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GO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Financial regulations and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thics 第四版第四版 王红云王红云 赵永宁赵永宁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 第二章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第三章 结算法律制度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第四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章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 2020/4/16 2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LOGO 总论总论 第一章第一章 第四版第四版 王红云 赵永宁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章第一章 总
2、论总论 基本要求 (一) 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 (二) 掌握仲裁、民事诉讼 (三) 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 熟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五) 熟悉法律责任 (六) 了解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2020/4/16 4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第一节第一节 法律基础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 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 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 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 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 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 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
3、秩序。 2020/4/16 5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国家立 法机关) 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 “法”。 2020/4/16 6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 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2)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 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020/4/16 7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4)法体现
4、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 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主要包括: (1) 国家意志性。 (2) 国家强制性。 (3) 规范性。 (4) 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020/4/16 8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 关系。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才属于法律关系;不 受法律规范调整,仅受道德规范调整的,不属于 法律关系。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 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 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2020/4/16 9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5、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一)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自然人 (公民)、组织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 能力。 2020/4/16 10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分为:自然人(公民) 、组织和国家。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020/4/16 11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
6、四)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 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 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和行为四大类。 2020/4/16 12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 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 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 行为。 2020/4/16 13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即法学上所称的法的形式渊源,是指 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 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 、
7、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法的 主要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国 际条约等。 2020/4/16 14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 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做不同的分类。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 行政区的法,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以及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 2020/4/16 15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三)法律的制定与修改 1.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2.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
8、律两类。 2020/4/16 16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 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 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2020/4/16 17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 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 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
9、之间 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2020/4/16 18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 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 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 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 决的活动。 2020/4/16 19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 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 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 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2020/4/16 20 云南财
10、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四) 仲裁机构 (五)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 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 书面约定。 1.书面形式 2.应具备的内容 2020/4/16 21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3.仲裁协议的无效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5.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 6.有效的仲裁协议 (六) 仲裁程序 1.仲裁委的选定 2. 仲裁庭的组成 3. 仲裁员的回避 4.开庭 2020/4/16 22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5.仲裁和解 6.仲裁调解 7. 仲裁裁决 三、民事诉讼 (一)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
11、以及他们相 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 起民事诉讼。 2020/4/16 23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 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2020/4/16 24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三) 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四)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 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2020/4/16 25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
12、)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4.诉讼时效的中断 5.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五) 判决和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 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 履行。 2020/4/16 26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四、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 行政复议范围 (二) 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三)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四) 行政复议决定 2020/4/16 27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五、行政诉讼 (一)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管辖 1.级别管
13、辖 2.地域管辖 (三)起诉和受理 2020/4/16 28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第三节第三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 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020/4/16 29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 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 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 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 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 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020/
14、4/16 30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二)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单位对其 依行政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 罚和行政处分。 1. 行政处罚 2. 行政处分 2020/4/16 31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三)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 由国家审判机关 (法院) 依照刑事法律给予的制 裁后果。 1.主刑 2020/4/16 32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1)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3年。 (2)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是1 年。 (3)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总 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 2020/4/16 33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 2.附加刑 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 境。 2020/4/16 34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