经营的酒厂流动资金
11、发生了重大问题,从而使该酒厂迅速走向破产。通过对这些政策信息的分析可以提出几条有效的策略来化解这些税收风险。策略一,秦池酒厂若平时关注税收政策走向,提前得知这一动向(在该政策正式出台的半年前已经传出税务机关想利用税收工具来打击假酒),减少勾兑酒,或采取收购上游的勾兑酒厂的战略,完全可以使勾兑酒不允许抵扣这一政策对企业流动资金的影响大大降低。策略二,当得知白酒将要实行从价和从量双重计征时,应提前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本厂生产的酒的品质,转向高档酒的生产,则可以大大降低从量计征带来的相对税收负担的增加。安徽某板材厂为马来西亚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生产高档板材。其原材料有13来自其自己的原材料基地,他们在
12、长江沿岸征收20万亩荒山作为其原料基地;另外23则向当地乡政府的收购站购买,收购站从农民手中收购。这是企业主要的业务流程。但由于该企业没有将自身的业务流程与税收政策结合起来,企业只享受到了有限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企业在生产板材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下脚料,企业用这些原料生产出压缩的纤维板,但财务人员并没有将其分开核算。通过对这家企业业务流程的分析,提出几条改进业务流程的策略,帮助其通过业务流程的调整获得税收上的收益。第一,我国现行税法对在长江沿岸荒山种植树木的环保行为给予了八项税收优惠,但要求必须是林业生产型企业。为了将企业的业务流与税收政策结合,建议企业将生产基地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成立单独的林业
13、生产型企业,再以市场价格将原材料卖给加工企业。第二,税法规定只有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农副产品才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而这家企业因从当地乡政府手中采购原材料,所以无法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建议该企业从解决就业角度出发,将收购站的人员吸纳为本企业员工,同时将收购站变成本企业的派出机构(兼并收购站),这样则变成企业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农副产品,从而可以顺利地享受13%的进项税抵扣政策。第三,可将下脚料生产的纤维板分开核算,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可以免予征收。可见,企业不合理的业务流程中常常隐藏着巨大的多缴税的风险。7、专业性(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综合的管理活动,所采用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从环
14、节上看,包括预测方法、决策方法、规划方法等;从学科上看,包括统计学方法、数学方法、运筹学方法以及会计学方法等,因此,税务筹划在方法上的综合性特点使筹划活动是一项高智力的活动,需要周密的规划、广博的知识。税务筹划的专业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企业的税务筹划需要由财务、会计、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进行;二是现代社会随着经济日趋复杂,各国税制也越趋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务筹划已显得力不从心,税务代理、咨询及筹划业务应运而生,税务筹划呈日益明显的专业化特点。)二、税务筹划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 税务筹划与偷税、逃税 税务筹划与抗税 税务筹划与骗税 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是指纳税
15、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这个定义即使不科学,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这个定义即使不科学,也是很有代表性的,因为它是也是很有代表性的,因为它是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明文规定。第六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实在法在今天的社会已经取得了绝对权威的地实在法在今天的社会已经取得了绝对权威的地方方.逃税:逃税:
16、纳税人采取谎报、隐瞒、欺骗等纳税人采取谎报、隐瞒、欺骗等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不缴纳或少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行为。现实中有很多人采取缴纳税款的行为。现实中有很多人采取转移资产的行为,造成无力纳税的假象。转移资产的行为,造成无力纳税的假象。中国有句老话: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中国有句老话: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欠人家总得还的,而且不但有滞纳金,欠人家总得还的,而且不但有滞纳金,还有罚款。还有罚款。抗税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是抗税。这不但是违法,还用
17、上了暴力。行为是抗税。这不但是违法,还用上了暴力。骗税骗税:是种具有特定内容的行为。现阶段骗税:是种具有特定内容的行为。现阶段骗税是指骗取出口退税。不过这种行为很是可恶,是指骗取出口退税。不过这种行为很是可恶,自己不交税就算了,还要骗取其他纳税人的钱。自己不交税就算了,还要骗取其他纳税人的钱。有句话:野蛮者抗税有句话: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愚昧者偷税,狡猾者骗税狡猾者骗税,傻子冤缴税。傻子冤缴税。三、税收筹划的客观条件 税收筹划之所以产生,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可能是由于税法及有关方面的法律不完善、不健全,也可能是国家通过制定税收优惠来照顾某个行业、某个地区,故意给纳税人一个选择的余地或者空间。还
18、有一种情况,就是税法本身是明确的,而纳税人可能通过某种转化或者变通,使一笔业务变成了另一种业务,由此获得较低的税收义务。一般来说,税法本身具有原则性、稳定性和针对性的特征。从原则性来说,无论哪一种税收法律制度的内容,都以简炼为原则,不能包罗万象,但税法所涉及的具体事物与税法的原则性之间往往出现某些不适应的问题;从稳定性来说,税收法律制度一经制定,就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然而,社会经济生活的状况是瞬息万变的,由于情况的变化,要求税收作出相应的修改,但修改税法要有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从针对性来说,税收法制中的具体规定虽然一般都有针对性,但在具体运用时,使针对性达到全部对号入座的
19、程度是办不到的。原因是纳税人之间生产经营活动千差万别,有时会出现种种复杂的情况,这一切使税收筹划成为可能。这也就是说,当税法等规定不够严密时,纳税人就有可能通过这些不足之处,实现自己节税的目的。地区税收优惠的制定,往往会成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天堂”。譬如,对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的税收优惠及减免照顾,常常使人们利用这些税收优惠及照顾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例如,某市有高新技术企业原座落在老城区,为了享受优惠税收待遇,该企业联合其他企业在高新技术开发区重新注册一新企业,新成立的企业可以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所以该企业将老企业注销,或者干脆把它转变成新厂的一个生产车间。2、联
