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貨交易法week6期貨交易結算中心 組織型態45 結算會員資格46 業務規則與市場監視47,48 不履行結算交割義務之清償順序49 交割結算基金50,51,52,53 會員帳戶移轉54,55組織型態 第45條期貨結算機構之設立,應經主管期貨結算機構之設立,應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機關之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其由期貨交易所或其他機構兼營者,亦同。期貨結算機構之營業、財務及會計應予獨立;其組織形態、設置標準及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獨立期貨結算機構:股份有限公司 由期貨交易所或其他機構兼營者:營業、財務及會計應予獨立結算會員資格 第46條期貨交易之結算,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由期貨結算
2、會員向期貨結算機構辦理之。前項結算前項結算會員之資格,應由期貨結算機構訂定會員之資格,應由期貨結算機構訂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台灣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個別結算會員:是指期貨商只為自己的自營及經紀客戶的交易,辦理結算、交割者。一般結算會員:是指期貨商除為自己的自營及經紀客戶外,尚可受託為其他期貨商辦理結算交割者。特別結算會員:是指不具期貨商資格之機構,受託為其他期貨商辦理結算交割者 財務標準見Taifexwebsite(rationale:希望財務體質較優秀的期貨商成為結算會員,使市場的結算作業不因結算會員承擔風險的能力太弱而受到影響。)業務規則與市場監視 第47條期貨結算機構應於其業務規則中
3、,規定下列期貨結算機構應於其業務規則中,規定下列事項:事項:一、結算與交割之程序及方法。二、結算確認、登錄與報告書。三、結算之保證金或權利金事項。四、到期交割之處理。五、交割結算基金之繳存、保管及運用。六、期貨交易市場之監視。七、服務費事項。八、違約事項之處理及罰則。九、緊急處理措施。一、其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前項業務規則規定事項之訂定及變更,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定。業務規則與市場監視 第48條期貨結算機構期貨結算機構於執行前條第一項第六款之市場監視市場監視,發現有影響期貨市場秩序之虞者,得對結算會員採取下列必要之措施:一、調整結算保證金之金額。二、同一交易日內多次追繳結算保證金。三、命令了結
4、全部或部分期貨交易契約。四、其他為維護市場秩序或保護期貨交易之必要措施。前項影響期貨市場秩序之標準,由期貨前項影響期貨市場秩序之標準,由期貨結算機構訂定結算機構訂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不履行結算交割義務之清償順序 第一順位:違約期貨結算會員繳存之結算保證金。(此為違約保證金之用途:履約保證)第二順位:違約期貨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交割結算金專為結算交割違約時之填補用)第三順位:其他期貨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第四順位:期貨結算機構之賠償準備金。第五順位:其他期貨結算會員依期貨結算機構所定比例分擔。期貨交易法49交割結算基金 定義:期貨經紀商或期貨自營商於集中市場從事競價買賣行為應向期貨結算
5、機構繳納一筆資金於期貨市場發生違約交割時予以扣抵價差及費用 收取權人:其clearinghouse;收取對象:memberofclearinghouse 設置目的:保障交易之安全與效率所以須具備高度流通性和安全性 第50條期貨結算機構應向期貨結算會員收取結算保證金,其結算保證金得以現金現金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抵繳價證券抵繳;其以有價證券抵繳者,抵繳之有價證券占應繳結算保證金總額之比例,由主管機關定之。前前項結算保證金之收取方式、標準及有價證券抵繳之折項結算保證金之收取方式、標準及有價證券抵繳之折扣比率,由期貨結扣比率,由期貨結 算機構訂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算機構訂定,
6、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交割結算基金 存放限制和保護:存放:期貨結算機構收取之結算保證金,應與其應與其自有資產分離存放自有資產分離存放。(51I)期貨結算機構應將結算會員所繳交之結算保證金,依自營與經紀分離處理自營與經紀分離處理。(51III)保護:期貨結算機構、結算保證金存放機構或期貨結算會員之債權人,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對結算保證金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51II)不得以交割結算基金借貸予他人或移作他項用途 運用限制:銀行存款 購買國庫劵政府債券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用途 Limitation-50%ofthefund 結管14債權人優先受償順序 第52條期貨結算會員期貨結算會員因期貨結算所
7、生之期貨結算所生之債務債務,其債權人對該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債權人對該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 基金有優先受償之權基金有優先受償之權,其債權人優先受償順序如下:一、期貨結算機構。二、期貨交易人。三、期貨結算會員。第54條期貨結算機構,於其會員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不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時,得將該會員及其與期貨交易人之相關帳戶,移轉於與該會員訂有承受契約之其他會員;必要時,並得指定移轉於未與該會員訂有承受契約之其他會員。期貨結算機構對於拒絕承受前項帳戶之結算會員,得課以違約金或撤銷其會員資格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第55條第二章期貨交易所之規定,除本章另有規定及第三十四條後段規定外,於期貨結算機構準用之。Futu
