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环境法律责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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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一、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概念、概念:因污染环境而导致他人环境权益的损害:因污染环境而导致他人环境权益的损害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污染环境的行为)污染环境的行为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二、无过错责任原则1、概念:、概念:因污染而给他人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的行为因污染而给他人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的行为人,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要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人,即使主观上没有

2、过错,也要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2、特点:、特点: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 不能推定加害人有过错不能推定加害人有过错 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 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有法律的特别规定3、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41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65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003年年5月月14

3、日傍晚,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日傍晚,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的一个废铁分拣站,有石各庄的一个废铁分拣站,有6名农民女工正名农民女工正在分拣废铁。作业区域边有一堵在分拣废铁。作业区域边有一堵3米高的围墙,米高的围墙,当时的分拣废铁的工作就在这堵围墙下边进当时的分拣废铁的工作就在这堵围墙下边进行。由于这堵围墙年久失修,其地基已经被行。由于这堵围墙年久失修,其地基已经被挖空,成为危墙,随时有倒塌的危险。正在挖空,成为危墙,随时有倒塌的危险。正在工作进行过程中,这堵围墙突然倒塌,工作进行过程中,这堵围墙突然倒塌,6名女名女工都被压在围墙之下,砖头重重的砸中头部工都被压在围墙之下,砖头重重的砸中头部和身子

4、,造成伤害,其中一人生命垂危,另和身子,造成伤害,其中一人生命垂危,另外外5人受伤严重。人受伤严重。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06条规定: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解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解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要求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推定原

5、则。其要求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应当有过错,但是这种过理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应当有过错,但是这种过错是推定的,而不是受害人举证证明的。错是推定的,而不是受害人举证证明的。(与(与过错责任不同,过错责任要求受害人证明侵权过错责任不同,过错责任要求受害人证明侵权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有过错)本案处理:本案处理:围墙地基被挖空,究竟是谁挖空的?如果是围围墙地基被挖空,究竟是谁挖空的?如果是围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挖空的,那就是有过错,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挖空的,那就是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能够证明非所有人或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能够证明非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为,且自己没有监督管理的疏忽者管

6、理人所为,且自己没有监督管理的疏忽和懈怠,那么围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可以和懈怠,那么围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可以免除责任。免除责任。3、免责条件、免责条件1)战争)战争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3)完全由于受害人自身责任)完全由于受害人自身责任思考: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污染损害,排污者是思考: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污染损害,排污者是否免责?否免责?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2010年年7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

7、,有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权向第三人追偿。1998年年4月,辽宁省某市矿务局将其矸石月,辽宁省某市矿务局将其矸石处理场设在该市蒙古族自治县东梁乡岗处理场设在该市蒙古族自治县东梁乡岗岗村,称为东梁排矸场,由于矸石所具岗村,称为东梁排矸场,由于矸石所具有的特殊化学性质,在自然界中能够自有的特殊化学性质,在自然界中能够自燃,产生大量高温有害烟气,自该场设燃,产生大量高温有害烟气,自该场设立以来,矸石自然累积的烟气对周围居立以来,矸石自然累积的烟气对周围居民危害很大,灼热的烟气呛得人喉咙发民危害很大,灼热的烟气呛得人喉咙发痒,呼吸困难,除了对人身健康的损害,痒,呼吸困难

8、,除了对人身健康的损害,还对农作物和岗岗村种植的果园有危害,还对农作物和岗岗村种植的果园有危害,临近排矸场南北两侧的大部分农田和果临近排矸场南北两侧的大部分农田和果树的生长受到烟气的严重污染损害,经过对矸石树的生长受到烟气的严重污染损害,经过对矸石道两侧部分枯黄、枯死的农作物及京白梨果树道两侧部分枯黄、枯死的农作物及京白梨果树地实地丈量测算,农作物受害减产面积为地实地丈量测算,农作物受害减产面积为86.147亩,减产程度分为绝收、重度减产和轻亩,减产程度分为绝收、重度减产和轻度减产三种。岗岗村居民推选代表根据以上事度减产三种。岗岗村居民推选代表根据以上事实向该县法院起诉,要求该市矿务局赔偿经济

