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文(通用5篇)第一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二)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
2、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十一)在娱乐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第二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第二条本制
3、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第三条疏散出口: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第四条疏散门: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第五条疏散走道: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
4、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第六条疏散楼梯: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第七条安全出口: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
5、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第八条安全疏散标识: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
6、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第九条应急照明灯: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第十条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第十一条公司消防
7、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第十二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
8、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第十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第十四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第十五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
9、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四、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三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5、需要经
10、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
11、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三、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第四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良好运转,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2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 安全设施的定义与范围3.1 安全设施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3.2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
12、响设施3类。安全设施主要有:1)检测、报警设施;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3)防爆设施;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5)安全警示标志;6)泄压和止逆设施;7)紧急处理设施;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9)灭火设施;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11)应急救援设施:12)逃生避难设施;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4 职责各职能部门和车间负责所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管理与使用。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设施的综合监督管理。4.1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爆膜等,由生产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管理。4.2 电气安全防护设施由配电室负责监督管理。4.3 工艺规程中的超限报警、仪表安全联锁、泄漏点检测、闭路电视监控等装置由计
13、量室负责监督管理。4.4 安全环保处负责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设施的管理。5 控制程序5.1 新建项目必须坚持安全“三同时”政策,各处安全设施的配备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各种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5.2 各级安全设施使用与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设施台帐。5.3 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5.4 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5.5 安全联锁系统变动以下项目时,应及时进行变更审批:5.5.1 联锁摘除5.5.2 联锁程序的变更5.5.3 联锁设定值的改变5.6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闲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14、。如确实需要变动时,须先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生产、安全、设备、计量等相关专业部门会签后,报生产副总批准,严格实行变更与风险评价管理程序。第五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二、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四)其
15、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三、公司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一)疏散走道,疏散门;(二)楼梯,电梯及其前室;(三)厨房、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四)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四、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五、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保卫部备案。六、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一、防火巡
16、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卫员担任。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
17、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公司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
18、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卫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
19、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一、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二、每次演练分为2批次,早晚班一次、中班一次。三、演练中各班组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现场模拟。主要内容是为灭火和紧急疏散。四、各班组人员按照消防人员编著名单各司其职,并做好相关的消防档案记录。五、除营运现场各部门外,其他部门可以单独进行演练(C层办公区、厨房等重点部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
20、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防火委员会、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
21、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教职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
2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 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 在营运现场、办公室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 擅自使用和遮挡营运现场、办公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
23、火警者;(6)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4)违规使用、储存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二
24、、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四、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六、培训方式:1、由保卫部门组织召集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
25、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1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
26、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
27、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二、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三、保卫部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
28、做好记录。四、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保卫部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五、保卫部每月要对公司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六、保卫部主管每月须对公司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存放场地,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
29、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六、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七、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八、储存、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九、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用火
30、、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厨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二、包房、楼道、店办、库房、餐区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三、维修场所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
31、,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五、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六、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2、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3、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4、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
32、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5、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6、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 火灾现场的保护。二、义务消防员职责1、认真学习和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开展本部门防火自查及巡查;2、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培训、维护、保养好本部门消防器材;3、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4、做好本部门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5、向各级防火负责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三、专职消防员职责1、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2、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的培训工作,普及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防火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4、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管理、保存防火档案资料;5、开展日常防火检查,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6、对发生的火灾及时立案查明原因,呈报处理意见;7、完成消防责任人安排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