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买方的检验权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买方检验权2.如系卖方责任,买方有权索赔,甚至拒收货物注意:(1)买方的检验权不是对货物接受的前提条件(2)(2)检验方法F方法: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学检验F可在合同中规定检验方法其他:(1)“法定检验”,由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出具相关单证,海关给予放行(2)限制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前申领许可证或配额(3)非法定检验商品,买方如无特别要求,可不必向商检报验二、索赔和理赔(一)违约责任1.什么是违约?&合同的当事人全部或部分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责任处理英国法根据合同条款而非违约后果来规定违反要件违反担保违反中
2、间性条款/无名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根据违约性质及其后果来区分根本违约:违反合同,使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非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类似公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二)索赔和理赔1.含义&索赔claim受害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即法律上的主张权利&理赔违约方受理受害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其他权利主张2.索赔原因F卖方违约F买方违约F双方违约3.国际贸易中的索赔类型F贸易索赔以贸易合同为基础F运输索赔以运输合同为基础F保险索赔以保险合同为基础4.索、理赔注意点F要对照原合
3、同,研究所提索赔有无依据F是否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出F证据是否齐全,出证机构是否合乎规定(1)索赔期限F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F受损一方应在期限内提出索赔,否则丧失索赔权F法定索赔期限合同中未约定时起作用公约,我国合同法:自买方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F约定索赔期限:视货物性质、运输、检验的繁简而定(三)合同中的索赔条款1.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F一般针对卖方交货品质、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订F主要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的处理方法2.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F又称违约金条款,多用于大宗商品、机器设备交易中,卖方延
4、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的情况F特点是预先在合同中规定罚金的数额或罚金的百分比大陆法系承认并执行罚金英美法系认为产生罚金即违约,被损害方可要求赔偿固定金额三、不可抗力(一)含义(Force Majeure)F买卖合同签订后F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F发生了不能预见,又无法预防的意外事故F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F遭受意外事故的当事人一方,可根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免除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二)范围1.自然原因:地震、水灾、飓风、大雪、暴风雨等2.社会原因:战争、政府禁令、封锁等各国对自然原因引起的灾害解释较一致,而对社会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有分歧社会现象较复杂,解释有难度不可抗力是免责
5、条款,买卖双方倾向于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以减少己方的责任和义务(三)不可抗力的处理1.延期履行2.解除合同(四)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1.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2.在合理期间内提供证明 出证机构:事发地的商会,注册公证人,可在合同中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3.接到通知和证明一方,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答复 四、仲裁1.国际商务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通过第三方居中斡旋或调解 提交仲裁 司法诉讼2.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化和统一化 1958年6月联合国经社会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58年纽约公约),于1987年4月对我国生效 1
6、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1985年联合国大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40/72号决议 1994年8月31日中国参照示范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000年9月5日,中国国际商会修订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1998年仲裁规则3.仲裁的涵义及特点(1)仲裁arbitration&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时,按双方协议,由一定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对争议的事实或权利义务关系依法做出裁决,以解决争议(2)特征F仲裁机构属民间机构,处于第三方地位F仲裁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仲裁机构不具有强制管辖权F仲裁机构间互不隶属,各自独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F与诉讼相比,仲裁更经济F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比涉外
7、诉讼的判决更易得到外国法院的认可和执行4.仲裁机构(1)临时和常设(2)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5.仲裁协议(1)含义: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自愿将其相互间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文件(2)仲裁协议的类型F仲裁条款F争议协议书F援引式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将不受理(3)作用F约束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行为F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F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核心)(4)内容F提交仲裁的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的费用负担交易磋商交易磋商一、询盘(inquiry)1.含义:又称邀请发盘或邀请要约
8、,是交易一方为出售或购买某商品而向交易的另一方询问该商品交易的各项条件。也即请将来可能的交易对象向自己发盘。分为买方询盘、卖方询盘2.询盘的作用了解供求情况,寻求交易机会3.询盘的形式与约束力形式口头、书面,无固定格式,如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无法律约束力4.询盘的内容可不具备任何具体内容,仅要求对方向自己发盘可试探市场,了解市场和客户对自己交易条件的反应可将自己的交易条件加以说明,以尽快找到买主/卖主二、发盘(offer)1.含义:又称要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若其内容十分确定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联
9、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2.构成条件3.有效期4.发盘失效(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2)内容必须十分确定;(3)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1)笼统规定(2)规定一段时间内有效(3)规定最迟接受期限(1)发盘过期(2)发盘被拒绝或还盘(3)发盘的撤回和撤销5.实盘和虚盘(1)实盘:对发盘人有约束力的发盘,只要受盘人接受发盘中的主要交易条件,发盘人不能拒绝签约(2)虚盘对发盘人和受盘人都无约束力的发盘,发盘人可随时撤回、撤销和修改内容,而受盘人对虚盘表示接受,需经发盘人的确认在发盘中保留条件发盘的内容模糊,不作肯定表示缺少主要交易条件三、还盘(cou
10、nter-offer)1.含义F又称反要约、新的发盘,是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对发盘的内容不完全同意,又向发盘人提出需要变更内容或建议的表示。2.公约的规定F 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成为新的发盘3.还盘的法律意义 原发盘人的发盘已失效,其不受约束 有效的还盘是新的发盘,对还盘人/新的发盘人具约束力四、接受(acceptance)1.含义F即承诺,受盘人接到发盘后,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基本内容,向发盘人发出通知表示同意,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发盘,则构成接受,合同即告成立2.