9、实向该县法院起诉,要求该市矿务局赔偿经济损失损失41374.74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1)排矸场的矸)排矸场的矸石是石是“自燃自燃”,人力无法控制;(,人力无法控制;(2)由分选技)由分选技术限制,矸石中肯定会有可燃物质;(术限制,矸石中肯定会有可燃物质;(3)全国)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因矸石自燃造成损害而进行赔偿范围内还没有因矸石自燃造成损害而进行赔偿的先例。因而,矸石的先例。因而,矸石“自燃自燃”属于不可抗力。属于不可抗力。而原告则主张(而原告则主张(1)被告作为煤炭生产的专门)被告作为煤炭生产的专门企业,应当能够预见自燃问题,可以采取相企业

10、,应当能够预见自燃问题,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建设绿色防护带、设置防应的预防措施,如建设绿色防护带、设置防火设施等;(火设施等;(2)在获知原告遭受矸石危害后,)在获知原告遭受矸石危害后,没有采取及时合理的措施治理污染。因此,没有采取及时合理的措施治理污染。因此,被告不具备不可抗力的负责条件。被告不具备不可抗力的负责条件。问:被告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任事由是否成立?问:被告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任事由是否成立?(也即是说,矿务局是否要承担环境污染损(也即是说,矿务局是否要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害赔偿责任?)三、责任形式三、责任形式1、排除危害、排除危害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以预防为主,防患

11、于未然1)概念)概念责令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害者,排除可能发责令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害者,排除可能发生的或停止已经发生的并消除继续发生的环境污生的或停止已经发生的并消除继续发生的环境污染危害的环境民事责任形式染危害的环境民事责任形式 case2)适用)适用 利益衡量原则利益衡量原则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事后救济事后救济财产损失财产损失case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思考:纯环境损失是否应该赔偿?公众健康损失是思考:纯环境损失是否应该赔偿?公众健康损失是否赔偿?否赔偿?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赔偿(联合国赔偿委员会专家组意见)专家组认为,损害包括纯环境损失和公众健康损害,只专家组认

12、为,损害包括纯环境损失和公众健康损害,只要是伊拉克的行为直接造成的。国际法的规则(国际民要是伊拉克的行为直接造成的。国际法的规则(国际民事与赔偿公约)与判例没有排除纯环境损失。事与赔偿公约)与判例没有排除纯环境损失。专家组认为,公众健康损害的范围并不局限于为了调查专家组认为,公众健康损害的范围并不局限于为了调查和抵御环境问题引发的增长的健康风险,合理的监测公和抵御环境问题引发的增长的健康风险,合理的监测公众健康和执行医学检测的费用,还包括抵御公众健康问众健康和执行医学检测的费用,还包括抵御公众健康问题和风险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只要是伊拉克的行为直接题和风险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只要是伊拉克的行为直接

13、造成的。对于公民的精神损害和痛苦只能由公民个人提造成的。对于公民的精神损害和痛苦只能由公民个人提起诉讼,国家没有起诉资格。起诉讼,国家没有起诉资格。直接环境损害和自然资源损耗包括因以下原因直接环境损害和自然资源损耗包括因以下原因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减轻和防止环境损害的费用减轻和防止环境损害的费用合理补救措施的费用合理补救措施的费用 为以上目的采取的监测和评估的费用为以上目的采取的监测和评估的费用公众健康监测和医疗普查的费用公众健康监测和医疗普查的费用对自然资源的损耗或破坏对自然资源的损耗或破坏当侵权行为人虽没有直接侵犯财产所有人的所有当侵权行为人虽没有直接侵犯财产所有人的所有权

14、,但妨碍权利人正常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权权,但妨碍权利人正常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权时,行为人应时,行为人应排除妨害排除妨害如行为人的行为正在继续侵犯他人的权利。则应如行为人的行为正在继续侵犯他人的权利。则应停止侵害停止侵害如行为人的行为虽尚未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尚如行为人的行为虽尚未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尚未侵犯权利人的权利,但确有可能发生侵害权利未侵犯权利人的权利,但确有可能发生侵害权利人权利的后果,则应采取措施防止侵害的发生,人权利的后果,则应采取措施防止侵害的发生,亦即亦即消除危险消除危险Case居民诉上海活性炭厂排除污染危害案居民诉上海活性炭厂排除污染危害案上海活性炭厂是一家老厂,且地处

