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12-261第二章第二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无效和终止无效和终止 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返回返回目录目录2022-12-262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了解和掌握保 险合同的特性,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 客体和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订立、生 效、履行、变更和终止的过程以及保险合同的 争议处理;并能够运用本章的基本原理来解释 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
2、生活中的案例。重点难点: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终止的 过程以及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教学方法:案例2022-12-263第一节第一节 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 保险契约,指保险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费,另一方在约定保险事件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因此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1、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必须合法2022-12-264第一节第一节 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二、特殊的经济合同特征表现:二、特殊的经济合同特征表现:1 1、双务性、双务性。双方当事人
3、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各自权利和义务)。2、射兴合同、射兴合同。射兴即碰运气、赶机会、侥幸,偶然性。注意:注意:射兴是针对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就保险合同整体来说,保险人收取的保费总额与其应承担的赔偿金数额原则上是相等的,因为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额的关系是依据概率精确计算出来的,所以就保险合同整体来说,不具有偶然性。2022-12-265第一节第一节 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3、条件性合同。、条件性合同。只有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时,保险人才履行保险义务。4、附和性、附和性。合同当事人一方拟定合同内容,另一方只能作取与舍选择。注意:注意:保险合同具有附和性质,并不是说所有保险合同都是采用标准 合同的形
4、式,不绝对,双方也可以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如:电 脑高手的特约手指保险。2022-12-266第一节第一节 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5、补偿性合同。、补偿性合同。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损失补偿。6、个人性。、个人性。主要是针对财产保险合同转让来说。保险合同所保障的财产转让 时,保险合同不能随之转让。7、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体现了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某一种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特征。两个步骤、书面形式2022-12-267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任何法律关系都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保险任何法律关系都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保险合同也不例外。合同也不例外。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5、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毫无疑问,订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一定是履行合同的主体。但是保险合同比较复杂,因为有些合同(尤其是人身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为他人利益订立的,父母为子女,夫妻互保等,这就涉及到被保险人(享受保险保障的人),有时人寿险中被保险人死亡,还要有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因此,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其他和保险合同因此,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其他和保险合同发生关系的人发生关系的人)2022-12-268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合同当事人(一)保险合同当事人 1、保险人、保险人insurer。收取保费,承担赔偿义务的人
6、2、投保人、投保人applicant。订立合同、缴保费。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8以上;16-18岁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负担缴纳保险费(不管为谁投保的,当然也可由其他关系人代缴)。2022-12-269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insured。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合同中明确标明。资格特征:资格特征:1)被保险人的行为能力)被保险人的行为能力 不同险种对被保险人的行为能力要求不同。财产保险不要求。人身保险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
7、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2022-12-2610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 2)被保险人是遭遇保险事故的人)被保险人是遭遇保险事故的人 (其遭受财产损失、人身伤亡)3)被保险人是享有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是享有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有时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为自己的利益订立合同);有时投保人 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为他人利益订立合同)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全称清晰,但在特殊合同中,可以不载明被保险人的具体姓名。2022-12-2611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2、受益人、受益人beneficiary(自然人、法
8、人均可)。(自然人、法人均可)。广义:广义:保险金受领人。狭义:狭义:保险法中专指在人身保险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般情况受益人没有资格限制。受益人的产生:受益人的产生:在订立合同时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可指定多个(可指定顺序、份额,不指定则受益权均等)。指定了的受益人可以变更,但必须通知保险人。2022-12-2612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客体:客体:保险利益(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注意:注意: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保险
9、标 的,而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 即保 险利益。2022-12-2613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的条款clause上。主要有以下几项: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找人好找)、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找人好找)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决定保险的种类、据以判断投保人是否对其具有保险利益)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投保人缴纳保费的依据、索赔的最高限额;保险人收取保费的计算依据、补偿给付的最高限额。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2022-12-2614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4、保险费。、保险费。买保险支付的价格。纯保费、附加保费;
