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 强 安 全 宣 传 提 高 安 全 意 识 强 化 安 全 生 产20XX年11月11日第一章安 全 在 心 中事 故 去 无 踪1.为了提高国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保护国民免受不必要的伤害。2.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周活动,并确定今后每年5月都开展安全周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后来由安全生产周扩展到安全生产月,并确定每个安全生产月的主题,目的就是安全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生产作业的安全。消除事故隐
2、患 筑牢安全防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关怀,也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企业单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情况不好,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扭转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的状况开展的安全月活动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出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的通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通知指出,今后不再搞“全国安全月”了,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全国安全月”从1980年一直持续到1984年。在历经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我国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3、,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安全周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决定成立常设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意见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组长张劲夫发表题为狠抓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广播电视讲话,动员全国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2年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1.此次活动旨在
4、最大限度地消除身边的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3.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4.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活动主题定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5.另外,还举行了“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国各地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放在制度建设、遵章守纪、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等方面。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第二章安 全 在 心 中事 故 去 无 踪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 预防为
5、主 综合治理政府监管 职工参与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是指发生危险事件和摆脱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组合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不违章指挥 不违章作业 不违反劳动纪律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害。做到不伤害自己,应身体、精神保持良好状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劳动着装齐全,劳保用品符合岗位要求;注意现场安全标识
6、,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对工作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后果,不能给他人造成伤害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规,正确操作;多人作业要相互配合,要顾及他人安全;工作后不留隐患。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第三章安 全 在 心 中事 故 去 无 踪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
7、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
8、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
9、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0、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
11、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
12、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工贸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
13、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截至2013年12月,已有近15万人注册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
14、,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有的地区还提供了一部分资金用于对事故死亡人员家属的补偿。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2005年起实施的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存在缴存标准高、占用资金量大、缺乏激励作用等不足。目前,湖南、上海等省(直辖市)已经通过地方立法允许企业自愿选择责任保险或者风险抵押金,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
15、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1.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2.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3.第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第四章安 全 在 心 中事 故 去 无 踪消除事故隐
16、患 筑牢安全防线一忌盲目操作,不懂装懂;二忌马虎操作,粗心大意;三忌急躁操作,忙中出错;四忌只顾操作,不顾相关;五忌忙乱操作,顾此失彼;六忌心慈手软,扩大事端;七忌程序不清,次序颠倒;八忌单一操作,监护不力;九忌有章不循,胡干蛮干;十忌不分主次,轻重缓急;十一忌情绪波动,带人工作;十二忌麻痹大意,轻视隐患;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止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期间
17、,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3)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上作业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防火、防爆防
18、火、防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防火、防爆防火、防爆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在入冬前要全面检查,要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严格履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谁审批,谁负责。动火前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可燃气体检测,确保安全。防火,防爆 2、禁止使用明火烘烤钻杆接头、闸门、管线、吊卡等井口工具。3、禁止机修人员使用明火烘烤设备油、气路。4、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人员不持有效证件,禁止电、气焊、电工作业。防火、防爆防火、防爆5、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定期进行消防演练。6、进入有效空间作业,无安全措施,无救护设备,气体检测不合格,消防设备不到位、不全或不完好,禁止进入有限空间。7、严禁违章指挥和责令他人违章作业。防
19、火,防爆8、人员离开工房、公寓等场所时,必须关闭电源。9、现场使用的电器、线路等用电设备必须仔细检查,确保送电时无打火、无漏电。10、雨、雪、雾、大风等不良气候级别超过安全规定,禁止电焊、气焊、电工作业。11、油料等易燃物必须放置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防触电防触电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防触电防触电I.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人员不持有效证件,禁止电焊及电工作业。II.生产施工严格履行用电作业许可制度,谁审批,谁负责。未办理作业许可证或作业许可证签字不全、监护人未到位的情况下禁止对电器设备进行维修作业。III.现场所使用的电器、线路等用电设备必须仔细检查,确保送电时无打火、无漏电。防触电防触电防触电IV.