20、营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同,给纳税人利用关联业务转移税负带来机会。一般的做法是将高税负向低税负转移。有时候,纳税人还会制造联营企业,即在低税负地区办企业,然后通过转移定价实施税收筹划。例如,一个生产、销售的工贸联合体以一个独立法人的身份出现,当生产企业享受的税收待遇重于销售企业适用的税收待遇时,该联合体就必然会努力将生产利润转变为销售利润;反之,销售企业也会将它的利润转移到生产企业中去。3、名义税负过高。税负的高低往往通过税率表现出来,如果税率较低甚至很低,国家取走税款对纳税人来说无关痛痒,自然就不会使纳税人绞尽脑汁去研究、实施税收筹划。由于税率过高,纳税人的收入中有较多的部分被政府以税收的形式拿走
21、,可能引纳税人的反感和抵制。特别是当边际税率过高时,避税现象更容易发生。边际税率高是指在实行累进税率制度下,税率随纳税收入级距的增高而以更快的速度增长,也就是说多收入的增长速度抵不上多纳税的增长速度。纳税人避税的措施:一是在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不再工作或减少工作的努力程度,以免再增加工作获得的收入中有较高的部分被税收拿走,这一点当纳税人收入水平处在税率变化级距临界点时十分明显。二是进行收入或利润转移,降低自己的应税收入档次,减少纳税额,高税率往往成为导致纳税人避税的加速器,纳税人不堪重负,不得不为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开辟各种减轻税负的途径。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正从避税走向更高层次的税收筹划。税法细
22、则在内容上具体、详细,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由于税收筹划正在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经济现象,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为了使纳税人少钻空子,税法细则的规定都越来越详细,越来越具体,致使一些发达国家的税收条例、细则多达上千条,洋洋数万言。然而,由于税法细则永远不会将与纳税有关的所有方面都十分全面而又详尽地予以规定和限定,它的完善及全面只能是相对的。政府制定详细的税法细则并不能把税收筹划的通道全部堵死,政府只能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新问题,再调整有关的法律和规定。5、课税对象的重叠和交叉,使纳税人可以左右逢源,寻找量佳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划分为:对流转额课税、对收益额课税、对行为课税、对财产课税。
23、由于对课税对象确定口径的不同,纳税人最终承担的纳税额也就不同。对大多数纳税人来说,财产收益和经营利润收入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是可以相互转移的。如果国家对财产收益和经营收入采取不同的税率,就会成为促使纳税人利用这种转换躲避税负的依据。例如,国家规定财产税的税负过重,使财产所有人纳税后的收益达不到社会平均利润水平,就会促使财产所有人出售财产转为租入财产,进而躲避过重的纳税义务。再如,纳税人对资本结构的选择。企业的经营资本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自有资本(权益),另一部分是借入资本(负债),税法规定股息支付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缴纳所得税后的收益中分配,利息支付可作为费用列支,在计算应税所得中允许
24、扣除。这时,纳税人就要认真考虑,是多用自有资本好,还是多利用外借资本好。假定有一家公司需要投资元,预计可获收益元(支付利息和所得税前),所得税率,如果通过发行收益率的优先股筹集自有资本,由于股息不能在税前列支,该公司税后所得元(即)不足以支付优先股元的股利(即),所以这一方案是不可取的。如果举债筹资,利息支付元(即的市场利率),税前列支后,税后所得还有元即()()。后一方案当然优于前一方案,纳税人就会义无反顾地选择举债办法筹资,既向国家交了税,也减轻了自己的负担,可以视同为税收筹划。6、不同经济业务的税收待遇不同,激发纳税人“变通”业务以降低税负。税法是按照经营方式、经营形式,以及经济业务的实
25、质据以课税。不同的经济业务其税收待遇必然不同,如果能采取某种“变通”达到轻税的目的,纳税人便会自发地开展“变通”筹划。举例说明:现行税法规定,职工的集资利息应按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应按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税。据此,纳税人就可能将集资利息变通为工资来达到轻税。例如,某企业按的年利率向职工张某集资元,本年应支付利息元,应代扣个人所得税元。职工张某的月工资为元。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财务人员就会建议公司负责人,将集资利率降为,支付利息元,剩余元利息采取增加职工工资的方法解决。这样张某月工资将达到元,全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元,利息税元,合计应纳税元。职工张某的利息虽然减少了,但工资
26、收入增加了,其收入总额并没有减少,而税收却减少了元。另一方面,按照的利率还须调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将集资利息降在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以下,则无需调整所得。无疑,这一“变通”对职工对企业均是有利的。征收方法上的漏洞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契机。以个体工商户为例,税务部门对个体户的税收管理一般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其原因是个体工商户缺乏建账建制的能力,不能准确提供计税依据,只能采取这种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高速发展,从业人数众多,要想把这块税收征齐征足,而且要做到“税负公平”,实属不易。这一现状恰恰让众多的个体户钻了空子。许多个体户具备建账能力的不再建账,有的合伙性质的个体户即使建了
27、账,也故意不提供给税务部门,结果反而获得了较低的税负。当税务机关面对这一客观现实束手无策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这也是一种“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引起的后果 一、直接减少税收负担(1%,3%不交冤枉税)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造成涉税零风险 四、获得支配收入 五、导致再分配纳税人的权利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纳税程序的权利请求保密权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利享有陈述权、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权和检举权延期申报权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三个月内委托代理权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税款并受补偿的权利(一是税务机关发现,二是纳税人发现)有依法拒绝检查的权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权利纳税人的
