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5篇第一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三台县城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防止饮用水污染,保证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间接向用户供给生活饮用水的行为。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处理,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高、中、低位蓄水池(塔、箱),管道,阀门,水泵机组,气压罐等。第三条凡在公司供水范围内的二
2、次供水设施适用本办法。第四条三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我县二次供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三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二次供水进行水质监督和监测。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由公司根据市政管网布置情况进行水力计算为依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市政供水能力的,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生活、消防应分别设置。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和建造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并经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卫生局、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一)选定的场所周围半径1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
3、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许可批文,确保无毒、无害;(三)水池壁坚实坚固、光滑、不渗漏,水池加盖加锁,池盖密封性能好,透气孔有防止蚊虫、异物进入池内的装置;(四)机泵室与储水池必须分建,储水池溢水管、泄水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通,溢水口、泄水口位置应高于下水道最高水位。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必须经公司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司才对其安装结算水表,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直接向最终用水户收取水费。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负责;其余由产权单位、社区管理机构或住户负责。二次供水设施如需移交公司管理其标准另行制定。第八条尚未移交给公司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
4、理,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余由产权单位、社区管理机构或住户负责,并要指定专人管理。移交后的,应当由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范负责维护管理。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尽量提供方便。第九条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应至少清洗消毒一次,清洗消毒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科进行清洗后的水质检测。水质检验应现场取样,检测项目根据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确定。第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由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并应作好下列工作:(一)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资料档案,并把每次清洗消毒记录归档;(二)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清洁剂、除垢
5、剂、消毒剂等产品,必须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清洁剂、除垢剂、消毒剂等涉水产品必须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许可批文,以防止饮用水二次污染;(三)每次清洗消毒后须及时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科由其派员检验。清洗、消毒人员要经过健康体检、专业知识培训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收费标准,由县物价部门制定。水质检验的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与技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设施已移交给公司的,由公司支付费用;尚未移交的,由产权单位、物业公司或住户支付。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验不合格的,由公司责令重洗;水质检验未现场提取水
6、样的,其检验无效,应重新检验并不得再行收取检验费用。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机构违反本规定不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清洗消毒的,由公司组织清洗消毒,费用由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机构承担,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不得安装结算水表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破坏二次供水设施造成二次供水水质不及格或水质污染的,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第二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
7、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1.2.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1.2.3依靠科学,处置快捷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1.3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8、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1.4现状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1.5.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1.5.2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1.5.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1.5.4消毒、输配
9、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1.5.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1.5.6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1.5.7传染性区域疾病;1.5.8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1.5.9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1.5.10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2.1.1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
10、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2.1.2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1.3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2.2.1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
11、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2.2.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3)本县供水
12、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2.2.3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2.2.4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
13、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供电公司:负
14、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2.3组织体系图县政府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3预警级别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3.1一级预警3.1.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3.1.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3.1.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3.2二级预警3.2.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
15、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3.2.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3.2.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3.3三级预警3.3.1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3.3.2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3.3.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3.4四级预警3.4.1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3.4.2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3.4.3因受水源污染
16、,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3.5各级预警响应3.5.1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3.5.2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3.5.3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3.5.4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4.1事故的报告和确认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
17、,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4.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4.2.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4.2.2严格保护事件现场。4.2.3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2.4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4.3现场的保护4.3.1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
18、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4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4.1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4.4.2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4.4.3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4.4.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4.5事件的简要经过。4.4.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4.4.7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
19、况。4.4.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4.4.9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5.1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5.1.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5.1.2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5.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5.2.1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
20、,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5.2.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6应急抢险和救援6.1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6.1.1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6.1.2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6.1.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
21、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6.1.4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6.1.5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6.1.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
22、运行。6.1.7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6.1.8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6.2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6.2.1调度中心(室)(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
23、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6.2.2生产技术部门(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6.2.3水
24、质检测部门(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5)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7.1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7.1.1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7.1.2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
25、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7.1.3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7.2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7.2.1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7.2.2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26、,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7.2.3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7.2.4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7.2.5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
27、、疏散工作。7.2.6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7.2.7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7.2.8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7.2.9积极做好善后工作。7.3爆管抢修工作预案7.3.1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7.3.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7.3.3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7.3.4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
28、域停水信息。7.3.5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7.3.6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7.4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7.4.1迅速报1107.4.2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7.4.3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7.5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7.5.1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29、。7.5.2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7.5.3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7.5.4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7.5.5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7.5.6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8应急处理与反馈8.1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8.1.1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8.1.2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
30、,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8.2奖励与责任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8.2.1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2.2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
31、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附则9.1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9.2预案管理与更新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9.3预案实施或生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三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一、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尽量杜绝因各种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各类可能引起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统一领导、分部负责。行政办负责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
32、统一领导和指挥,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完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应急处置体系,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和可能发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4、要重视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培训,组织员工广泛参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二、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1、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时,行政办牵头成立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
33、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行动保障工作。2、日常管理机构设立专职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监测机构,该监测机构负责日常定期监测水质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若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则由该监测机构直接向行政办汇报,并配合行政办协调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三、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采取的措施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护二次供水现场,以便相关部门检测;2、二次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向行政办、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突发事件情况;3、行政办牵头成立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及时配合卫生医疗部门救治因水质污染受害的病人;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检测等工作,
34、待水质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恢复供水。四、总结报告,存档备查1、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各部门在行政办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行政办进行存档备查,同时将事件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2、对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五、培训与预演1、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
35、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2、行政办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3、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六、严格执行,责任到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四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一、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
36、物,并做好记录。二、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三、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五、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六、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
37、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七、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第五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成立组织
38、机构及主要职责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三、生活饮用水
39、污染事故应急处理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