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取 水水 许许 可可国务院国务院460460号令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一、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一、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1、取消取水许可预申请,明确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地位、取消取水许可预申请,明确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地位2 2、明确了不予批准取水申请的情形;、明确了不予批准取水申请的情形;3 3、增强了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强了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4 4、增加了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加了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5 5、取消了有关部门对取水进行初审的规定。、取消了有关部门对取水进行初审的规定。1 1、取消取水许可预申请,明确了建设项目
2、水资源论证地位、取消取水许可预申请,明确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地位 条例在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的同时,从便民和简化程序的角度出发,取消了119号令中关于取水许可预申请的规定。2 2、明确了不予批准取水申请的情形、明确了不予批准取水申请的情形 条例第二十条明确了不予许可取水的八种情形: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3、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规定:“审批的取水量不得超过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设计的取水量。”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 3 3、增强了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强了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为了确保取水许可公开、公平、公正,条例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听证的规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审批机关认为取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取水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的,审批机关在作出是否批准取水申请的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
4、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听证”。4 4、增加了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加了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 条例第21条规定,“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申请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设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 5 5、取消了有关部门对取水进行初审的规定、取消了有关部门对取水进行初审的规定 条例落实新水法要求,取消了由建设部门和地矿部门进行初审的规定。明确了流域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职责。在处理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关系上:一
5、是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时要充分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二是每年的取水情况和取水计划要同时抄送国土资源部门。在处理与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上:一是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应当征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二是审批机关应当按年度将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情况抄送同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二、强化了监督管理二、强化了监督管理1、明确了对取水许可证审批机关的监督;2、加强了对取用水户的后续监管;3、取消了年度审验制度;1 1、明确了对取水许可证审批机关的监督、明确了对取水许可证审批机关的监督 一是对行政权利的约束一是对行政权利的约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审批
6、机关在对取水单位和个人取水量予以限制前,应当及时作出书面通知;第四十五条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二是管理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二是管理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流域的流域管理机构报送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取水许可证发放情况。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其上一年度取水许可证发放情况,并同时抄送取水口所在地省、
7、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发现越权审批、取水许可证核准的总取水量超过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协议规定的数量、年度实际取水总量超过下达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及时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纠正。”强化了监督管理强化了监督管理 2 2、加强了对取用水户的后续监管、加强了对取用水户的后续监管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每年的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第四十条规定:“取水审批机关依照本地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
8、余地的原则,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条例第四十一条还规定:如果出现自然原因导致水量减少、取水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地下水严重超采等特殊情况,审批机关可以对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年度取水量进行限制,在发生重大旱情时,还可以对其取水量予以紧急限制。3 3、取消了年度审验制度、取消了年度审验制度 为了简化行政程序、便利取水人,条例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取消了取水许可证的年度审验制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强化了监督管理三、增设了法律责任三、增设了法律责任 1 1、明确了对违法取水行为的处罚、明确了对违法取水行为的处罚条例按照便利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针对原办法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款比较简单、
9、不便操作的问题,对违法相对人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处罚种类及幅度等作了具体、完整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与水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衔接。2 2、强化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强化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条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批取水申请,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有关责任进行了全面、完整的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所列八种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其他新
