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什么是历史?学习意义学习意义v 历史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像记忆对于个人一样,一个人丧失了记忆就会成为白痴,一个民族如果忘记了历史,就会成为一个愚昧的民族。而一个愚昧的民族是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的。周总理v 没有历史,一个社会就不会对自己的历史起点、它的核心的价值观,以及过去的决定对当前的影响有一个共同的记忆;没有历史,就不能对社会中政治的、社会的或道德的问题进行任何合理的考察;没有历史知识和以历史知识为基础的探究,人们就不可能成为见多识广、有鉴别能力的公民。美国历史学科全国标准v 人性既然不变,而且各地相同,那么历史对人类的以往活动记录便能帮助人们预测未来,对比现实 马基
2、雅维利v 历史是由活着的人和为了活着的人而重建死者的生活 雷蒙阿隆(法国历史哲学家)历史的功能与重要性v 以史为鉴:从过去中总结经验和规律,是人类面对不确定性的重要方法。v 历史观:古代有崇古倾向(人心不古),现代的历史观更朝向未来,认为未来才是好的,也就是所谓进步。v 几乎每个人在做决定的时候,都会求助于过去的经验,而这就是历史。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v 了解中国法制的现状(上访 调解)v 传统法制对今天的影响:v 权力大于法律:政策高于法律、v 特权法v 家族主义法(株连)v 重刑轻民v 重实体轻程序 中国法制史的地位中国法制史的地位v中国古代法律源远流长,至少具有三千多年中国古代法律源远流
3、长,至少具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号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历史,号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v中国古代法律特征鲜明,独立发展,是宝贵中国古代法律特征鲜明,独立发展,是宝贵的文化传统。的文化传统。v在历史上曾对于东亚地区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在历史上曾对于东亚地区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影响。立法沿革图立法沿革图 法经法经秦律秦律汉律汉律魏律魏律晋律晋律梁律梁律陈律陈律 北周律北周律 北魏律北魏律 北齐律北齐律开皇律开皇律 唐律唐律 同光刑律统类同光刑律统类 大周刑统大周刑统宋刑统宋刑统 金律金律(元元)经世大典经世大典元典章元典章 明律明律清律清律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征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征v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4、。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v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v法律以刑法为主体。法律以刑法为主体。v司法从属于行政。司法从属于行政。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与法制关系回顾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与法制关系回顾 夏商:夏商:信奉鬼神,利用鬼神治国天罚、神判。西周:西周:敬天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礼法并用、礼主法辅。春秋末、战国至秦:春秋末、战国至秦:礼崩乐坏、法家思想公开法律、刑无等级、轻罪重罚、依法断罪等。汉初: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轻徭薄赋等。汉武帝后:汉武帝后:独尊儒术上请、亲亲得相首匿、春秋决狱等相继出台。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礼法进一步结合、礼大量入律八议、官
5、当、以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等纷纷入律为礼法结合的最终完成和中国传统法制的成熟奠定基础。隋唐:隋唐:礼法并用、以礼为主;立法要简约、划一和稳定;司法要慎刑等等思想指导礼法结合、内容成熟的唐律诞生是礼法结合的最终成果,也是中国传统法制的结晶。宋元明清:宋元明清:封建法律思想和法制的沿袭。清末:清末:西方民主、自由、平等思想冲击(实际上经历了器物引进到思想引进的过程)中华法系解体,法制改革,大量引进西方的法制原则和制度,如罪刑法定、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代理制度、辩护制度等。为开创近、现代法制夯实基础。辛亥革命后至民国:辛亥革命后至民国:西方法学思想资产阶级法制。革命根据地:革命根据地:马克思主义为指
6、导人民民主法制。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新中国法制建立法律虚无主义思想法制受到挫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导导 言言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制的起源,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制的起源,古代各朝代和近代各政权的法律制度的基古代各朝代和近代各政权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本构成(包括法制思想、主要立法活动、包括法制思想、主要立法活动、法律的内容、司法诉讼制度等法律的内容、司法诉讼制度等),以及中,以及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和演进规律的基础法学学科。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和演进规律的基础法学学科。二、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二、研究中
