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管理考核办法为强化管理,实现项目部管理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文明施工1、未在工地出入口等合适位置树立企业标牌(横幅)“国家市政总承包一级企业蚌埠市平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的及两边未设标语口号条幅的,罚款500元。2、在现场出入口或大临点未按规定布置“五牌一图”的,罚款500元,内容不全的罚款100元/处。3、项目部在开工时必须制作彩旗布置在企业标牌两侧及道路、通道两侧,否则罚款200元。4、施工现场围挡必须采用彩钢瓦,定型钢板或砖、砼砌块等墙体,高度不低于1.8米,否则罚款200元,未设置的罚款500元。5、项目部未按要求制作具有企业标志的胸牌发给管理
2、人员的罚款200元。项目管理人员上班期间不带胸牌的每人罚款50元。6、项目部办公室未布置施工平面图,形象进度计划、晴雨表、五大员岗位责任制、技术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管理制度;未按公司指定的尺寸制作并上墙的,每处罚款50元。7、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未按要求进行隔离围护的,半幅施工交通未中断不进行隔离围护的,罚款1000元,夜间未按要求悬挂红灯的罚款100元/天,隔离围护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罚款50元/处,起重吊装作业未安排专人指挥的,罚款100元。8、大临点必须道路畅通、排水设施通畅,场地进行硬化;工地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保持安全距离;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饮
3、水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否则视情况给予50-500元罚款,未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50元。9、材料构件,料具堆放必须整洁,并按规定进行标识;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应密闭有效或采取覆盖措施,否则每处罚款50元。10、工伤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罚款500元。二、施工用电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款200元。2、未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的,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3、不符合“三相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的,罚款100元/处。4、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罚款100元/处。5、不重视安全用电,不及时购买相关器材的,按100元/次罚款。三、施工质量1、项目部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期间工程出现一般质量事故的,罚款200元,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损失2万元以上),罚款1000元以上。施工期间被业主及主管部门投诉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投诉三次以上的,罚款5000元以上。2、因项目部缺乏有效判断或管理不善,造成工期严重延误,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被业主及主管部门发文或在网上通报曝光的,公司将给予1-20万元的罚款。3、项目部重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
5、,工程获得优良工程或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公司给予合同价2-5的奖励。被业主及主管部门发文或网上通报表扬的,给予合同价1-2.5的奖励。四、经济管理1、项目部必须保证将主要材料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及采购合同、主要分包队伍的联系方式及分包合同(劳务、机械等)及时提供给公司财务部门,否则罚款500元/供应单位。提供信息不准确的或虚假的罚款1000元/供应单位。2、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后,项目部不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因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分包费用被有关单位(个人)追诉到公司的,罚款1000元,3次追诉不予解决的,罚款5000元。被起诉的,除承担赔偿责外,公司有权因名誉损失罚款2-20万元。3、项目部与材料供
6、应离、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机械租赁签署合同、协议等行为均以公司备案的印章为合法印章,若发现项目部私刻印章签署各种合同、协议、借款凭据的,公司视情况给予2000元以上罚款,并追回公司。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直至终止合作。4、项目部不按时(每月30日前)向公司上报产值报表,每次罚款100元,不及时提供业主签署的支付证书的,工程款不予支付,并可以给予罚款200元/次。5、项目部与业主达成私下协议,将工程款转入其他单位或个人帐户的,罚款2-10万元,并考虑解除承包合同。五、综合管理1、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验收证书签字盖章手续完善后,项目部必须在一周内将留存原件上交公司、否则罚款200元/每周。提交给公司不是原件的,扣罚1-2万元。未提交竣工资料的,罚款1000-3000元。2、项目部拒不执行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公司监督检查人员指令、警告或各种整改通知单的,公司给予项目部500元/次罚款,对整改要求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