10、变化四、其他新变化 1、取水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这一条款可从五个方面解读:一是实施有偿转让的主体必须是依法获得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权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可以转让的水资源必须是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的水资源;三是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四是应当经原取水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更换取水许可证
11、;五是具体的操作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2、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强调可持续发展 条例第七条规定:“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批准取用地下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并应当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要求。条例还规定:对于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以及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等情况,审批机关将不予审批。”其他新的变化其他新的变化条例条例1111条规定: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条规定: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一)申请书;(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12、;(三)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三)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五、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第十九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
13、之日起第十九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4545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应当同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应当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第二十三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第二十三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第二十四条规定,取水许可证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第二十
14、四条规定,取水许可证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门统一制作 。由于由于条例条例规定了申请书包含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规定了申请书包含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取水许可证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取水许可证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因此,取水许可申请书应当是格式文本,部门统一制作。因此,取水许可申请书应当是格式文本,取水许可证是法定文本。取水许可证是法定文本。同时,可知:取水人要获得取水许可证,一般需要经过同时,可知:取水人要获得取水许可证,一般需要经过四个阶段:四个阶段:首先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并经过批复;首先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并经过批复;二是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
15、管部门提交取水许可申二是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取水许可申请;请;三是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三是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经过验收后发给取水许可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经过验收后发给取水许可证。(一)(一)取水申请时间取水申请时间 条例条例并没有对在什么时候提出取水申请并没有对在什么时候提出取水申请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是在条例条例的第二十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申请一条规定: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申请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需由国家审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需由国家审批、核
16、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设项目。设项目。从实践来看,取水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建设项目水从实践来看,取水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资源论证报告书 ,而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又是国务院以,而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又是国务院以决定形式设立的行政审批保留项目。(国务院第决定形式设立的行政审批保留项目。(国务院第412412号令号令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68168项)项)因此,在决定取水许可申请时间之前
17、,首先要解决什么因此,在决定取水许可申请时间之前,首先要解决什么时候进行水资源论证。时候进行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实行的另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的另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它是深化取水许可制度它是深化取水许可制度实践的结果,与取水许可审批紧密相连。建设项目水资实践的结果,与取水许可审批紧密相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自源论证制度自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实施以来,已取得显著效果,日实施以来,已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取水许可审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水资源的对提高取水许可审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水资