8、resTradingLawweek7期貨商 期交法第四章 期貨商56-79 槓桿交易商80,18 期貨服務事業(信託經理顧問)82-88期貨商種類 設置標準:專業期貨商:獨立法人申請經營期貨業務 期貨商設置標準2:期貨商之組織應為股份有限公司。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之事業或外國期貨商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外國期貨商:具一定條件之外國期貨商來台申請分支機構 期貨商設置標準19:外國期貨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分支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具備經本會公告之外國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者。二、對申請許可業務種類,具國際期貨業務經驗及財務結構健全者。三、最近一年在
9、其本國未曾受期貨有關主管機關或自律機構之處分者。他業申請經營期貨業:包括本國證劵商本國金融機構外國證劵商及外國金融機構申請兼營期貨業者期貨商 設立:經營許可制 第56條非期貨商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經營期貨交易業務。期貨商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始得營業。違反:第112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三、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者。業務性質:期貨自營商:自行從事期貨交易(自行買賣)期貨經紀商:接受客戶委託下單期貨商 期貨專業經營原則:第57條期貨商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兼營他業不得兼營他業。期貨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他業期貨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他業 例
10、外:證券商兼營證券相關期貨業務 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參見期貨商設置標準 其兼營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依前項經營期貨業務者,應設立獨立部門專責辦理期貨業務,該部門之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期貨商名稱:第58條期貨商之名稱之字樣。但依前條第二項但書之規定為期貨商者應標明期貨應標明期貨,不在此限。資本額 第59條期貨商之資本額或指撥營運資金,由主管機關定之。期貨商設置標準8:期貨商之最低實收資本額實收資本額如下:一、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二億元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二億元。二、期期貨自營商:新臺幣四億元貨自營商:新臺幣四億元。前項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應於發起時一次認足。限制目的:充實期貨商資本營業保證
11、金 第60條期貨商應於開始營業前開始營業前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其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期貨商因期貨業務所生債期貨商因期貨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前項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務之債權人,對於前項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 之權之權。期貨商因履行前項責任,致營業保證金低於第一項所定額度時,應予補足。期貨商設置標準10:期貨商之設置,發起人應於申請許可時,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存入(經營保管業務銀行)下列款項:一、期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五千萬元貨經紀商:新臺幣五千萬元。二、期貨自營商:新臺幣一千萬元期貨自營商:新臺幣一千萬元。期貨商之設置,同時申請設置分支機構者,每設置一家分支機構者,每設置一家分支機構,前項存入款項應增加新臺幣一千萬增加新臺幣一千萬元。繳交目的:增強期貨商之債信確保債權人利益健全期貨事業發展 經紀與自營之difference:因期貨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經紀商業務為受託交易(受交易人委託下單)較易發生交易紛爭soneedmore營業保證金 第61條期貨商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業務輔助人(introductionbroker)之資格條件及其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IB:僅為招攬客戶代理期貨商接受客戶開戶接受客戶下單指示將委託單交付委任期貨商執行(不經手交易人之款項)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