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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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第四章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税率的筹划税率的筹划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目税率税率一、烟一、烟1.卷烟卷烟(1)甲类卷烟(注:)甲类卷烟(注:)(2)乙类卷烟(注:)乙类卷烟(注:)(3)批发环节)批发环节 2.雪茄烟雪茄烟3.烟丝烟丝 56%加加0.003元元/支(生产环节)支(生产环节)36%加加0.003元元/支(生产环节)支(生产环节)11%加加0.005元元/支支 36%30%二、酒二、酒 1.白酒白酒 2.黄酒黄酒 3.啤酒啤

2、酒(1)甲类啤酒(注:)甲类啤酒(注:)(2)乙类啤酒(注:)乙类啤酒(注:)4.其他酒其他酒20%加加0.5元元/500克克240元元/吨吨250元元/吨吨220元元/吨吨10%三、化妆品三、化妆品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零售环节)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生产即出厂环节、进口、委托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生产即出厂环节、进口、委托加工)加工)5%10%五、鞭炮、焰火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3、7.燃料油 1.52元/升 1.2元/升 1.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2元/升七、摩托车 1.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250毫升)3.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免税3%10%八、小汽车 1.乘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

4、含4.0升)的(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1%3%5%9%12%25%40%5%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高档手表20%十一、游艇10%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三、实木地板5%十四、涂料(2015年2月1日起)4%十五、电池(2015年2月1日起)(注:)4%备备 注注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元)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税率为56%。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元(

5、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下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36%。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在3000元元(含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啤酒以上的啤酒。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在3000元元(不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啤酒。以下的啤酒。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又称“氢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或或“镍氢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

6、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年12月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年1月月1日起,日起,对铅蓄电池按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税率征收消费税。补 充 根据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国税发1993153号号)规规定,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定,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

7、补酒等等。但在根据但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99784号号)第三条关于配制酒、泡制酒征第三条关于配制酒、泡制酒征税问题规定:对企业以税问题规定:对企业以白酒和酒精白酒和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不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不再按再按“其他酒其他酒”子目中的子目中的“复制酒复制酒”征税,一律按照征税,一律按照酒基酒基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酒

8、的税率征收消费税。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因此,企业试制的滋补酒不能再按因此,企业试制的滋补酒不能再按“其他酒其他酒”10的的税率计算消费税,而应按税率计算消费税,而应按“粮食白酒粮食白酒”20%的税率(财税的税率(财税200184号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规定,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改为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改为25%)计算消费税。)计算消费税。消费税征税对象及纳税环节消费税征税对象及纳税环节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9、以及零售零售环节的应税消费品(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环节的应税消费品(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钻石及钻石饰品)。其中,在我国境内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包括纳税其中,在我国境内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包括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以及继续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偿债务以及继续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案例案例4-1】P99 某地区有两家酒厂某地区有两家酒厂A A和和B B,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企业A 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适用消费税率

10、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适用消费税率20%20%。企业企业B B以企业以企业A 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10%10%的消费税率。的消费税率。企业企业A A每年向企业每年向企业B B提供价值提供价值2 2亿元、计亿元、计5000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B B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备破产。此时,企业此时,企业B B共欠企业共欠企业A A共计共计5000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万货款。经评估,企业B B的资产恰好也为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50

11、00万元。企业万元。企业A 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业B B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第一节第一节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1 1)因合并前,企业)因合并前,企业B B资产资产50005000万元万元,负债,负债50005000万元,净万元,净资产资产0 0万元万元。收购支出费用较小。收购支出费用较小。该购并行为属于吸收合并(承担该购并行为属于吸收合并(承担B B全部债务),不用缴全部债务),不用缴纳所得税。纳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

12、不用缴纳营业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合并分析合并分析(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1)合并前:企业)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提供的粮食酒 每年应缴纳消费税每年应缴纳消费税=20 000万元万元20%+5 000万千克万千克20.5 =9 000万元;万元;增值税增值税=20 000万元万元17%=3 400万元。万元。2)合并后:)合并后: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而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

13、款)则免于缴纳了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3 3)企业)企业B 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20%,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10%,但以粮食白酒为酒,但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20%20%。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将。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将会大大减轻。会大大

14、减轻。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2.5亿元,销售数量为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5000万千克。万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A A厂应纳消费税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00020%+500020%+50002 20.5=9 0000.5=9 000(万元)(万元)B B厂应纳消费税厂应纳消费税=25 000=25 00020%=5 00020%=5 000(万元)(万元)合计应纳税款合计应纳税款=9 000+5 000=9 000+5 000 =14 000=14 000(万元)(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25000=2500

15、020%=5 00020%=5 000(万元)(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4 000=14 0005 000=9 0005 000=9 000(万元)(万元)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从价定率从价定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征从量定额从量定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6、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案例案例3-2】某摩托车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摩托车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年3月销售气缸容量为月销售气缸容量为250毫升的摩托车取得货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毫升的摩托车取得货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万元;以成本以成本价转给非价转给非统一核算的门市部统一核算的门市部同类摩托车一批,成本价为同类摩托车一批,成本价为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万元,门

17、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货款金额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货款金额74.88万元,已知该类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率万元,已知该类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率为为3%。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03%74.88(117%)3%7.92(万元)(万元)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

18、消费税。税。【案例案例3-3】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日销售化妆品销售化妆品400 箱,每箱不含税价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元;15日销售同类化妆品日销售同类化妆品500箱,每箱不箱,每箱不含税价含税价650元。当月以元。当月以200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