18、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起到了积极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均需要进行但并不是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均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考虑到有些项目的取水规模较小,水资源论证。考虑到有些项目的取水规模较小,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必要性不大,为了提高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必要性不大,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方便业主单位申请,对于取水量较小办事效率和方便业主单位申请,对于取水量较小且对周边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可以不编制水资源且对周边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可以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仅填写水资源论证表或进行简单的论证报
19、告书,仅填写水资源论证表或进行简单的项目取水用途、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和取水量项目取水用途、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和取水量保证程度以及取水和退排水对其他用户和水生态保证程度以及取水和退排水对其他用户和水生态与水环境的影响分析。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与水环境的影响分析。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具体限额与标准,证报告书的具体限额与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授权由省、自治区、直第十五条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上面已经说了,水资源论证已经作为了一个独立的行政上面已经说了,水资源论证已经作为了一个独
20、立的行政许可,并且把水资源论证报告作为了取水申请的一个必备许可,并且把水资源论证报告作为了取水申请的一个必备条件。那么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申请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条件。那么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申请究竟是什么关系呢?由于水资源论证批复是在审批或者核准前,是为可研或者由于水资源论证批复是在审批或者核准前,是为可研或者初设提供依据。可研或者初设完成后,取水方式、工程规初设提供依据。可研或者初设完成后,取水方式、工程规模都基本上确定下来了,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取水申请。模都基本上确定下来了,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取水申请。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申请的关系?的关系?开展水资源论证的时间开展
21、水资源论证的时间 简单地讲就是:水资源论证是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工简单地讲就是:水资源论证是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工程设计确定后就要办理取水申请,取水申请批复后办理审程设计确定后就要办理取水申请,取水申请批复后办理审批或者核准手续。批或者核准手续。开展水资源论证的时间:可研阶段。(对于一些小的取开展水资源论证的时间:可研阶段。(对于一些小的取水项目,可能没有可研阶段,应当在项目建设前)水项目,可能没有可研阶段,应当在项目建设前)取水申请时间取水申请时间 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审查和审批后,业主就需要进行工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审查和审批后,业主就需要进行工程设计,程设计,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后、审批、核准前
22、,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后、审批、核准前,就需要就需要提出取水申请。提出取水申请。(二)(二)取水申请书的填写取水申请书的填写(一)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条例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提出取水申请,应当提交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提出取水申请,应当提交5 5个材料:个材料:1.1.申请书;申请书;2.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3.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4.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从实践来看,水资源论证报告本身就需
23、要对与第三者利从实践来看,水资源论证报告本身就需要对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并提出补偿建议,再要求提害关系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并提出补偿建议,再要求提供是显得好像重复。供是显得好像重复。但是,实际上两者意义不一样。但是,实际上两者意义不一样。水资源论证报告是在项目审批或者核准之前进行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是在项目审批或者核准之前进行编制,是对项目取水成立的一种论证,是对项目取水成立的一种论证,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对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对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分析仅仅表明的是一种事实状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分析仅仅表明的是一种事实状态,态,补偿建议是一种可能状态,也许由于其它原因,项补偿建议是
24、一种可能状态,也许由于其它原因,项目不一定能批准。目不一定能批准。而提出而提出取水申请时,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是一取水申请时,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是一种必然状态,是一种法律行为。种必然状态,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没有这个说明或者如果没有这个说明或者没有解决好对第三者取水的影响,取水申请就不会得到没有解决好对第三者取水的影响,取水申请就不会得到受理,或者说就需要补正。受理,或者说就需要补正。当然,如果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对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当然,如果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对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分析与补偿措施已经解决好了,第相关分析与补偿措施已经解决好了,第2 2个材料就可以省个材料就可以省
25、去。去。关于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关于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行行政许可法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第十六条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取水条例取水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国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二)有利害关系第三
26、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二)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四)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四)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五)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五)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其他
