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学习情境情境8工程结算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一、工程结算的概念和作用(一)建设工程结算的概念所谓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它包括的内容见图8-1。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二)建设工程结算的作用工程价款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二、工程结算的编制(一)
2、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如下。(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3)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4)招标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8)工程预算书。(9)
3、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10)结算编制委托合同。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二)工程结算的编制内容1工程结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及实施工程项目采用的措施项目工程量。(2)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所需计算的各项费用。2工程结算采用定额计价时应包括以下内容。(1)套用定额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工程量和其他项目。(2)为完成所有工程量和其他项目并按规定计算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3采用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费用。(2)索赔费用。(3)合同约定
4、的其他费用。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三)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1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工程结算应按准备、编制和定稿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核制度。(1)结算编制准备阶段。收集与工程结算编制相关的原始资料。熟悉工程结算资料内容,并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召集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工程结算预备会议,对结算内容和结算资料进行核对与充实完善。收集建设期内影响合同价格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2)结算编制阶段。根据竣工图、施工图以及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现场踏勘,对需要调整的工程项目进行观察、对照、必要的现场实测和计算,做好书面或
5、影像记录。按既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需调整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施工措施或其他项目工程量。按招投标文件、施工发承包合同规定的计价原则和计价办法对分部分项、施工措施或其他项目进行计价。对于工程量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编制综合单价或单位估价分析表。工程索赔应按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和计算方法,提出索赔费用,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汇总计算工程费用,包括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或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表格,初步确定工程结算价格。编写编制说明。计算主要技术经
6、济指标。提交结算编制的初步成果文件待校对、审核。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3)结算编制定稿阶段。由结算编制受托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初步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校对。由结算编制受托人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经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和受托人单位盖章确认的正式的结算编制文件。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2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及其他(1)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工程结算的编制应区分施工发承包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2)工程结算单价调整的原则。工程结算中涉及工程单价调整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
7、、新增工程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结算编制受托人可商洽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3)工程结算中工程单价采用的方法。工程结算编制中涉及的工程单价应按合同要求分别采用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四)工程结算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1主要内容(1)工程结算封面,包括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和印章、日期等。(2)签署页,包括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姓名和执业(从业)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或签字)等。(3)目录。(4)工程结算编制说明。(5)工程结算相关表式。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
8、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必要的相关表格。(6)必要的附件。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2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1)工程结算封面格式见表8-1。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表8-1工程结算封面格式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2)工程结算签署页格式见表8-2。表8-2工程结算签署页格式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3)工程结算汇总表格式见表8-3。表8-3工程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4)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格式见表8-4。表8-4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5)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格式
9、见表8-5。表8-5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学习单元1工程结算的基本内容(6)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格式见表8-6。表8-6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一、建设工程结算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我国现行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一)按月结算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二)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 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三)分段结算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
10、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四)目标结款方式目标结款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五)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除上述几种主要方式外,结算双方也可约定其他结算方式。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一)工程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发包人和承包
11、人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性质,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3预付款担保(1)预付款担保的概念及作用。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前,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其主要作用是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的目的使用并及时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2)预付款的担保
12、形式。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定期从发包人处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文件,并送交银行确认。承包人还清全部预付款后,发包人应退还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将其退回银行注销,解除担保责任。预付款担保也可以采用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如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4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
13、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 天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向建设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要对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逐一进行清点,资料提出后要交监理工程
14、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为简化手续,多年来采用的办法是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通常所称的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如图8-2 所示。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1工程量的确认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以下要求。(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
15、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2合同收入的组成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中对合同收入的组成内容进行了解释。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3工程进度款支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做了如下详细规定。(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16、(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三)工程保修金(尾留款)的预留按照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出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有关尾留款应如何扣除,一般
17、有两种做法。(1)当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额达到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时,停止支付,预留造价部分作为尾留款。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额达到的比例一般为95%97%。(2)尾留款(保留金)的扣除也可以从发包方向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开始,在每次承包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留投标书附录中规定金额作为保留金,直至保留金总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为止。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四)其他费用的支付1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承包人按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
18、用。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涉及的费用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涉及的费用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承发包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五)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
19、目进行的工程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其中,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也可看作分阶段结算。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1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当遵循的计价原则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总价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20、。(3)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现场签证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如有余额归发包人。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2工程竣工结算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竣工结算的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2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 天起向承包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