10、趸缴、年缴、限期年缴5、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到合同终止这一期间。即有效期间。6、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一般责任、附加责任,主险、附加险.责任免除又称为除外责任,就是在保险合同上所规定的保险人不 负责赔偿与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范围。须列明。7、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式、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式8、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9、订立合同的年、月、日、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2022-12-2615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四、保险合同的单证形式。(书面形式)保险合同单证不是保险合同本身,而是由保险人单方制作的同意格式单证,作为保险合同存在的证据。根据
11、合同订立的先后顺序大致有以下几种书面形式:1、投保单、投保单application form 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2、暂保单暂保单binding slip 正式保单(保险凭证)发出前的临时保单。往往是交费收据。作用等同于正式保单。2022-12-2616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3、保险单、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明确保险双方权利义务的正式书面证明。4、保险凭证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行话叫“小保单”,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只在少数几种保险业务中使用,具体包括团体险,汽车保险业务,
12、货物运输保险。5、批单批单endorsement 不是必然有的凭证,但有些保险合同中途变更有关内容(受益 人、住址变化等),则保险人要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 立变更保险单内容的批改书。2022-12-2617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无效和终止 一、订立。一、订立。投保人填好投保单,保险人认为合格并同意承保,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保险合同即宣告成立。二、生效。二、生效。即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成立后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责任)。有时合同成立的时间有时即是生效的时间,有时不是。三、履行。三、履行。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主要是义务的
13、履行。2022-12-2618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无效和终止1、投保人义务。、投保人义务。交费义务交费义务(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危险增加通知和保险事故发生通知);避免损失扩大义务避免损失扩大义务(采取力所能及的施救措施,能作而不作,保险认可拒绝因此而扩大的损失赔偿)。2、保险人义务。、保险人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基本责任、附加责任(附加责任、附加 险,不能单独承保)、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 比如、战争、核辐射、污染等不可保风险;道德风险;正常泄 漏、破损、货物固有的瑕疵所致的损失;间接损失;国家颁布 禁令造
14、成的损失(禁运、拆除等)2022-12-2619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无效和终止四、变更四、变更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变更保险人:保险人分立或合并时;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或死亡时,可变更受益人;保险标的转让时可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2、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指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合同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当事人地址;标的数量增减;保险金额、期限变更;等影响到保险人所承担风险大小的情况变化。3、合同效力的变更。、合同效力的变更。指合同的中止与复效。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并不等于终止或无效,有恢复效力的余地。2022-12-2620第三节
15、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无效和终止五、无效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人不负任何保险责任)1、投保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保险合同(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2、恶意的重复保险3、人身险种未经被保险人签字的有死亡责任的保险4、人身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的六、终止六、终止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彻底消失、不存在了。1、义务以履行而终止2、自然终止(期限届满)。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3、因解除而终止 4、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2022-12-2621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一、解释原则一、解释原则(根据国际惯例
16、和我国保险法)1、文义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按照保险条款文字的通常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通常含义指行业通用的文字含义。2、意图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以当时订立保险合同的真实意图来解释合同。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有歧义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这主要是由于保险条款大多都是保险人拟定并事先印就的,保险人在制订时,往往偏重于自身利益为了避免保险人订立的保险条款含糊不清,损害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应从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角度解释。但也不能无原则滥用。2022-12-2622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二、争议处理二、争议处理1 1
17、、协商、协商compromisecompromise退一步海阔天空。2 2、调解、调解mediationmediation找一个中人(第三者)调解一下。3 3、仲裁、仲裁、arbitrationarbitration仲裁机构,一裁终局,不得上诉4 4、诉讼、诉讼litigationlitigation向法院起诉,一审不服,可上诉,二审为终审判决,不服可申诉。2022-12-2623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一:车辆转让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案例一:车辆转让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案情介绍案情介绍】某粮油储运公司为其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期限自2002年10月25日起
18、至2003年10月24日止,并及时缴付了保险费。2002年12月,该公司将车转让给个体户李某,并同时在车辆管理所办理了过户手续。2003年9月,李某驾驶该车辆与另一货车相撞,经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评估,两辆事故车的修理费分别为3.8万元和4.5万元。根据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李某应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2003年10月,粮油储运公司和李某一起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同时向保险公司出具了该车在车辆管理所过户的证明。保险公司以保险车辆已过户转让但未申请办理保险批改手续为由,向被保险人发出拒赔通知书。2022-12-2624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本案
19、争议焦点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险标的依法转让后未本案争议焦点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险标的依法转让后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如受损,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办理保险批改手续,如受损,保险公司该不该赔?财产保险标的转让应当办理保险批改手续,否则,自保险标的转让之日起,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本案保险车辆依法过户转让,但双方未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主体变更的手续,车辆买卖双方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因此,该保险合同自保险转让之日起就无效。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保险公司已收取的保险合同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应退还给投保人。2