27、材料从实践中来看,以下两项内容必须明确:从实践中来看,以下两项内容必须明确:1.1.取水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取水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也就是说“谁谁”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对个人,当然就是身份证;对公司和企业,就是营业执对个人,当然就是身份证;对公司和企业,就是营业执照;对社团和事业单位,就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照;对社团和事业单位,就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人登记证书 ;对民办非企业;对民办非企业 ,就是,就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合伙)登记证登记证书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个体)登记证书登记
28、证书。2.2.取水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的影响取水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的影响条例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可能对第三者或第二十条第六项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属于法,属于法定的不予批准情形。在申请材料中,应当定的不予批准情形。在申请材料中,应当做出详细的说明。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详细的说明。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
29、服的,可以依法提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起行政诉讼。(二)申请书的填写(二)申请书的填写申请书由取水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审批机关,其内容和格式不申请书由取水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审批机关,其内容和格式不得改变、缺失。作为审批机关,必须弄清楚那些内容如何得改变、缺失。作为审批机关,必须弄清楚那些内容如何填写才合乎要求。填写才合乎要求。封面封面 计算机编码和编号:由审批机关填写。便于查找和统计。计算机编码和编号:由审批机关填写。便于查找和统计。申请人:是由取水申请人填写,填写实际取水的单位或申请人:是由取水申请人填写,填写实际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以下两类:者个人。包括以下两类:一
30、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组织,包括:(1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伙组织。(2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企业、外资企业。(4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
31、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5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 6)银行、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 7)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办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填写法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印章;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填写法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印章;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组织名称并加盖印章。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组织名称并加盖印章。二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二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作为取水申请
32、人,个人合伙,以合伙人推举的代表人作主作为取水申请人,个人合伙,以合伙人推举的代表人作为取水申请人,推举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手续。为取水申请人,推举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单位性质单位性质 应分别填写:国家行政应分别填写:国家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包括院校或科(包括院校或科研机构、部队等),研机构、部队等),企业企业(公司、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公司、外商独资、中外合资、私营等),私营等),社团社团,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联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的
33、国家标准合颁发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GB/T47542002),并参照国外的做法,对三次产业,并参照国外的做法,对三次产业作如下划分:作如下划分: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
34、、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共事业、居民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共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
35、术服务业等。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等。填写取水许可申请时,按照填写取水许可申请时,按照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采矿业,制造业,水电、火电、燃气业、水的生产和供采矿业,制造业,
36、水电、火电、燃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填写。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填写。申请取水理由及依据申
37、请取水理由及依据 主要填写以下内容:主要填写以下内容:(1 1)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文件,要写明批准机关的名)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文件,要写明批准机关的名称、文号及其主要内容;称、文号及其主要内容;(2 2)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其批复文件;(3 3)取水目的、用途以及取水工程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取水目的、用途以及取水工程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 (含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或者批复文件等)。(含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或者批复文件等)。年申请取水总量年申请取水总量 是指年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总和是指年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总和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同一取水人,可能出现取水点多,这里需要
38、注意的是:对同一取水人,可能出现取水点多,一页纸填不完的情形。一页纸填不完的情形。解决的方法是:取水人附加纸填写。解决的方法是:取水人附加纸填写。取水标的取水标的 这部分内容,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都应该有,这部分这部分内容,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都应该有,这部分内容应当与审批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数据基本一致。内容应当与审批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数据基本一致。特别是年内月分配水量很重要。过去有些论证报告中没特别是年内月分配水量很重要。过去有些论证报告中没有这部分内容,以后在审查时应当补上,以利于取水许可有这部分内容,以后在审查时应当补上,以利于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调度和计划用水的下达。审批、水资源调
