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基础知识安全检查基础知识一p依照规定,煤气钢瓶15公斤以下的,四年检一次;50公斤的三年检一次,使用15年报废。不过,一些黑气点会使用过期钢瓶私自充装,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提醒,应到有资质的经营站、点购买,正规钢瓶瓶身会醒目标注下次检验时间,角阀下方有检验环,盖有检验站代号的钢印。切勿钢瓶超量充灌。切勿钢瓶带病工作,出现锈蚀穿孔、裂纹等应及时更换。p发现煤气泄漏时,要妥善处理以防爆炸。p一、煤气液化成分主要成分是丙烷、丁烷。闻到异味时,及时关掉角阀,开门窗通风。p二、不能见明火,不要在屋内用手机,也不要触动任何电器开关,包括电灯、排气扇等。p三、如已起火,尽量第一时间关掉角阀,用干粉灭火
2、剂灭火,或以湿毛巾、湿衣服将小火覆盖熄灭,不要直接拿水泼。如火势比较大,应尽快离开报警。p四、煤气泄漏,瓶口喷火,一定要让气瓶保持直立,千万不能倒卧,否则瞬间大量挥发变成的气体会爆炸。p五、残液不可倒在地上或下水道中,残液在空气中可能迅速气化。p一是连接钢瓶与灶台、热水器的软管,两端要接好紧密;建议两年一换,经常检查是否老化;p二是气温变化大时节,经常检查气瓶减压阀上的橡胶垫和螺纹是否松动,及时拧紧;p三是气瓶角阀上的密封圈也可能松动,应定期检查。p一、就近隐蔽。应就近隐蔽或卧倒,护住重要部位。p二、及时灭火。就近寻找灭火器灭火,火势较大时,用随身携带的口罩、手帕或衣角捂住口鼻;若在密闭空间内
3、烟味太呛,可用矿泉水、饮料等润湿布块,防止因烟雾和毒气引起的窒息。p三、有序撤离。如果大量人员慌乱撤离,老人、妇女、儿童尽量“溜边”,防止被挤倒后踩伤;人员拥挤时,要用一只手紧握另一只手手腕,双肘撑开,平放胸部,微微前倾,以免窒息晕倒;若被挤倒,应设法让身体靠近墙根或其他支撑物,蜷缩成球状,双手紧扣置颈后,保护重要部位。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液化石油气主要具有下列几种危险性:1、易燃易爆性液化石油气是由低级烷烃和烯烃组成的混合物,最小引燃能量仅为0.20.3毫焦,所以不管是冬季还是夏季,液化石油气无需加热,与空气混合后,一旦遇到火源,如明火、撞击产生的火花、静电火花(如毛衣
4、等可能产生静电服装摩擦时长生的火花)、电气火花(包括手机按键时产生的火花)等,很容易燃烧、爆炸。在空气中,液化石油气爆炸极限约为210,其爆炸范围宽且爆炸下限低,当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其爆炸范围时,遇到火种即可发生爆炸。液化石油气危险特性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2、受热膨胀性液化石油气是混合气体压缩而成的液体,当液体气化为气体时,体积会膨胀250倍。如果往钢瓶内充装过量的液化石油气,一旦受热而发生液化气体积膨胀,就将使瓶壁遭受极大压力,可能爆炸引起火灾。3、滞留、窒息性液化石油气比重是空气的1.52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漏气时,这些气体就会滞留、聚集在低洼处而不容易扩散。由
5、于液化石油气体容易滞留,而使某一局部的浓度较高,高浓度的液化石油气可能导致人被麻醉、发晕,以致死亡。液化石油气危险特性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是供用户使用的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容器,它由瓶体、瓶阀、底座及护罩组成。YSP-12(5KG钢瓶)和YSP-35.5(15KG钢瓶)型钢瓶的允许充装量分别为5kg和14.9kg,水容积分别为12L和35.5L。主要用于家庭用户,它的瓶体是由优质钢板冲压成型后焊接而成,只有一条环焊缝。YSP-118(50KG钢瓶)型钢瓶允许充装量为49.5kg,水容积为118L,主要是中大型餐饮及工业用户瓶组供气使用,它的瓶体则
6、由两个封头和一个筒体3部分组成,有两条环焊缝和一条纵焊缝。钢瓶应漆成灰色,并喷有红色的“液化石油气”字样。液化石油气钢瓶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液化石油气钢瓶结构及附件1、YSP35.5(YSP-15)钢瓶 公称容积小于40 L(包括:YSPl2、YSP26.2、YSP35.5)的钢瓶,瓶体由两部分组成,只有一条环焊缝,采用缩口插入式装配;以华润燃气的15公斤气瓶为例,YSP35.5(YSP-15)钢瓶结构及外观形式如右图所示: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瓶型号气瓶型号:YSP-12YSP-12(5kg5kg钢瓶)、钢瓶)、YSP35.5(15kgYSP35.5(15kg钢瓶钢瓶)、YS
7、P-118YSP-118(50kg50kg钢瓶)钢瓶)YSP-118YSP-35.5YSP-12液化石油气钢瓶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气/液单相瓶气液双相瓶单头液相瓶单头气相瓶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液化石油气钢瓶 角阀是钢瓶的进出口控制装置,也是连接减压阀的必要装置。可拆卸角阀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瓶阀(GB 7512)规定,其结构形式有两种分别为YSF-1型及YSF-2型。YSF-2型角阀结构如右图所示:1阀体;2活门;3连接片;4密封垫;5阀杆;6O型密封圈;7压母;8手轮;9弹簧垫圈;10螺钉 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液化石油气
8、钢瓶角阀泄漏部位泄漏部位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阀杆漏阀杆漏O型密封圈破损压母(螺母)漏压母(螺母)漏密封圈(密封垫平垫)破损角阀关不死(内漏)角阀关不死(内漏)阀芯损坏阀座漏阀座漏螺纹密封损坏可拆卸角阀常见引起漏气的部位及原因主要为: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减压阀的作用是把气态的液化石油气从高压变成稳定的低压气体,供燃烧器使用。家用液化石油气减压阀把气瓶中0.031.56MPa压力的气相液化石油气通过一次降压,降低到0.0230.033MPa的压力,在这个范围内,无论入口压力如何变化,出口压力都是稳定的,从而保证了灶具的稳