28、义务 1.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告知税务机关。2.按税收征管法的要求管理账簿、凭证 3.纳税申报 4.按期缴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5.接受、协助税务检查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 1.免税技术 2.减税技术 3.税率差异技术 4.分割技术 5.扣除技术 6.抵免技术 7.延期纳税技术 8.退税技术为了鼓励和扶持某些地区、产业和企业的发展,照顾某些纳税人的实际困难,现行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包括:1.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现行税法规定,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过省
29、、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税或者免税。2.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除减按1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对于新办的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兴办高新技术企业,须向开发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开发区办公室进行考核,由省、市科委批准并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开发区办公室按上述规定条件定期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3.第三产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为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现行税法对第三产业发展项目,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给予减免税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包括:(1)农
30、村的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取得的收人,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服务或者劳务所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2)对科研单位(指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3)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包括统计、科技、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广告,计算机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4.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
31、年免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5.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业、卫生事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自开张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税或者免税一年。4.综合利用减免税优惠政策。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具体为:(1)企业在原来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煤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自生产经营
32、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5.“老、少、边、穷”地区企业减免税。现行税法规定,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为扶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对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2000年12月31日前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6.技术转让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技术转让,促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现行税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
33、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的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应当照章纳税。7.自然灾害减免税优惠政策。为照顾企业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困难,现行税法规定,企业遇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8.劳动服务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现行税法规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是指:(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安置
34、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100(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有从业人员总数 100享受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9.教育事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为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改善办学条件,
35、提高教师福利待遇,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现行税法规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校办企业和学校培训所得,暂免征税。具体如下:(1)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2)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学校与学校联办的校办工厂,只要联营双方都符合上述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享受减免税优惠。10.社会福利事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现行税法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