39、度和计划用水的下达。关于取水地点:应该填写两部分内容,一是行政分区,关于取水地点:应该填写两部分内容,一是行政分区,行政分区一般按照到行政分区一般按照到“县乡(镇)县乡(镇)”;二是流域分;二是流域分区,流域分区是河流的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等分区。区,流域分区是河流的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等分区。如果在一级以下分区取水的,不仅要写出河流的具体名如果在一级以下分区取水的,不仅要写出河流的具体名称,还应当冠上它的上一级分区;对三级以下分区,前称,还应当冠上它的上一级分区;对三级以下分区,前面应当冠上三级区河流的名称;独立水源的直接填写水面应当冠上三级区河流的名称;独立水源的直接填写水源地名称。源
40、地名称。水源类型水源类型对地表水来讲:可以分为江、河、湖、泊和水库。对地表水来讲:可以分为江、河、湖、泊和水库。这里需要注意的:如何理解水库?这里需要注意的:如何理解水库?因为在国务院因为在国务院460460号令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号令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并没有水库,这里的水库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并没有水库,这里的水库又是什么意思呢?第四条第一项又规定:农村又是什么意思呢?第四条第一项又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
41、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除此之塘、水库中的水的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除此之外,取用水库中水的还是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外,取用水库中水的还是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这里把水库也纳入了取水许可之中。的。这里把水库也纳入了取水许可之中。计量方式计量方式460460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填报取水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统计报表。但在实践中,往往有以下两种情但在实践中,往往有以下两种情况:况:一是使用计量器具(应当优
42、先使用)一是使用计量器具(应当优先使用)一种是使用率定测定(取水稳定、取水口规则)一种是使用率定测定(取水稳定、取水口规则)申请取水期限申请取水期限一般按照取水工程使用期限填制。一般按照取水工程使用期限填制。也许有人会问:取水许可证是有期限的,最长也才也许有人会问:取水许可证是有期限的,最长也才1010年。年。我这里的申请取水期限就有可能远远超过我这里的申请取水期限就有可能远远超过1010年,那如何年,那如何解决呢?解决呢?实际上,申请取水期限与取水许可证的期限是两回事。申实际上,申请取水期限与取水许可证的期限是两回事。申请取水期限是表明我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取水,取水许可请取水期限是表明我需要这
43、么长的时间取水,取水许可证的期限仅仅是这证的期限仅仅是这5 5年或者年或者1010年可以保障你取这么多水,年可以保障你取这么多水,5 5年或者年或者1010年后可能就会对取水要求有一些变化。年后可能就会对取水要求有一些变化。水井工程水井工程 这里主要是针对地下水的而言的。注意一这里主要是针对地下水的而言的。注意一下,填写的是孔径,不是井径,这两下,填写的是孔径,不是井径,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者是有区别的 。在补充说明部分,需要补充。在补充说明部分,需要补充以下内容:以下内容:1.1.取水层位。取水层位。2.2.井结构。包括管井结构(井径、井壁管、沉淀井结构。包括管井结构(井径、井壁管、沉淀(砂)管
44、和过滤管的长度),过滤器的种类(填(砂)管和过滤管的长度),过滤器的种类(填砾、或者包网缠丝等),填砾的大小、缠丝砾、或者包网缠丝等),填砾的大小、缠丝的间距。如果是群井取水的,还应当补充群井的的间距。如果是群井取水的,还应当补充群井的数量、间距、单井出水量等。数量、间距、单井出水量等。3.3.取水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取水构筑物的基本情况。提水工程提水工程 是指通过水泵或者其它提水设施从江河湖泊抽水的一种是指通过水泵或者其它提水设施从江河湖泊抽水的一种方式。这部分比较简单方式。这部分比较简单 ,把表格内容填全就可以了。,把表格内容填全就可以了。引水工程引水工程 是指通过引水渠或者引水设施从江河湖
45、泊取水的一种方是指通过引水渠或者引水设施从江河湖泊取水的一种方式。式。这里这里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引水种类繁多,有些内容表格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引水种类繁多,有些内容表格不能完全反映出来,需要对引水工程作一些必要的说明。不能完全反映出来,需要对引水工程作一些必要的说明。主要是引水建筑物的特征(包括引水长度、计量方式等)主要是引水建筑物的特征(包括引水长度、计量方式等)蓄水工程蓄水工程 分为水电和非水电两部分。分为水电和非水电两部分。对水电部分:要对蓄水期、运行期水量调度对水电部分:要对蓄水期、运行期水量调度原则进行补充说明。比如原则进行补充说明。比如 ,对径流式电站不,对径流式电站不能有完全停机
46、蓄水的情况发生;对引水式电能有完全停机蓄水的情况发生;对引水式电站要求有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是什么,如站要求有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是什么,如何保证等。何保证等。对非水电部分:也要对水量调度情况进行交对非水电部分:也要对水量调度情况进行交待。待。水资源论证情况水资源论证情况也要分两种情况:也要分两种情况:一是一是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前,审批、核准或者修建日前,审批、核准或者修建前的,这部分内容就不填。前的,这部分内容就不填。二是二是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后,审批、核准或者修建日后,审批、核准或者修建的,应当填写这部分内容。的,应当填写这部分内容。填写的这部分内容
47、,应当与水资源论证审批填写的这部分内容,应当与水资源论证审批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改正过来。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改正过来。退水部分退水部分 退水有三种可能:退水有三种可能:一是入河;一是入河;二是进入市政的污水处理设施,由市政二是进入市政的污水处理设施,由市政单位排放;单位排放;三是完全零排放。三是完全零排放。入河排污入河排污污水的概念污水的概念:根据: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对污水的定义是: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污水的定义是: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的水的总称。对于入河排放的,对于入河排放的,既要填写退水量,既要填写退水量,也要填写退水地点。退水量在水资源论也要填写退水
48、地点。退水量在水资源论证报告(或者入河排污口设置报告)中证报告(或者入河排污口设置报告)中有,直接按此数量填,退水地点按与取有,直接按此数量填,退水地点按与取水地点一样的方式填写。水地点一样的方式填写。退水水质要求退水水质要求退水水质要求应当遵循以下要求:退水水质要求应当遵循以下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水功能区管理规定水功能区管理规定 排污总量控制管理规定排污总量控制管理规定 饮用水源禁止排污饮用水源禁止排污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执行的原则,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
49、类、合成氨、钢铁、航天推进剂、兵器、磷肥、烧类、合成氨、钢铁、航天推进剂、兵器、磷肥、烧碱、聚氯乙烯等分别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其他水碱、聚氯乙烯等分别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第二、三款规定:第十条第二、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50、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在填写退水水质要求时:因此在填写退水水质要求时:要明确遵循的标准和原则,特别是在既有国要明确遵循的标准和原则,特别是在既有国标又有地方标准时,要正确处理。既要写明标又有地方标准时,要正确处理。既要写明污染物的种类、排污数量和总量,又要写明污染物的种类、排污数量和总量,又要写明退水(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