11、构成接受的要件F接受须由受盘人做出F接受须同意发盘提出的交易条件F接受应以合适的方式做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发盘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接受的除外F接受应在发盘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发盘人3.过期接受成为有效接受的条件(1)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2)例外F发盘人向受盘人作出确认F传递不正常造成延误4.接受的撤回F接受可以撤回,撤回接受的通知应在通知到达发盘人之前或与接受的通知同时到达发盘人进出口合同的履行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 备货 催证 审证 改证 租船订舱 报验 报关 投保 装船 制单结汇 归纳货、证、船、款一、出口合同的履行货、证、船、款(一)备货1.卖方基本义务:按合同交付货物、移交
12、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2.质量(1)货物的质量必须与出口合同的规定相一致(2)质量条款(3)默示的合同责任3.包装(1)须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2)对包装未作具体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3)包装标志(刷唛)(4)节约运费4.数量(1)须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2)溢短装条款(3)实际业务中以多备为宜(4)净重5.备货时间(1)须与合同和信用证装运期限向适应(适当提前)(2)信用证结算备货(3)分期、分批装运6.所有权(1)卖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2)不得侵犯他人权利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实际业务中,签订相关条款7.备货内容(1)一般程序和“特定化”(2)出口检验 法定检验 不属于法定检验 危险货物 其他
13、注意:及时报关(二)落实信用证1.催开信用证2.审核信用证(1)银行(2)企业(收证的途径)3.修改信用证(1)申请人提出(2)受益人提出(最好一次提出)(三)安排装运1.托运(1)货运代理委托书(2)相关单证(3)配舱回单2.订舱(1)订舱单(托运单)(2)一式多联(装货单、场站收据、大副收据)3.投保4.报关5.装运6.装运通知注:四排队,三平衡p排队:有证有货;排队: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无证无货p平衡:以平衡:以L/CL/C为依据,为依据,力求做到力求做到“货证船货证船”三方面衔接三方面衔接(四)制单结汇1.制作单据(1)基本要求:正确、完整、及时、
14、简明、整洁(2)常用出口单据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包装单据、原产地证明、检验证书、海关发票2.交单结汇(1)预审(运输单据签发前)和正审(2)收妥结汇、定期结汇、买单结汇(3)凭保议付、电提和跟证托收二、进口合同的履行二、进口合同的履行 主要程序 开立信用证 租船订舱(if needed)装运(if needed)办理保险 审单付款 接货报关 检验 交货(if needed)索赔(if needed)(一)信用证的开立和修改1.填写开证申请书,随同所需附件。2.开证时间应按合同规定。3.注意问题 信用证性质、信用证金额、汇票付款人和付款期限、运输单据、其他单据、分批装运和转运、到期日和到期地点、进口许可证号码、4.信用证修改(1)申请人通知义务(2)受益人态度与信用证修改效力(3)预支信用证(二)安排运输和保险1.租船、订舱和催装2.保险(1)预约保险(2)逐笔投保(三)审单和付款1.银行审单的责任2.银行的审单时间3.付款或拒付(四)进口报关(五)进口报验(六)进口索赔1.向卖方索赔2.索赔期限和索赔证据3.向承运人索赔4.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