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度(规定)汇编目 录1、机关工作制度12、党组议事决策制度63、领导班子务虚研究工作制度9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15、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156、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187、机关公文处理制度218、机关印章管理制度309、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度3410、机关财务管理制度371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制度4012、机关车辆管理制度4313、机关档案管理制度4814、机关保密工作制度4915、机关信访工作制度5116、机关安全保卫制度5417、机关卫生管理制度5618、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5819、机关文印室工作制度602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221
2、、机关请销假制度6522、机关学习制度6723、党组思想作风建设制度6924、公开承诺制度7225、机关岗位责任制74 26、机关限时办结制度7527、机关首问首接责任制度7728、机关效能考评制度7829、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7930、机关工作六条禁令8131、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8232、重大节日廉政规定8633、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处理办法8734、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办法9035、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管理办法9336、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9837、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办法13138、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办法1333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13740、安全培训考试实
3、施程序1414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靠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促整改服务企业工作制度14742、机关“一学三比”15343、机关“十要十不准”15444、机关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15545、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奖罚制度15746、机关文明用语15947、机关文明忌语16048、文明家庭评选标准16149、文明单位八条标准16250、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行为规范16351、市安全监管局文明上网制度169机关工作制度总则:一、为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规则要求,结合市安全监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二、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
4、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研究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要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清正廉洁的机关管理和服务体系。三、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到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局机关组成人员职责:四、局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领导机关的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
5、。五、局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顾大局,讲奉献,团结协作,干事创业。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副局长、纪检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除按照分工处理分管工作外,受局长委托,负责处理有关方面的工作。纪检组长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行使纪检监察权。局长外出期间,委托一名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六、局领导要按有关规定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安监局汇报工作,要加强同市直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联系。七、局领导外出开会、下基层调研,均代表市安全监管局,遇到重大问题要提请党组研究。一般性问题,属职权范围外的,非分管领导应向分管领导传达通报,由分管领导组织落实;属职权界定不明
6、确的,要主动处理。八、办公室主任协调各科室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为领导当好参谋;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工作规则;其它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九、各科室日常工作中,属下列事项的,要向局领导请示、报告:(一)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二)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动态,重点工作,重大事故。(三)向上级报告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四)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五)和有关单位协作,经过协商而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项。(六)其他认为必要的事项。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强化大局意识。遇
7、有职权界定不清的工作,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主动与相关科室沟通,搞好协调配合。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因工作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或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会议:十一、市安全监管局实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十二、党组会议。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由书记决定,可吸收其他同志参加。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主要任务是:(一)讨论研究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意见;(二)研究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党务工作;(三)召开党组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四)研究人员调动、干部晋升职务和级别、职工奖
8、惩等人事问题;(五)研究决定全局的重大工作目标和改革措施;(六)讨论其他需要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党组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要讨论的议题,一般要事先通知每个党组成员。议事时,由一人提出议案并加以说明,经过充分讨论,再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决议。十三、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参加,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会议主要任务是:(一)研究讨论本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研究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和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事项;(三)审议重要工作报告、汇报材料和本局制发的重要文件;(四)研究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
9、重要措施;(五)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研究其请求的事项;(六)其他需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十四、专题办公会议。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十五、各科室提交上述各类会议讨论的议题,以及向领导汇报的各类工作,事先要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打印成文字材料。提交的问题说明要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并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1-3个,供领导决策时选择和参考。材料不规范,意见不明确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和研究。十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需要印发纪要的,由会议记录人负责整理,送会议主持人签发。以上各种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科室必须
10、坚决执行,认真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督办查办。十七、严明会议纪律。会议研究的事项要注意保密。因故不能出席或需要替换人员的,会前要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除非紧急情况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准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准议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要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中央和
11、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2、讨论制定局党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建设等;3、研究分析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讨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5、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6、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相关问题;7、讨论党组成员和局其他领导提交党组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需经党组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成员及领导的意见确定与提出。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
12、组讨论。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议题。4、议题确定后,有关领导和科室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三、会议的召开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2、党组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3、党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4、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科室,必要时可通知负责人列席会议。6、党组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四、议事与决定1、党组议事,由提出议题的同志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科室负责人
13、作必要的汇报。2、主持会议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的初步意见。3、党组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或决议经党组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4、会议期间,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行讨论,特殊情况外。5、对因公、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会议后由书记向其通报党组会讨论的内容和情况。与会人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必须保密的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违者要追究责任。领导班子务虚研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能力,大力推动我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务虚研究活动每年开展