9、定燃烧。1、使用低压燃气具的家庭和企业,减压阀应根据燃气具热流量的大小,选用液化石油气低压减压阀。常用的有JYT0.6和JYT2.0两种型号,液化气输出压力均为(2800500)Pa;输出流量分别为0.6m3/h和2.0m3/h。2、使用中压燃气具的商业用户,燃气减压阀应根据燃气具额定压力和额定热流量的大小,选用适合使用的液化石油气中压减压阀的型号。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减压阀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五年减压阀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五年,具体使用期限以产品说明书为准,具体使用期限以产品说明书为准,超过使用期限的减压阀,应及时更换。超过使用期限的减压阀,应及时更换。液化石油气减压阀3、瓶装液化气基础知识、瓶
10、装液化气基础知识根据液化石油气的性质和使用要求,柔性胶管必须具有耐油性、耐压性、气密性以及耐热、耐寒和抗老化性,而液化石油气对天然橡胶有一定的溶解作用,使橡胶溶胀而软化从而降低胶管的强度,因此,不能使用一般的橡胶管,必须使用液化气专用耐油丁晴胶管,千万不要用其它胶管代替,以免造成事故。耐油胶管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燃气胶管长度以12米为宜,禁止穿墙;燃气胶管与减压阀、燃气器具联接处应用专用喉箍固定;使用过程应经常注意检查,避免胶管被老鼠等小动物咬破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泄漏。液化气专用耐油丁晴胶管使用期限一般为18个月,超过18个月或出现硬化、老化、龟裂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胶管。建议使用安全软管。
11、燃气软管按照燃气安全监管规定所称餐饮场所,包括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食堂或者餐厅。餐饮场所基本情况餐饮场所基本情况用气场所安全要求用气场所安全要求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123一、餐饮场所基本情况一、餐饮场所基本情况二、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二、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气瓶型号气瓶型号:YSP-12YSP-12(5kg5kg钢瓶)、钢瓶)、YSP35.5(15kgYSP35.5(15kg钢瓶钢瓶)、YSP-118YSP-118(50kg50kg钢瓶);钢瓶);气瓶企业标识和下次检验日期气瓶企业标识和下次检验日期一般常见于
12、气一般常见于气瓶瓶体和护罩钢印上(如钢印瓶瓶体和护罩钢印上(如钢印厦气厦气 555555555555)气瓶条形码气瓶条形码一般粘贴在气瓶护罩一般粘贴在气瓶护罩上,如下图。上,如下图。YSP-118YSP-35.5YSP-12G二、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二、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购气凭证(供气企业名称,瓶号)二、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二、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基本情况1、能提供与现场气瓶企业标识一致的供用气合同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2:能提供与现场气瓶企业标识一致的购气凭证如果钢瓶所属企业及瓶号信息与购气凭证一致,即满足检查要求,但是若发现现场有多个企业的钢瓶
13、且无法提供相应的购气凭证,则不符合,且该用户可能使用的为黑气。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3:购气凭证瓶号与现场气瓶条形码号一致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4:钢瓶有警示标签和充装企业标识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5:钢瓶在检验有效期内 1、下次检验期或本次检验时间一般会印制在瓶体上。若超期未检,即可视为过期瓶。2、如果是已检验钢瓶,一般在钢瓶角阀上面会装有一检验环,上面标有本次检验时间及检验单位等信息。3、若钢瓶瓶体无相关时间信息,也没有检验环的,可以查看钢瓶护照上的生产日期钢印,再按照标准进行时间加减计算。根据规范要求:YSP
14、-12、YSP35.5钢瓶每4年检定一次,YSP-118钢瓶每3年检定一次。根据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规定:对设计使用年限为规定:对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允许在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延长期只能延长一次,且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延长期只能延长一次,且延长使用期不得超过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对未规定设延长使用期不得超过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对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达到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应年的应当予以报废并且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当予以报废并且进行消除
15、使用功能处理。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6:钢瓶存放位置和厨房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中8.7.2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7:钢瓶存放位置和厨房不得作为卧室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8.7.1及10.4.2规定: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8:钢瓶存放位置和厨房不得使用煤炉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8:钢瓶存放位置和厨房