20、022-12-2625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二:保单错写二字,合同是否有效案例二:保单错写二字,合同是否有效【案情介绍案情介绍】1998年7月29日,中国深圳一家名为“桂兴”的外贸公司与泰国的“黄春发”公司签定了购买1500吨橡胶的贸易合同。承担这批货物保险的是中国某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保险合同约定装载这批货物的运输工具是“ELEONORA NO.8”轮,保险金额为2061950美元。1998年8月25日,承运人向“黄春发”公司签发了货物提单,记载的承运船舶为“ELEONORA”轮。同年10月,“黄春发”公司惊悉装有橡胶的船舶失踪,随即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发现,
21、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运载工具和提单上记载的不一致,认定保险标的并没有装上保险合同约定的船舶,由此拒绝赔偿。2022-12-2626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对于保险人来说,“ELEONORA NO.8”轮“ELEONORA”轮是不同的两艘船舶,各自的风险情况明显不一样。既然保险标的被装上了非保险单所载明的运输工具上,那么保险人承保风险的基础就发生了重大变化,符合保险合同自始无效规定的要件。因此,保险人拒赔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保险合同既然是自始无效,保险人未曾承担过标的受损的风险那么保险人理应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2022-12-2627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
22、关案例案例三:已付首期保费但未签发保险单时合同是否成立案例三:已付首期保费但未签发保险单时合同是否成立【案情介绍案情介绍】1998年3月17日,曾某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支付了首期保费。同年4月2日,曾某因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其家属凭借保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曾某还没有进行体检,保险单亦尚未签发,双方之间不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2022-12-2628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保险关系的有效建立以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及交纳保费为前提。在投保程序上应该是要约承诺核保缴费出具保单。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通常是在合同
23、成立以后,投保人缴纳保费立即生效,当然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合同一经成立即告生效。2022-12-2629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法第57条规定:“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应当按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在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已向曾某收取保费,视为已表示同意承保,即承诺成立。同时因为首期保费已缴,保险合同生效,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保险公司应该履行赔付责任。保险公司有违规操作的行为。本案例中保险公司采取先收保费,再核保,然后签发保单的方式
24、开展保险业务,不符合正常的承保手续这种不规范的展业方式,其后果理应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此案中,被保险人曾某是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体检与否及身体状况如何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不产生严重影响。2022-12-2630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四:保险合同的变更案例四:保险合同的变更【案情介绍案情介绍】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并与保险公司订立了机动车辆分项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内,该公司与某工业公司签订一书面协议,约定:“贸易公司的该辆轿车转给工业公司,车的过户手续由贸易公司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工业公司负担;但工业公司必须给贸易公司取得追加一辆小轿车的专控指标,否则,贸易公司不办理过户手续。
25、某日,工业公司董事长李某因外出办事,贸易公司将该车派给其使用。李某驾该车发生事故,致使车毁人亡。贸易公司当日向公安局报了案,并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查验了事故现场。交警部门就该车交通事故作出最终责任认定书,确认该车已彻底报废,事故由贸易公司负全部责任。随后,贸易公司多次要求赔付,均遭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贸易公司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将此车转让给了工业公司,且未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2022-12-2631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到保险合同的变更问题。关键在于投保的汽车是否发生了转让。财产保险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经营权发生转移或保险标的的用益权发生
26、变动,或者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时候,投保人可能发生变更。此案中涉及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问题。贸易公司将该车转给工业公司,以清理债权债务。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此案中的保险合同变更附有条件,贸易公司在该车保险期内虽与工业公司签订了转让该车的协议。但按照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之规定,由于工业公司未取得追加小轿车的指标,转让该车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没有成就,该协议没有生效,汽车所有权也不发生转移。事实上,贸易公司也没有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事故发生时该汽车所有权仍在贸易公司手中。综上,保险
27、公司当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22-12-2632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五:保险受益人的变更案例五:保险受益人的变更【案情介绍】1999年7月11日,王某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其妻子李某为受益人。后来,王某与李某离婚。不久,王某又与张某结婚。婚后,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一份写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王某的前妻李某变更为张某”的公证书。但是王某并未将公证书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1998年9月12日,王某遭遇车祸身亡。张某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要求。保险公司确认了张某与王某结婚后确实办理了变更受益人的公证书但未将变更受益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
28、公司的情况,认定该变更无效。保险公司按原合同的规定将保险金付给原受益人即王某的前妻李某。2022-12-2633保险合同相关案例保险合同相关案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受益人的变更问题。被保险人对受益人的变更不需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是必须及时向保险人作出通知。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此案中,王某最初指定的受益人为李某,虽然在与李某离婚并又与张某结婚后,办理了一份变更受益人的公证书,但是并未将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因此在这个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没有发生改变,依然为先前指定的李某。因此保险公司可以付给李某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