14、1至2次。具体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实际情况进行。二、务虚研究活动主题一般由局主要领导提出,或由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提出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定或局党组研究确定后,由相关科室下发调研通知。三、围绕研究确定的主题,部署调研工作。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时间、地点、人员及任务分工。四、局领导班子成员可采取入户走访、发放问卷、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倾听群众及企业意见和建议。五、调研结束后,围绕务虚研究主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撰写调研心得和报告。六、要及时召开务虚研究会议,充分发扬民主,紧紧围绕研究主题深入开展讨论。针对报告中
15、提出的问题,积极引导和鼓励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和建议。通过讨论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明确思路,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七、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对会上的发言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提炼出具有结论性的观点,形成会议纪要,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八、务虚研究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议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有关决定、意见、制度、方案,并加强督办,以深入推进重大措施和工作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三重一大”事项
16、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措施的制订和调整,以及推荐申报市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单位的确定;2、局发展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3、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5、 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6、金额较大的国有或集体资产(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处置;7、财务年度预算、调整等;8、其它应当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1、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人事调整,中层以
17、上干部的任免;2、市管后备干部推荐、选拔。(三)重要项目安排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2、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3、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2、单位2万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实行局长负责制,对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出席党组会的成员为局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局长办公会的成员为领导班子成员。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三)集体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
18、交决策之前,由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提出相应的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和方案等,必要时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分管领导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在决策之前,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提前将有关事项向市纪检监察室报备,接受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凡需通过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三)通过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
19、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组会作出决定,采取表决制。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六)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局长办公会如遇有时限要求的有争议事项,主持会议的局长有权做最后决定。(七)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八)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
20、人。(九)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一)组织实施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或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分工组织实施,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好决定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二)监督检查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局长、书记汇报,局办公室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21、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树立群众观点,根据党章“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改进局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向本单位人员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部署,激励和引导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凝聚群众力量。第三条 认真听取并反映单位人员的意见。体察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问,掌握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做群众的知情人。要为单位人员方便反映情况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氛围。第四条 帮助单位人员
22、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单位人员,为单位人员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单位人员解决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问题及思想上的困惑,做单位人员的知心人。第五条 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每年年初,根据全年工作安排,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提出调研课题计划,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第六条 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分别确定联系一个县或者一个企业,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与基层单位人员座谈交心,了解联系点单位人员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第七条 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联系点走访调研,以多种方式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一)问计
23、,即向基层干部职工请教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良方实策,影响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关键问题有哪些,需破解哪些难题,有何对策建议。(二)问需,即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所需所盼所愿,帮助单位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主要是单位人员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问作风,即充分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对我局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机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办事效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需要改进的地方。第八条 完善决策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扩大单位人员的参与度。对涉及全局和单位人员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询基层党员、干部
24、、单位人员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和完善与单位人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高度重视和维护单位人员的利益。第九条 坚持送温暖制度。要经常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送温暖活动,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出主意、捐财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帮助困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地为单位人员办实事。第十条 建立健全定期征求单位人员意见制度。要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老干部,了解他们的所想、所盼、所急、所需、所忧、所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特别是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其它重大活动、会议召开之前,要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
25、意见和建议,并且形成制度。第十一条 接受单位人员的监督。把联系和服务单位人员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自觉接受单位人员的教育、评议和监督。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为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夯实部门发展基础,提高局机关科学决策水平和指导实际工作能力,保障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顺利完成,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和干部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拓宽工作思路,解决问题矛盾。二、调查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工作内容展开:1、本单位机关建设工作;2、本单位发展规划及重点领域发展计划;3、本单位决策的中心工
26、作和重点工作;4、本单位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5、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下达的调研工作任务;6、本单位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思路及措施。三、调研类型:1、工作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经常到生产、建设、管理一线和群众中调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具体问题,化解各类矛盾,推动工作进展。2、专题调研。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拟定调研选题,明确调研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四、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一线开展工作调研次数原则上不得少于4次,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年专题调研选题原则上不得少于2个。五、专题调研的选题确定:1、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下达的调研课题;2、局领导班子围绕