16、不得使用煤炉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9:橡胶软管用卡箍紧固连接,软管的长度不长于2.0米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10.2.8第5条规定: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且不得有接口。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其它注意事项1、液化石油气灶与钢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2、定期更换减压阀,一般减压阀寿命不超过5年,灶具不超过8年,具体以产品说明书上规定的时限为准。三、用
17、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10:无直通室外门窗的厨房应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和排风机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10.4.4第5条规定: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通用要求11:配备干粉灭火器 由于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如果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燃烧事故。灭火器作为扑灭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因此按照有关消防规定,灭火器必须配备,尤其是气瓶间。表9.5.6 干粉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场所配置数据储罐区按储罐台数、每台储罐设置8k
18、g和35kg各1具汽车槽车装卸台(柱、装卸口)按槽车车位数,每个车位设置8kg、2具气瓶灌装台设置8kg不少于2具气瓶组设置8kg不少于2具工艺装置区按区域面积,每50m2设置8kg、1具,且每个区域不少于2具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12:不得直接使用气液两相瓶(:不得直接使用气液两相瓶(YSP118-II)连接灶具)连接灶具液化石油气瓶(GB5842-2006)5.2规定:YSP118-II钢瓶仅用于气化装置的液化石油气储存设备。气化器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备注:如果违规向未配备气化器的用户供应50KG带有液相阀门的双头钢瓶,
19、若用户不了解该类钢瓶的使用注意事项,极可能导致用户误将减压阀连接到液相阀门上,导致减压阀失效,由于流出的为液相的液化气,在受热急剧气化后,极有可能导致胶管破裂,导致严重的用气事故。(一立方的液态液化气可以气化为250立方的气态液化气。)知识延伸:居民在使用瓶装液化气时,严禁将钢瓶倒置或倒放。气液两相瓶(气液两相瓶(YSP118-II)液相端或单头液相瓶一般用于大型餐饮、小区瓶组)液相端或单头液相瓶一般用于大型餐饮、小区瓶组或工厂等用气量较大、安装有气化设备的用户,其一般工艺流程图如下:或工厂等用气量较大、安装有气化设备的用户,其一般工艺流程图如下:气瓶组气化器调压器往厨房灶具三、用气场所安全要
20、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通用要求1:不得使用YSP118(50KG)钢瓶根据市政园林局关于禁止中小型餐饮场所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的通知 要求:(1)中小型餐饮场所(经营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禁止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包括气相瓶、液相瓶,气液两相双阀瓶);(2)大型餐饮场所(经营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包括气相瓶、液相瓶,气液两相双阀瓶)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的要求。严禁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向没有独立气瓶间的大型餐饮场所供应50公斤液化气钢瓶(包括气相瓶、液相瓶,气液两相双阀瓶);严禁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向没有安装气化设备的大型餐饮场所供应液相瓶和气液两相双阀钢瓶。三、用
21、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钢瓶放在厨房中的安全要求2、15KG(YSP35.5)钢瓶不超过7只,5KG(YSP12)钢瓶不超过20只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钢瓶放在厨房中的安全要求1、50Kg(YSP118)钢瓶少于8只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存瓶总重量小于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层专用房间间内。内。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2、厨房与气瓶间隔断墙壁无门、窗、软管不得传越墙壁、窗户和门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
22、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3、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4、气瓶间通风良好,有直通室外的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8.5.2第2条规定:应是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常见的小型餐饮店气瓶间平面示意图气瓶间无直通室外的门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常见的小型餐饮店气瓶间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常见的餐饮场所气瓶间平面示意图气瓶间有直通室外的门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
