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重要观测点评分标准附件2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重要观测点评分标准评价内容关键指标序号重要观测点得分值0分2分4分思想品德(一)思想素质1积极参加学校升国旗等爱国主义仪式和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活动,并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出勤率100% 。学校升国旗等爱国主义仪式和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活动出勤率低于90%。学校升国旗等爱国主义仪式和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活动出勤率达90%及以上。积极参加学校升国旗等爱国主义仪式和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活动,并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出勤率100% 。(二)品德发展2担任班团队、社团等学生干部或在服务集体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
2、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德育类或综合类荣誉称号。从未担任班团队、社团等学生干部,在集体活动中从未主动服务。担任班团队、社团等学生干部或者积极主动为集体服务。担任班团队、社团等学生干部或在服务集体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德育类或综合类荣誉称号。3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24小时及以上。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不足10小时。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10小时及以上 。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24小时及以上。 4具有良好公民意识,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
3、分,遵守社会公德,并积极影响他人。有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有不遵守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公民意识,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遵守社会公德,并积极影响他人。(三)公民意识5参与弘扬传统文化、了解世界文化的讲座、活动,或与境外友好学校交流2次及以上。未参与弘扬传统文化、了解世界文化的讲座、活动,或与境外友好学校交流。参与弘扬传统文化、了解世界文化的讲座、活动,或与境外友好学校交流1次。参与弘扬传统文化、了解世界文化的讲座、活动,或与境外友好学校交流2次及以上。学业水平(一)学业成绩6各科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低于80%的学科成绩达到
4、合格及以上标准。80%的学科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二)学业潜力7获得校级以上学习类奖励或荣誉称号。从未获得任何学习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年级、班级学习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校级以上学习类奖励或荣誉称号。8研究性学习和小课题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上有突出表现。从未参与研究性学习或小课题研究。参与研究性学习或小课题研究。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和小课题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上有突出表现。(三)学业素养9积极利用公共图书馆资源或学校图书资源,借阅科技与人文书籍阅读量10册及以上,并撰写读书心得体会。极少利用公共图书馆资源或学校图书资源借阅
5、图书。利用公共图书馆资源或学校图书资源,借阅科技与人文书籍5册及以上。积极利用公共图书馆资源或学校图书资源,借阅科技与人文书籍10册及以上,并撰写读书心得体会。10撰写有利于自我成长的学习总结、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学习计划、学生生涯规划书。没有学习总结、没有制定学习计划、学生生涯规划书。有学习总结或制定学习计划或学生生涯规划书。撰写有利于自我成长的学习总结或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学习计划或学生生涯规划书。身心健康(一)体质状况1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中,评定等级为不及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中,评定等级为及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中,评定等级为优秀或良好。(二)健康
6、生活12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达到100%。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低于80%。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达到80%及以上。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达到100%。13掌握2项及以上体育技能并积极参加学校运动会,或获得区级以上体育竞赛奖项。不参与各级运动会或其他体育竞赛活动。掌握1项体育技能或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或其他体育竞赛活动。掌握2项及以上体育技能并积极参加学校运动会,或获得区级以上体育竞赛奖项。(三)安全素养1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实践活动,参加应急疏散演练2次及以上。 未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实践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
7、实践活动,或参加过应急疏散演练。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实践活动,参加应急疏散演练2次及以上 。(四)心理健康15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较强,人际关系融洽。不主动与他人沟通合作,在班级中无法与同学融洽相处。有基本的沟通能力与合作能力,人际关系比较融洽。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较强,人际关系融洽 。艺术素养(一)艺术体验16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100%。艺术课程出勤率不足80%。艺术课程出勤率达到80%及以上。艺术课程出勤率达到100%。17艺术课程学习任务完成率100%。艺术课程学习任务完成率低于80%。艺术课程学习任务达到80%及以上。艺术课程学习任务完成率100%。18参
8、加各类艺术活动3次及以上。未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参加各类艺术活动1-2次。参加各类艺术活动3次及以上。(二)艺术特长19掌握1项艺术特长。不参与艺术特长学习,无任何艺术类特长。积极参与艺术特长学习。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示1项艺术特长。20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区级以上艺术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未获得任何艺术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学校或其他培训机构颁发的艺术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区级以上艺术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社会实践(一)社会学习21参与有组织的校外参观学习2次及以上。未参与有组织的校外参观学习。参与有组织的校外参观学习1次。参与有组织的校外参观学习2次及以
9、上。22参与研学旅行1次以上,并撰写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未参与研学旅行。参与研学旅行1次及以上。参与研学旅行1次及以上,且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表现突出。(一)社会学习23参与职业体验或社会调研1次及以上。未参与职业体验或社会调研。参与职业体验或社会调研1次及以上。参与职业体验或社会调研1次及以上,且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或完成相关任务,表现突出。(二)劳动实践24积极参加劳动活动,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按要求完成校内值日,每周参加2次及以上的家务劳动。不参与劳动活动,没有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不参与家务劳动与校内值日。参加劳动活动,参与家务劳动与校内值日,但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积极参加劳动活动
10、,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按要求完成校内值日,每周参加2次及以上的家务劳动。(三)实践性学习25参加综合实践主题活动、学科活动2次及以上,主要包括航空航天科技、信息技术创新、海洋环保教育等。未参加综合实践主题活动、学科活动。参加综合实践主题活动、学科活动1次。参加综合实践主题活动、学科活动2次及以上,且在航空航天科技、信息技术创新、海洋环保教育等主题活动上按要求提交作业、作品或完成相关任务,表现突出。说明:1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五个方面内容均设定5个重要观测点,每一方面观测点总满分值为20分;每个观测点满分值为4分,根据达成情况,分别计0分、2分、4分。2出勤率计算以学校制定的考勤制度为准,由学校自主认定,原则上除不可抗原因及学校批准的请假之外,均需按要求出勤。3涉及荣誉或比赛奖励内容,仅指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评选结果。学生参加其他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组织的活动或评选情况,可在写实记录部分如实记录。5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