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概述法律法规概述目 录 v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v2 2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v3 3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v4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v5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性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性要求v6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标准1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v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2009年年2 2月月2828日第十一届全日第十一
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92009年年6 6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同时废止。v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9 2009年年7 7月月8 8日国日国务院第务院第7373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557号,号,20092009年年7 7月月2020日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框架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
3、例的框架机构完全及其实施条例的框架机构完全相同:相同: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第五章 食品检验食品检验 第六章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第八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第九章第九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04104条,实施条例条,实施条例6464条条第一章“总则”部分v 立法宗旨(法第一条立法宗旨(法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
4、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v 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二条)中国境内中国境内v 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务(以下称食品经营);v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v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营;v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
5、加剂、食品相关产品;v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第一章“总则”部分v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的规定(法第(法第3 3条)条)v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
6、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v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条例第(条例第3 3条)条)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第一章 总则v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监管部门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监
7、管体制、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国务院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餐饮服务
8、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门第一章 总则 v 其他有关组织、协会、新闻媒体、个人等的责任、权利其他有关组织、协会、新闻媒体、个人等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鼓励性的规定与义务的规定以及鼓励性的规定 属于一般性了解的属于一般性了解的内容内容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9、,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的科学依据。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v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定其他的食品
10、强制性标准。v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规定;(二)(二)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的要求(五
11、)食品生产经营(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v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v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
12、准。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v 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法第(法第2727条)条):v 硬件硬件 -对食品加工经营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场所的要求;对食品经营的要求;对食品经营设备设备设施设施的要求;对设备的要求;对设备布局布局和工艺和工艺流程流程的要求的要求。v 人员、制度人员、制度:对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理制度的要求。的要求。v 从业行为从业行为:对直接入口的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包装食品包装的要求(对餐具、饮的要求(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卫生容器卫生的要求);
13、对食品的要求);对食品贮贮存存 、运输、运输的要求等的要求等;对;对用水用水的要求;对使用的的要求;对使用的洗涤剂洗涤剂、消毒剂、消毒剂的要求的要求。v 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法第(法第2828条)条):1111类类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v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法第29条)v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条例第20条)v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v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
14、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法第(法第3232条)条)v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度(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
15、患有痢疾、伤寒、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法第法第3232条、条例第条、条例第2323条)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v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16、文件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部统一查验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贮存要求v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
17、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法第40条)v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容。(法第41条)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标签要求标签要求v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法法第第4242条)条)(一)(一)名称名称、规格、净含量、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日期;(
18、二)(二)成分或者配料表;成分或者配料表;(三)(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四)保质期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v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
19、,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不得上市销售。(法第法第4848条条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v 食品添加剂规定食品添加剂规定 食品添加剂应当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法第法第4545条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
20、加剂的品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康的物质。(法第法第4646条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并在
21、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字样。字样。(法第法第4747条条)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v 禁止加药规定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法第法第5050条条)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召回制度(法第法第5353条条)v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售的食品
2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督部门报告。未
23、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有关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采取措施的规定有关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采取措施的规定v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不符合食品生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整改措施;有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
24、故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需要;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的,应当依依法办理法办理。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的,应当责令
25、立即纠正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应当依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法撤销相关许可。(条例第条例第2121条条)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殊义务餐饮服务提供者特殊义务v原料采购控制要求;加工过程食品及原料控制要求原料采购控制要求;加工过程食品及原料控制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品及原
26、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得加工或者使用。条例第条例第3131条条v设施、设备控制要求;餐饮具卫生安全义务设施、设备控制要求;餐饮具卫生安全义务 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当定期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当定期维护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清洗、校验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清洗、消毒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27、。条例第条例第3232条条第五章食品检验 免检、抽样检验、复检规定免检、抽样检验、复检规定v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法第法第6060条条v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