22、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6)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3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
23、据。因此,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以及审计部门等,都十分关注竣工结算的审核把关。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核对合同条款。(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5)认真核实单价。(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7)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4工程竣工结算争议处理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且未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
24、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三、设备、工器具价款的结算(一)国内设备、工器具价款的结算发包人对订购的设备和工器具,一般不预付定金,只对制造期在半年以上的大型专业设备和船舶的价款,按合同分期付款。发包人收到设备和工器具后,要按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付款,不应无故拖欠。如果资金不足而延期付款,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二)进口设备、工器具价款的结算进口设备包括标准机械设备和专制机械设备两类。标准机械设备是指通用性广泛、供应商(厂)有现货,可以立即提交的货物。专制设备是指根据发包人提交的定制设备
25、图纸专门为发包人制造的设备。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四、建设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一)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是指把各种动态因素渗透到结算过程中,使结算价格大体能反映实际的消耗费用。常用的动态结算方法包括按实际价格结算法、按主材计算价差法、竣工调价系数法和调值公式法(动态结算公式法)。学习单元2工程结算的方式与方法(二)设备、工器具价款的动态结算设备、工器具的动态结算主要根据国际上流行的货物与设备价格调值公式来计算,其公式为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一、工程结算的审查依据工程结算的审查依据有下列内容。(1)工程结算审查委托合同和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2)国家
2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4)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8)工程结算审查的其他专项规定。(9)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相关资料。学习单元3审查工
27、程结算二、工程结算的审查内容(一)审查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1)审查结算资料递交手续、程序的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有的法律效力。(2)审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二)审查与结算有关的各项内容(1)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施工发承包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3)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4)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5)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6)取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价差计算。(7)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8
28、)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三、工程结算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方法(一)工程结算的审查程序工程结算审查应按准备、审查和审定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核制度。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二)工程结算的审查方法1总价合同的审查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查。2单价合同的审查采用单价合同的,应审查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审查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查。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
29、法审查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审查酬金及有关税费的取定。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四、工程结算审查的成果文件(一)主要内容(1)审查报告书封面,包括工程名称、审查单位名称、审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章、日期等。(2)签署页,包括工程名称、审查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姓名和执业(从业)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或签字)等。(3)结算审查报告书。(4)相关附件。(5)结算审查相关表式。结算审定签署表。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位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审查对比表。其他相关表格等。(6)有关的附件。学习单元3审
30、查工程结算(二)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1)工程结算审查书封面格式见表8-7。表8-7工程结算审查书封面格式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2)工程结算审查书签署页格式见表8-8。表8-8工程结算审查书签署页格式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3)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格式见表8-9。表8-9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4)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格式见表8-10。表8-10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5)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格式见表8-11。表8-11单项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6)单位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格式见表8-12。表8-
31、12单位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单位:元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学习单元3审查工程结算(7)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审查对比表格式见表8-13。表8-13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审查对比表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一、索赔的依据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二、索赔的证据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与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很难获得成功的。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三、索赔的程序如前所述,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以及分包
32、人向承包人索赔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以下主要说明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一般程序,以及反索赔的主要内容。(一)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例如,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3 0201)都规定,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33、。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二)索赔资料的准备(1)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以下内容。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收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起草索赔文件(索赔报告)。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2)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总述部分。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
34、;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论证部分。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如果说索赔报告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证据部分。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3)编写索赔文件(索赔报告)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应该强调,引起索赔的事件不是承包商的责任,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事发以后尽管采取了有效措施也无法制止,索赔事件导致承包商工期拖
35、延、费用增加的严重性,索赔事件与索赔额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等。索赔额的计算依据要正确,计算结果要准确。要采用合同规定或法规规定的公认合理的计算方法,并进行适当的分析。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三)索赔文件的提交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例如,FIDIC 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3 0201)都规定,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 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
36、隔(一般为28 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 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四)索赔文件的审核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应该交由工程师(监理人)审核。工程师(监理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或授权,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和质疑。其审核和质疑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1)索赔事件是属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还是第三方的责任;(2)事实和合同的依据是否充分;(3)承包商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4)是否需要补充证据;(5)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五)承包人提出索赔的处理程序根据九部委标
37、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对承包人提出索赔的处理程序如下。(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监理人应按相关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办理。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六)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索
38、赔的期限如下。(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七)反索赔的基本内容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四、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五、索赔成立的条件(一)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
39、过程中,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通常,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以下方面。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
40、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索赔成立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六、索赔款项的支付(一)发包人的索赔款项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经调解确定的或经仲裁裁定(或法院判决)的发包人应得到的索赔款项,发包人可从支
41、付给承包人的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中扣减该索赔款项。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各期工程进度款中不足以抵扣发包人的索赔款项时,承包人应当另行支付。承包人未能支付,可协商支付协议,仍未支付时,发包人可从履约保函中抵扣。未约定履约保函或履约保函不足以抵扣时,承包人须另行支付该索赔款项,或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支付协议的期限支付。学习单元4工程索赔(二)承包人的索赔款项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经调解确定的或经仲裁裁定(或法院判决)的承包人应得到的索赔款项,承包人可在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申请中单列该索赔款项,发包人应在当期付款中支付该索赔款项。当发包人未能支付该索赔款项时,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抵扣。如未约定支付保函,发包人须另行支付该索赔款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