36、“四残”(盲、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企业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11.乡镇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为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现行税法规定,乡镇企业或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原有税前提取 10的做法取消。12.国有农口企业免税优惠政策。为照顾和扶持国有农口企业、事业单位,现行税法规定,国有农口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可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边境地区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13.内资渔业企业免税优惠政策。为
37、扶持和促进远洋渔业的发展,保护我国的近海渔业资源,现行税法对内资渔业企业规定了免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1)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近海及内水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有农口远洋渔业和其他国有农口渔业企业从事渔业类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国有农口企业免税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兼营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的,必须将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分别核算,划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征税。1
38、4.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减免税优惠政策。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在2000年12月31日以前,中国金币总公司,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全部产权属于监狱、劳教系统的企业,即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各县(区、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各监狱、劳教所以及城市监狱、劳教所直属的监狱、劳教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一个企业符合上述两项或几项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能同时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累加执行。四、税收筹划产生的内部原因 价格=成本+利润+税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主要经济规律之一。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途径是实
39、现收入的最大化和成本费用的最小化。税收是主要的社会费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税收成本,是纳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这种利润最大化是一种税后利润最大化。这是纳税人在市场地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 1.就国内税收筹划而言,税法缺陷表现如下:税收的地区差别 税收的部门、行业差别 纳税主体之间税收待遇的差别税收筹划产生的外部原因 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外部原因主要表现在:各国税制的差别 跨国纳税人承受较重的税负与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矛盾。给予跨国投资者优惠待遇 税收协定内容不同 税收征管的漏洞和税收征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 1、税收政策 差异性政策,不同的纳税主
40、体规定了不同的纳税方法,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的代收费用规定了不同的纳税政策;选择性政策;销售固定资产,鼓励性政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2003年的26号文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达到60%新办的企业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营业税是什么?)2、税制要素 3、税收优惠政策因素 4、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5、组织形式(拆分或者合并)税收优惠政策因素影响 2004年9号文件,陕北2003-2005(11月15-次年的3月15日)供暖期间向居民个人供暖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不包括向单位供暖。2004年的6月168号文件,(7月1日以后买的设备)东北
41、老工业基地可以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40%。什么是工业企业和生产性企业是不是一样?一家建筑性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是工业企业吗?选择性的税收政策的影响 2009年1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
42、值税。税收筹划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 纳税政策的识别与评估 2004年,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费用 促销费、庆典费如何交?平销返利的费用?代理销售中,委托方向受托方收取的保证金?保证金冲抵违约金?第二步 涉税内部控制与流程的设计 要建立税务审核程序(企业间只签订合同,不考虑税收对双方的影响),跨国公司一般有该程序。欧盟各国增值税税率差异明显 丹麦25 瑞典25 芬兰20 比利时20 爱尔兰20 奥地利20 意大利20 德国-16%第三步涉税风险的检查和评估 主要检查税收漏洞和风险。第四步设计最优的纳税方案 第五步税企争议的协调纳税筹划的形式 纳税人自行筹划:由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筹划。纳税人委托中介机
43、构进行筹划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是多数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国从事税收筹划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原各级税务机关成立的、现在已经脱钩分离的税务师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纳税人聘请税收顾问筹划 一般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都聘请中介组织的税务专家、税务行政部门退休人员、高校和税务研究机构的专家等进行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一、纳税人的财务筹划法 税基递延法 加速折旧法 折旧年限孰短法 存货成本转出孰高法 提取准备金法 合并纳税法加速折旧法的依据是效用递减,即固定资产的效用随着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逐渐降低,因此,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用高,产出也高,而维修费用较低,所取得的现金