23、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5、气瓶间内部应安装燃气浓度报警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10.8.1规定:气瓶间为地上相对密闭的用气房间,符合第二条,应安装燃气浓度报警器。同时在发生燃气泄漏时,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漏气排查,减少可能发生事故的几率。注意: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报警器必须安装在距离地面约20cm左右的位置,不能安装在高处。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6、气瓶间内电气应防爆气瓶间电气装置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二章第五节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规定的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
24、知安委20131号注意:1、属防爆器材或设施的,均会在设备的外壳或铭牌上面标明“EX”标志。2、防爆电器线路一般采用镀锌管作为套管,内部线路不得外露。一般与动设备相连的线路用金属软管进行连接。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接线盒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防爆线路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7、气瓶间地下不得有下水道,化粪池等地下构筑物 由于液化气相对空气较重,如果气瓶间地面存在地漏等排水口,发生液化气泄漏时,液化气极有可能渗漏到地下下水道,对地下管道造成威胁。同时由于下水道或化粪池内极易形成沼气,且沼气也为易燃易爆气体,因此如果气瓶间地下
25、存在下水道或化粪池的,下部的沼气势必对瓶库也是一种威胁。一般可以通过现场查看瓶库外地面的污水井盖辨别瓶库地下是否存在下水道或化粪池等地下构筑物。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三、用气场所安全要求专用气瓶间安全要求三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季度一次,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现场演示等方式,向燃气用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醒用户注意安全使用燃气。第十条 燃气安全监管规定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制定年度入户安全检查方案,并向市燃气管理机构备案。入户安全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提前告知用户,安全检查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服务;(二
26、)对餐饮场所用户每六个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对其他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一次;(三)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四)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用户有违反安全用气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告知用户整改,并为用户整改提供帮助;(五)因用户原因无法进行安全检查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另行约定安全检查时间。第十二条 燃气用户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停气措施:(一)燃气设施漏气或者存在漏气隐患的;(二)燃气管道末端未设有效封堵的;(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未装烟道或者烟道未出户的;(四)其他
2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情形的。第十三条 燃气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用气规定,不得使用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燃气,不得擅自封闭管道燃气设施,不得将专门用于安装燃气表、管道、阀门等燃气设施的场所改作他用。第十八条 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餐饮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符合国家质量、计量标准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餐饮场所使用五十公斤单阀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应当具有五百平方米以上的经营面积,设置专用气瓶间,且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禁止餐饮场所使用五十公斤气液相双头液化石油气钢瓶。第二十条 镇(街道)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户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工作,跟踪、督促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