28、抽样检验结论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条例第条例第3535条条 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得为同一机构。条例第条例第3434条条第五章食品检验v 自检、委托检验规定自检、委托检验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9、。法第61条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v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应当有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明食品食品 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书或
30、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法第法第6161条条 条例第条例第4040条条第六章食品进出口食品进口规定食品进口规定v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检验合格后,海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法第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法第6262条条v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
31、关地的出入境检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条例第放行。条例第3636条条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处置中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处置中的责任v 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2、。法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法第第7070条条v 及时处置和报告及时处置和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政部门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不得毁灭有关证据灭有关证据。法第法第7171条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发生
33、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之时起2 2小时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条例第条例第4343条条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监管部门在事故处置时可采取的措施及权力监管部门在事故处置时可采取的措施及权力v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有关农业行
34、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救治;(二)(二)封存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并立即进行检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第五十三条的
35、规定予以召回召回、停止经营并、停止经营并销毁销毁;(三)(三)封存封存被污染的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四)做好(四)做好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法第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法第7272条条v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
36、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条例条例4545条条第八章监督管理食品监管部门监督权利、措施和义务食品监管部门监督权利、措施和义务v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三)(三)查阅、
37、复制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资料;(四)(四)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违法使用违法使用的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或者被污染的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工具、设备;(五)(五)查封违法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场所。法第法第7777条条v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
38、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签字后归档。后归档。法第法第7878条条第八章监督管理食品监管部门监督权利、措施和义务食品监管部门监督权利、措施和义务v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记录许可颁许可颁发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
39、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监督检查频次。法第法第7979条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者的理职责;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涉嫌犯罪的,应当,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法第法第8181条条
40、第九章法律责任v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法第法第8484条违反本法规定,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自职责分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物品;违;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并处二千元以上处二千元以上五
41、万元五万元以下以下罚款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十倍以下以下罚款罚款。第九章法律责任v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以及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等的法律责任 法第法第8585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42、没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五万元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以上十倍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严重的,的,吊销许可证吊销许可证第九章法律责任v 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
43、加药品;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的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第法第8686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倍
44、以上五倍以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下罚款;情节严重严重的,责令的,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直至,直至吊吊销许可证销许可证:第九章法律责任v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证明文文件;未建立并遵守件;未建立并遵守查验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制度;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库存食品食品;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按规定的工作;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设施、设备设施、设备;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餐饮服务提
45、供者未按规定对餐具、饮具餐具、饮具进行清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等违法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第法第8787条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责令改正,给予,给予警告警告;拒不改;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严重的,责令的,责令停停产停业产停业,直至,直至吊销吊销许可证许可证:第九章法律责任v 未按要求进行事故处置、报告的法律责任 法第法第88
46、88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工,责令改正责令改正,给予,给予警告警告;毁灭毁灭有关有关证据证据的,责令的,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以下罚款;造成严重严重后果的,由原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吊销许可证。第九章法律责任v 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法律责任 法第法第9191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
47、职责分工,责令输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改正,给予给予警告警告;拒不拒不改正的,责令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上五万元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吊销许可证可证。第九章法律责任v被吊销许可证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违法聘用上述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92条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第九章法律责任v 法第96
48、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价款十倍的赔偿金。v 法第法第9797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第十章 附则 掌握有关用语的含义:掌握有
49、关用语的含义:食品,食品安全食品,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保质期,保质期 ,食源性疾,食源性疾病病 ,食物中毒,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 ,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2 2、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餐饮服务许可目的、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目的、依据目的依据u规范规范餐饮服务许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可工作u加强餐饮服务监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督管理管理u维护维护正常的餐饮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服务秩序u保护保护消费者健康消费者健康l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食品安全法l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行政许可法l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国食品安
50、全法实施条例条例等等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8 8章章4242条条)v 第一章总则 v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v 第三章审核与决定 v 第四章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 v 第五章许可证的管理 v 第六章监督检查 v 第七章法律责任 v 第八章附则 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和许可审批部门v适用于从事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集体用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配送单位纳入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