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行政强制法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概念与设定执行的概念与设定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第三节第三节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实施程序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实施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v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概念与执行的概念与设定设定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特征和类型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特征和类型v概念:概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或财产转移、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人身或者对财物实施暂时性限
2、制或控制的行为。v特征:特征:临时性/非终局性v类型:类型:暂时暂时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类型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类型v概念:概念: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v特征:特征:依附性;v类型:类型:金钱义务的履行:执行罚或滞纳金、拍卖、划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三、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三、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v1、行政强制措施的创设、行政强制措施的创设v法律:法律:v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强制措施其中,只能由法律创设的有:v限制人身自由v冻结存款汇款v其他应由法律设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创设v行政法规:行政法
3、规:v可以创设应当由法律创设的强制措施以外的v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v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v2、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v下位法不得对上位法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扩大规定。四四.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v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创设五五.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v起草程序起草程序: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v评价程序评价程序:v设定机关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v实施机关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
4、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v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v【注意】有关机关对此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v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程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程序序v实施主体:实施主体:v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处罚权集中将导致相应调查性强制权自动集中)v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v禁止委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v一般程序:一般程序:v内部程序:内部程序:v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v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v外部程序:外部程序:外部程序:外部程序:v
5、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v出示执法证件v通知当事人到场v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其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v听取陈述和申辩v制作现场笔录v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v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的例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的例外规定外规定v情况紧急针对财产:情况紧急针对财产:v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v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v情况紧急针对人身:情况紧急针对人身:v当场告知或实
6、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v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三、查封、扣押实施的特别要求三、查封、扣押实施的特别要求v实施主体:实施主体:v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v实施对象:实施对象:v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v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v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v不得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v形式要求:形式要求:v制作查封、扣押决定书以及一式两份清单,当场交付v实施期限:实施期限:v一般期限:30日+30日即6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v扣除期限: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时间v财物保管:财物保管:v行政机关保管v委托第三人保管v【备注】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v实施费用:实施费用:v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和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都由行政机关承担v后续处置:后续处置:v没收v销毁v解除查封扣押v【备注】如解除查封扣押,对于不易保管的财物已拍卖或变卖的,退还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但是只有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才应当给予补偿。四、冻结实施的特别要求四、冻结实施的特别要求v实施主体:实施主体:v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v实施对象:实施对象:v冻结存款、
8、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v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v实施期限:实施期限:v予以冻结的期限:金融机构接到冻结通知书后,立即冻结v送达冻结决定的期限:作出冻结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v实施冻结的期限:30日+30日即60日v后续处置:后续处置:v划拨v解除冻结v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v逾期未作出处理或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v第四节第四节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实施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实施程序程序一、行政强制执行的体制一、行政强制执行的体制v(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一)行政机
9、关强制执行v1.行政强制法授权:行政强制法授权:v(1)金钱给付义务可以加处罚款或滞纳金;)金钱给付义务可以加处罚款或滞纳金;v(2)已经依法查封扣押且当事人不复议起诉,可以拍卖;)已经依法查封扣押且当事人不复议起诉,可以拍卖;v(3)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当事人不履行,且已经影响)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当事人不履行,且已经影响交通安全、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交通安全、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行政机关可以自己或委托第三人代履行;或委托第三人代履行;v2.其他单行授权其他单行授权v(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v如果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应当申请法院执行
10、行政行为如果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应当申请法院执行行政行为二、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一二、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般程序v启动:启动:v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v催告:催告:v时间: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前v方式:书面形式v内容:v履行义务的期限;v履行义务的方式;v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v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v陈述申辩:陈述申辩:v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v作出行政强制决定:作出行政强制决定:v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v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
11、v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v行政机关根据执行内容、标的等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执行方式,并遵守不同的程序规定。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比例限制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比例限制v时间限制时间限制v手段限制手段限制v标的限制标的限制v方式限制方式限制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比例原则对行政强制执行的限制比例原则对行政强制执行的限制v时间限制:时间限制:v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v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v行政强制执行。但是,v情况紧急的除外。山东:山东: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 吓得瑟瑟发抖吓得瑟瑟发抖v2013年5月28日,山东临沐县,崔社梅夫妇半夜裸体被绑强拆,全部家产和价值50多万元
12、的财物也被埋在废墟之下。河南:河南:夫妻半夜被扔墓地夫妻半夜被扔墓地 房屋遭强拆房屋遭强拆v2014年,8月8日凌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一对夫妇在睡梦中被多名陌生人撬门掳走,并被带到墓地控制近四个小时,待夫妻回家后发现,四层小楼已经被拆成废墟。v手段限制:手段限制:v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v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v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v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v决定。v标的限制:标的限制:v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应遵循:v首先,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v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v方式限制:方式限制:v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v可约定
13、分阶段履行;v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v减免其加处的罚款/滞纳金。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殊情形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殊情形v中止执行:中止执行:v适用条件:v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暂无履行能力的v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v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益的v恢复执行:v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v不再执行:v对没有明显危害,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v终结执行:终结执行:v适用条件:v被执行对象死亡或消灭,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v执行标的灭失的;v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v执行回转:执行回转:v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
14、财物;v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二、金钱给付义务的实施程序二、金钱给付义务的实施程序v先执行罚:先执行罚:v前提:v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v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v内容:v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v要求:v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v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v后划拨或者拍卖:后划拨或者拍卖:v前提:v实施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超过30日,经催告仍不履行的v要求:v拥有单行法律规定授予的拍卖或划拨权v例外:v【无直接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的构成要件】v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v当事人
15、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三、代履行的实施程序三、代履行的实施程序【一般的代履行一般的代履行】v适用条件:适用条件:v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v当事人逾期不履行;v经催告仍不履行;v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v实施主体:实施主体:v行政机关委托的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v行政机关v实施程序:实施程序:v送达:实施代履行前送达代履行决定书v催告:实施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v派员监督: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v签章确认: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
16、见证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盖章v实施费用:实施费用:v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代履行的实施程序四、代履行的实施程序【特殊的代履行特殊的代履行】v适用条件:适用条件:v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v当事人不能清除的。v实施程序:实施程序:v立即实施代履行中没有催告程序;v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v第四节第四节 申请法院执行的实施程序申请法院执行的实施程序一、申请法院执行的实施程序一、申请法院执行的实施程序v申请:申请:v申请条件:v主体条件:行政机关自己没有行政强
17、制执行权;v时间条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不履行的,自救济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v程序条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仍未履行义务。v管辖法院:v向行政机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v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v提交材料:v强制执行申请书v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v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v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v受理:受理:v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受理v不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受理的救济途径不受理的救济途径】:v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v上一级法院应当自收到复
18、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v审查审查:v形式审查:v法院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v实质审查:v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v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v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v裁定:裁定:v形式审查: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v实质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v送达:送达:v裁定不予执行应当说明理由并在5日内送达行政机关v实质审查作出不予执行的救济:v对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v上一级法院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v费用:费用:v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v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v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二、二、紧急情况下申请法院执行的实施程序紧急情况下申请法院执行的实施程序v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v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v行经法院院长批准,法院应当v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内v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