19、600400 650500650200)30%208500(元)(元)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1 1、关联企业转移定价、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1 1)关联企业之间不依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企业之间不依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依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进行产品和非产品转让。以达而是依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进行产品和非产品转让。以达到双方之间利益的最大化。到双方之间利益的最大化。2 2)因为消费税发生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因)因为消费税发生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因此,企业可将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以低价转移,直接取得节此,企业可将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以低价

20、转移,直接取得节税利益。税利益。3 3)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将产品低价转让,销)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将产品低价转让,销售部门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影响增值税,但可节约消费售部门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影响增值税,但可节约消费税。税。通过缩小计税依据通过缩小计税依据,可达到直接减轻税负的目的。可达到直接减轻税负的目的。【案例案例42】P103 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年到工厂直接

21、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1000箱(每箱箱(每箱1212瓶,每瓶瓶,每瓶500500克)。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克)。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1200元,销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1400元。经过筹元。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已知粮食白酒的税率为店及顾客。已知粮食白酒的税率为20%20%。直接销售给零售户

22、、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1400100020%+1210000.5 =286 000(元)(元)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1200100020%+1210000.5 =246 000(元)(元)节约消费税额节约消费税额=286 000246 000 =40 000(元)(元)筹划分析筹划分析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

23、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某白酒生产企业本月白酒销售业务:销售方销售方购货方购货方数量(斤)数量(斤)单价(元单价(元/斤)斤)甲企业甲企业白酒销售公司白酒销售公司12000120酒店酒店9600200合计合计21600 注:甲企业与白酒销售公司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核定的注:甲企业与白酒销售公司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消费税最低计税价

24、格160元元/斤。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斤。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正确答案正确答案 甲企业应缴消费税甲企业应缴消费税(12000160 9600200)20%(120009600)0.510000?(万元)万元)【案例案例4-5】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4 000元的单价销售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辆,以4 500元的单价销售元的单价销售10辆,以辆,以4 800元的单位销售元的单位销售5辆。当月以辆。当月以2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月的加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

25、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分析分析】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为应纳消费税为=4 8002010%=9 600(元)(元)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 如果该企业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单价将这如果该企业按照当月的加

26、权平均单价将这20辆摩托车辆摩托车销售后,再购买原材料。销售后,再购买原材料。则则 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 =(4 00050+4 50010+4 8005)(50+10+5)2010%=8 276.92(元)(元)节税额为:节税额为:9 6008 276.92=1 323.08(元元)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一、税率的法律界定一、税率的法律界定 消费税税率分为:消费税税率分为: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注注】同一种产品由于其产品性能、价格、原材料同一种产品由于其产品性能、价格、原材料构成不同,其税率也高低不同。构成不同,其税率也高低不同

27、。【如如】酒类产品,分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酒类产品,分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啤酒、黄酒和其他酒等,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啤酒、黄酒和其他酒等,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2001年年6月月1日以后,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改为日以后,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改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复合征收税制。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复合征收税制。二、税率的筹划二、税率的筹划 1)当企业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当企业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注注】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

28、率的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 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应从高适用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应从高适用税 率,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率,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2)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不同等级的应税消费品进行定价筹划。对不同等级的应税消费品进行定价筹划。二、税率的筹划二、税率的筹划1、成套出售消费品、成套出售消费品 将不同税率的消费品包装成成套消费品出售,从高计税,将不同税率的消费品包装成成套消费品出售,从高计税,不如将包装工作放在销售之后,不如将包装工作放在销售之后,由商家包装,由商家包装,可降低税负。可降低税负。

29、【例例】消费税纳税人将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消费税纳税人将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应尽量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形式。如化妆品公司套装销售,应尽量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形式。如化妆品公司将其生产的化妆品和化妆工具包装在一起销售将其生产的化妆品和化妆工具包装在一起销售,化妆品的税化妆品的税率为率为30%,虽然化妆工具不征收虽然化妆工具不征收消费税,但在计税时应是两消费税,但在计税时应是两种消费品的销售额合计,按化妆品种消费品的销售额合计,按化妆品30%的税率计征消费税。的税率计征消费税。【案例案例4-74-7】p108p108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发护肤品,小工某日用化妆品

30、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发护肤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括一瓶香水香水3030元元、一瓶指甲油一瓶指甲油1010元元,一支口红一支口红1515元;元;护肤护发品包括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两瓶浴液3333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10元、朔料包装盒元、朔料包装盒5 5元。化妆品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消费税税率为30%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上述价格均不含税。【结论结论】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

31、对外出售,可实现节税目的。对外出售,可实现节税目的。改变前:改变前:应纳消费税额应纳消费税额=(30+10+15+33+10+530+10+15+33+10+5)30%30%=30.9 =30.9(元)(元)改变后:改变后:应纳消费税额应纳消费税额=(30+10+1530+10+15)30%30%=16.5 =16.5(元)(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每套化妆品节税额=30.9-16.5=14.4=30.9-16.5=14.4(元)(元)2、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3000元(含元(含3000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每吨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每吨250250元,在元,在3000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元以下的单位税额每吨额每吨220220元。元。卷烟的比例税率为标准条调拨价格在卷烟的比例税率为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70元元/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56%56%,调拨价格为,调拨价格为 7070元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36%,【注注】纳税人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适用较低的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适用较低的税 率,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率,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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