27、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议定的调研选题;3、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充分酝酿思考后拟定的选题;4、召开全局调研工作会议,从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收集调研价值较高的选题。六、专题调研的方式:1、走访调研。结合调研选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了解相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2、座谈调研。召开一定层次规模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类人员的意见建议,启发思路,明确方向;3、延伸调研。结合调研选题内容,到外地、外单位了解相关情况;4、文字调研。通过网络、书籍等渠道查阅资料,做深度调研思考;5、其他各种有利于了解情况、拓宽思路的方式方法。七、局办公室负责在年初收集制定调研计划,确定调研选题,明确责任领导,经局党委会
28、或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实施。八、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调研计划积极开展调研,按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备案。专题调研报告要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有事实、有分析、有观点、有对策、有创新、有深度、有前瞻,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九、严明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心声,切实为群众解决难题、化解矛盾。调研期间,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注意自身形象,做到轻车简从,文明节俭,不增加基层负担。十、工作考核。把调查研究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机关公文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9、提高办理公文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我局的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第六条 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行的公文种类主要
30、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通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示、批准。(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
31、、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十)事故快报对全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迅速、及时、准确的报告。(十一)安全生产简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领导讲话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进行报导。第三章 公文格式第八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三)发
32、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九)公文除“安全生产简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
33、都应当加盖印章。(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第九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章 行文规则第十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第十一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第十二条
34、“请示”应当一文行一事,一般只定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三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第五章 发文办理第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过程。第十五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
35、文的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 ,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第十六条 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
36、行文或平行文,由承办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副局长审阅,局长或者由局长授权其他副局长签发;以安委会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以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安委会副主任签发。第十七条 公文正式印制前,主办科室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第六章 收文办理第十八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第十九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第二十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需要办理的事项,主批人应
37、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不需具体办理的,圈阅表示已阅知。第二十一条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要负责催办,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第二十二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公文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个人不
38、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第二十四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二十五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第二十六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第二十七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第八章 公文管理第二十八条 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第二十九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
39、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第三十条 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布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一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第三十二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第三十三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主管办公室领导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第三十四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第三十五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
40、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机关印章管理制度印章是代表机关或单位的合法存在及其职权的象征物,具有标志作用、权威作用和凭信作用。为规范印章管理,维护用印的严肃性,切实发挥印章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印章的管理(一)印章管理部门局办公室是局机关各类印章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局机关各类印章的统一刻制、登记、分发、备案、回收、销毁。(二)印章的保管1、“中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市安全生
41、产监督管理局财务专用章”由局会计保管。2、机关内设科室的印章由科室指定专人保管。3、印章保管人要对印章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负责,必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严格执行印章使用规定,不得擅自使用印章,严防丢失,确保印章安全。二、印章的制发、登记、备案、回收、销毁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类印章由局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统一制发。2、局内设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刻制业务性专用印章的,须先写出书面请示,经局长审批同意后,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印章的刻制和启用。3、各科室到局办公室领取新印章时,必须严格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将印模和启用日期的材料立卷归档,永久保存。4、已停止使用或作废的印章,应及时交局办公室处理。各科室不得自行销
42、毁已作废的印章。三、印章的使用(一)使用程序1、使用局党组印章须经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字同意。2、使用局印章须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字同意;使用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印章须经安委会副主任签字同意;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须经局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3、各科室使用本部门印章时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二)公文用章1、印发局文头编号文件、函件时,须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印发安委会编号文件、信函或安委会办公室编号文件、信函时,安委会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所有主送上级机关的文件以及综合性、涉及重大问题的文件须经局长、安委会主任签发后方可用印。2、印发局办公室编号文件,须经主管办公
43、室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3、除公文用印外,其它情况要使用局印章时一律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并按要求经局长或主管局长、科室领导、承办人签字后方可用印。用印单留局办公室备查。(三)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各类专用章的使用仅限专用范围,专用章的保管由其使用部门负责。四、其他情况1、印章的使用仅限机关内部。外来人员不得直接到办公室盖章。套印局印章的,须根据局文件的内容经局长签发,由我局承办科室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签字后,承办人方可带印模外出。使用完毕后承办人要及时取回印模并交局办公室销毁。2、联合发文需用局印章时,要由我局机关相关科室出面,并按程序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3、局直属单位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局
44、印章、办公室印章的,一律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并按要求经局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五、违规责任对于私刻公章、违反用印批准程序和权限,非法使用印章或非法骗取用印的,根据情节与后果,给予责任人以经济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直至依法惩处。六、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机关行政公章、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印章、监察大队印章、各类专用章、领导人名章。本制度解释权归局办公室。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度一、节约资源,努力节能降耗(一)节约用电1 、尽量用自然光照明,白天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具。2 、减少使用空调,如确需开启空调,其温度设定应控制在制冷26以上,制热18以下。3 、减少电脑、打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等电器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