20、雨、雪、雾、大风等不良气候级别超过安全规定,禁止电焊、电工作业。V.不能用湿手接触空气开关,禁止用水、蒸汽吹扫电器开关和电器设备。VI.禁止带电进行电工作业,所有电气设备没有验明是否有电之前,一律按带电对待。防触电防雷击防雷击第三部分第三部分防雷击防雷击防雷击随时观察、注意天气变化,如遇暴雷雨天气,及时通知高空作业人员撤离,停止井架作业。现场施工作业时突遇暴雷雨,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现场配备的配电柜应在暴、雷雨之前采取断电,以免引起人员触电、配电柜被雷电击。防雷击雷暴时,拔掉电源插头,不能打电话。不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比如暖气片、自来水管、下水管。雷雨天,天线和电视机脱离,与地线链接。雷雨天,
21、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电进入屋内造成危害。防 高 处 坠防 高 处 坠落落第四部分第四部分防高处坠落防高处坠落放高处坠落放高处坠落1、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2、高处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带、防坠器各部件是否牢固、可靠;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3、高处维修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4、高处作业时禁止随意抛物,使用的工用具必须拴好保险绳,防止工用具坠落伤人。5、雨、雪、雾大风等不良气候级别超过安全规定,禁止高处作业。防淹溺防淹溺第五部分第五部分防淹溺防淹溺1、办理有效作业票和作业许可证后方可清理泥浆池及污水池,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2、泥浆池、循环池、污水池等罐
22、具的导流槽和罐盖要及时盖好,池面保持清洁,防止滑跌。3、要仔细检查池、罐防护设施是否完好,网状踏板有无损坏。4、禁止在排污池附近逗留。5、上水罐、压裂罐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在牢固的护栏上、防止人员因不慎掉入大罐内。6、在讯期期间若遇洪水,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人员撤离应向高处安全地带撤离,不得向低洼、沟和水流下方撤离,防止淹溺造成人员伤亡。p 防止淹溺p 防止淹溺防中毒防中毒第六部分第六部分防中毒防中毒 防止中毒1、酷暑期间检查现场防署措施落实情况,现场防署生活物资和降暑药品的配备情况。2、定期督促检查现场食堂卫生、蔬菜、生活饮用水等,杜绝过期发霉变质食品上餐桌。3、严格抓好防井喷、防硫
23、化氢气体工作,严格执行井控管理措施。防止中毒4、进入有限空间及有毒有害场所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认没有有毒有害气体时方可进入,进入作业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5、加强化学品管理,化学品必须分类存放,严禁化学品与生活物资混放。6、员工必须熟知现场化学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对人的危害性,必须熟知接触或误食化学品后的应急处置方法。防坍塌防坍塌第七部分第七部分防坍塌防坍塌2、立放井架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指挥,无关人员撤离立放井架现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1、在坡度陡、断崖区对新推的井场要用警戒带围设,严禁人员入内。3、现场转运立罐、方罐时,必须摆放平稳,以防罐具倒塌。4、即便是办理了作业许可手续
24、,如果作业现场无属地管理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员标志不清,禁止进行0.5米以下深度的推挖土作业。防坍塌防坍塌p 防止坍塌防止坍塌6、推土机所开拓的平台、道路、坝体等,必须平整压实,防止坍塌和陷落引起设备倒塌。7、对因设备修理等因素需要而搭建的塔、架、平台等设施,要严格按照搭建要求进行搭建,投用前进行细致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滑倒防滑倒第八部分第八部分防滑倒防滑倒防止滑到摔伤 1、如遇降雪天气施工前必须先清理井场,扶梯、钻台、人行通道、设备上的积雪(冰)清理后方可施工,随时关注雨雪灾害天气情况。2、夜间巡回检查施工作业时,重点查照明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完好,要保证现场照明充足,以防止员工因照明不足而
25、滑倒。3、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工作时要时刻注意井场、安全通道、路面、罐面等结冰情况,及时清除冰面,防止滑倒,造成磕、碰、砸伤。4、上下扶梯、踏板要扶扶手,禁止在上下梯子时玩手机,禁止从梯子护栏上滑下。5、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许可,佩戴安全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从高处滑落。防冻凝防冻凝第九部分第九部分防冻凝防冻凝4、设备刹车系统、气路、液路系统防碰限位机构、以及各类气动阀、液动阀要勤检查,勤保养,防止冻凝。5、井控设施必须及时清理其中的积雪(冰),定期活动闸阀的开关,确保其灵活好用。6、扶梯、踏板、钻台面、二层操作平台、井场以及吊卡、井口工具,如下雪、结冰要及时清除。7
26、、常用井口工具及时进行保养清理,特别是吊卡使用后及时清理和润滑,以免造成冻凝。1、及时更换适应设备冬季运行的油品、防冻液以及其它防冻制品。2、加强冬季期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保养,以防冻结。3、现场使用的各类管线,如蒸汽皮带、水龙带、放喷管线等使用完闭后,要及时清除其内的存水,必要时进行吹扫清理,防止冻堵。u防治冻凝防 泄 露 污防 泄 露 污染染 第十部分第十部分防泄漏污染防泄漏污染1、严格抓好防井喷、防硫化氢气体工作,严格执行井控管理措施。2、提前落实现场环保罐的完好情况,连接的管线进行加固无渗漏,保证施工作业废液的排放。3、做好现场化学品的分类存放和二次污染防护,酸化罐、压裂罐的阀门处铺设防渗布。4、施工使用的闸门、管线接头、活动弯头、水龙带密封性能要好,发现渗漏及时处理,防止使用时管线泄露。防泄漏污染防泄漏污染防泄漏污染防泄漏污染5、提井口和打开采油树管线时,必须先确认有无压力,对含硫化氢或可燃气的井提前进行气体检测,确认无压力、无硫化氢或可燃气溢出方可提卸井口。6、推挖土作业中,必须仔细勘察作业现场情况,防止推断管线造成油、气、水等泄漏造成事故。7、机修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备有油、气、水等泄漏现象,必须立即整修,坚持做到小问题不过夜,大问题不过天。防泄漏污染防泄漏污染加 强 安 全 宣 传 提 高 安 全 意 识 强 化 安 全 生 产20XX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