44、流量较大;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效用低,产出也小,而维修费用较高,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小,这样,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折旧费用应当呈递减的趋势。加速折旧法使折旧费用呈递减的动态,则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便呈递增的状态。与直接法相比,所得税的现值总和就更低,这实质上可以使企业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从这个意义上讲,折旧是国家的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可用于鼓励某一行业的发展或刺激投资。美国政府就曾对税法中的折旧方法作过多资调整,1952年为鼓励电子等新兴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税法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筹划时,除了考虑是否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外,选择加速折旧还应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在以下三种情况
45、下,采取加速折旧须慎重,否则不仅达不到筹划的目的,反而会增加税收支出。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目前实行比例税率,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做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例如某公司1998年2002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1998年、1999年为免税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旧额为40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800万元、480万元、288万元、216万元、21
46、6万元。采用平均年限法,5年内平均每年税负(30001200)25%5=90 采取加速折旧法,平均每年税负(3000288216216)25%5=114显然加速折旧比平均年限法折旧平均每年增加税负了24万元。加速折旧须考虑加速折旧须考虑5年补亏期年补亏期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亏损弥补期限和办法作出了统一规定,即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由于税法对补亏期限作了严格限定,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以后年度的获利水平作出合理估计,使同样的生产经营利润获得更大的实际收益。特别对一些风险大、收益率高且不稳定的科技
47、企业更要合理规划,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假如黄河公司采用加速折旧,当年亏损总额10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此700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的300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而与黄河公司规模相当的长江公司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年亏损总额7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700万元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同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黄河公司比长江公司增加税负3002575(万元)。加速折旧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加速折旧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 在现行体制下,我国企业的会计报告一般应向工商、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及投
48、资各方提供,上市公司还需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报告使用人据此可计算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以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发展能力、资产运营状况等,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如果仅仅从减轻税负的角度选择加速折旧,导致企业出现亏损,使投资者认为企业的盈利能力差,不予注入资金,错失发展壮大的机遇,如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许多民营企业为了不缴所得税,让报表出现巨额亏损,一旦需要去银行贷款,报表反映的亏损让银行望而却步即是例证。合并纳税法税率200020012002上海24
49、%100100100南京30%100-100200深圳15%100100100合并纳税法 2000年 以各自适用的税率汇总纳税:100*24%+100*30%+100*15%=69万元 2001年 如果南京亏损100万元,可以先用其他有盈利的机构的利润去弥补,以弥补后的余额再纳税:100*15%=15万元 2002年 因为2001年南京100万元的亏损由上海的盈利来弥补,所以 上海企业所得税:(100+100)*24%=48万元 南京企业所得税 (200-100)*30%=30万元 深圳企业所得税 100*15%=15万元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税基即期实现法 税基均衡法 税基最小法 收入最小法
50、税前费用扣除最大化 其它税基最小法 税基分别记帐法(1)前提是分别销售,如果不是分别销售,也不能分别记账。(2)如果企业将一企业完整的产品化整为零销售,分开发票,分别记账,适用不同的税率纳税,属于偷税行为。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避免违法纳税法 掌握和理解各纳税义务发生的条件,防止因认定的错误而受到处罚。掌握和理解各税有关计税依据的规定,防止因计税依据确认的错误而受处罚。掌握和理解各税以及税收征管法有关纳税申报的规定,防止因申报错误而受到的处罚。掌握和理解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因违反发票管理的规定而受到的处罚。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财务安排法应当考虑的非税损益因素 价格变动;时间价值;资金成本;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