7、国法制史的目的全面掌握中国法制的形成特色、发展历程和全面掌握中国法制的形成特色、发展历程和基本内容,开阔知识面,奠定学习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开阔知识面,奠定学习部门法的历史知识基础。历史知识基础。通过对法制历史的研究,提高马克思主义的通过对法制历史的研究,提高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素养,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发展法学理论素养,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规律。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自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自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三、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方法三、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方法1.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
8、性2.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3.在我国几千所的历史进程中,法律制度在我国几千所的历史进程中,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篇章结构篇章结构v一、夏朝法律制度一、夏朝法律制度 v二、商朝法律制度二、商朝法律制度v三、西周法律制度三、西周法律制度v四、春秋战国法律制度四、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v五、秦朝法律制度五、秦朝法律制度v六、两汉法律制度六、两汉法律制度 v七、三国西晋南北法律制度七、三国西晋南北法律制度v八、隋唐法律制度八、隋唐法律制度 v九、宋元朝法律制九、宋元朝法律制v十、十、明朝法律制度明朝法律制度v十一、鸦片战争后
9、清代法律十一、鸦片战争后清代法律制度制度 v十二、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十二、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v十三、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十三、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v十四、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十四、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v夏朝500年,商朝500年,西周250多年,东周500多年,整个周代是800年,夏商周1800多年。v封建社会:2000年。夏代版图 第一章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的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夏朝的建立和夏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国家与法的产生奴隶制国家与法的产生一、夏朝建立以前的社会状况一、夏朝建立以前的社会状况(一)夏朝建立以前的我国原始社会(一)夏朝建立以前的我国原始社会
10、(二)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二)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奴隶主奴隶主奴隶奴隶原始群原始群氏族公社氏族公社(母系(母系父系)父系)第一章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的法律制度二、夏朝的建立和国家的产生二、夏朝的建立和国家的产生(一)夏朝的建立(一)夏朝的建立阪泉阪泉(炎帝)(炎帝)涿鹿涿鹿(蚩尤)(蚩尤)黄帝黄帝尧尧舜舜禹禹启启王位王位“世袭世袭”制制 第一章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的法律制度(二)国家与法的产生(二)国家与法的产生 1.标志:大禹传位于启,建立奴隶主专制统治标志:大禹传位于启,建立奴隶主专制统治 2.根据:根据:(1)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11、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九州九州 (2)公共权力的设立)公共权力的设立初步建立国家机构初步建立国家机构 3.特点:特点:(1)带有浓厚的宗法血缘色彩)带有浓厚的宗法血缘色彩 (2)实行家长制的集权统治)实行家长制的集权统治 (3)法律与道德并用)法律与道德并用 (4)刑起于兵)刑起于兵第二节第二节 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制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制一、法律的起源一、法律的起源 1.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原始社会有无法律?法律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第二节第二节 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制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制一、法律的起源一、法律的起源
12、 (一)原始社会的礼 奉神祈福和祭神敬祖 (二)原始社会的战争命令 刑起于兵 (三)原始社会的苗族习惯法 苗族 蚩尤 尚书尧典载:“(尧舜)流放共工于幽洲,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国语国语鲁语鲁语载:载:“禹朝诸侯于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二、我国古籍对刑、法、律的释义及其运用二、我国古籍对刑、法、律的释义及其运用 1、法 东汉许慎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汉代王充:“廌,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罚。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灋 氵廌 去 2、刑 即有“型”,“规范”之意。也有“征伐”、“杀戮”之意。兼有“法”和“罚”两层含义。3、律 说文:“律,均布也,从律声”三、夏朝法制三、夏朝法制v“禹刑禹刑”是夏代法律的总称,还有是夏代法律的总称,还有“夏刑三夏刑三千条千条”的说法的说法v据说夏朝就已有不孝罪名,并且被认为是最据说夏朝就已有不孝罪名,并且被认为是最为严重的劣行为严重的劣行v据说夏朝的监狱有据说夏朝的监狱有“圜土圜土”,“夏台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