15、居民稠密区。上海活性炭厂是一家老厂,且地处居民稠密区。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有害气体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对其周围居和粉尘的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对其周围居民的财产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民的财产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居民们意见很大,多次要求该厂采取措施,居民们意见很大,多次要求该厂采取措施,防止和治理环境污染。但由于生产场地、设防止和治理环境污染。但由于生产场地、设备、技术和工艺等条件的限制,上海活性炭备、技术和工艺等条件的限制,上海活性炭厂虽然也对防治环境污染做了许多工作,但厂虽然也对防治环境污染做了许多工作,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污染问题依然

16、存在。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鉴于此,鉴于此,1981年年5月月19日,该厂周围日,该厂周围3个个居民委员会的居民委托居民委员会向上海居民委员会的居民委托居民委员会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活性炭厂立即停产,停止向周围环境排放性炭厂立即停产,停止向周围环境排放有害气体,迅速进行设备改造和污染治有害气体,迅速进行设备改造和污染治理,并赔偿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海理,并赔偿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调解处理结果为:调解处理结果为:(1)上海活性炭厂化学炭上海活性炭厂化学炭车间停产

17、治理;车间停产治理;(2)由于上海活性炭厂在由于上海活性炭厂在生产活性炭的过程中有废气的排放,且生产活性炭的过程中有废气的排放,且不能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故上海活性不能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故上海活性炭厂将其活性炭的年产量控制在炭厂将其活性炭的年产量控制在1 500吨吨以内,其中,化学炭的产量为总产量的三分之以内,其中,化学炭的产量为总产量的三分之二,以减少生产废气的排放。另外,为减少二,以减少生产废气的排放。另外,为减少夏季生产废气的排放,上海活性炭厂夏季活夏季生产废气的排放,上海活性炭厂夏季活性炭的产量应低于其他季节的产量;性炭的产量应低于其他季节的产量;(3)上海上海活性炭厂应加强管理,使

18、厂里的污染治理设活性炭厂应加强管理,使厂里的污染治理设施能够正常施能够正常运转;运转;(4)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上海活性炭厂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上海活性炭厂迁出居民稠密区,如无特殊原因,搬迁工作迁出居民稠密区,如无特殊原因,搬迁工作应于应于1984年年1月月30日以前完成。日以前完成。CASE:山东省武城县北关村村民于振民,于山东省武城县北关村村民于振民,于1984年春承包了本年春承包了本村的村的4个鱼塘。按照合同的规定,该个鱼塘。按照合同的规定,该4个鱼塘既用于于振个鱼塘既用于于振民个人养鱼,又用于北关村蓄水。民个人养鱼,又用于北关村蓄水。1987年年1月月13日,北日,北关村象往年一样将附近河

19、渠里的数万立方米水蓄入关村象往年一样将附近河渠里的数万立方米水蓄入3个鱼个鱼塘。塘。4天以后,即天以后,即1月月17日,日,3个蓄过水的鱼塘出现鱼中个蓄过水的鱼塘出现鱼中毒的现象,紧接着鱼开始大量死亡。正在外地出差的于振毒的现象,紧接着鱼开始大量死亡。正在外地出差的于振民得到消息后匆匆回村,并立即向武城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民得到消息后匆匆回村,并立即向武城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护委员会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派人处理。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派人处理。后经德州地区后经德州地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取水化验查明,鱼塘水体系受造纸废水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取水化验查明,鱼塘水体系受造纸废水的严重污染,其水质的各项指标均

20、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的严重污染,其水质的各项指标均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推。水体受到污染是造成鱼大量死亡的原因。经调查,造推。水体受到污染是造成鱼大量死亡的原因。经调查,造纸废水系武城县造纸厂所排放。而武城县造纸厂也承认了纸废水系武城县造纸厂所排放。而武城县造纸厂也承认了排污行为,并表示村民于振民所遭受的损失由其承担赔偿排污行为,并表示村民于振民所遭受的损失由其承担赔偿责任。责任。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1、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以受理。四、环境民事诉讼中的主要问题四、环境民事诉讼中的主要问题1、诉讼主体资格、诉讼主体资格直接利害关系人直接利害关系人 集团诉讼集团诉讼美国放宽起诉资格美国放宽起诉资格 2001

22、年,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于中山陵风景年,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于中山陵风景管理区紫金山兴建管理区紫金山兴建“南京市紫金山观景台南京市紫金山观景台”,此,此事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南京社会各界的强烈事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南京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同年关注。同年10月月17日下午,东南大学施建辉、日下午,东南大学施建辉、顾大松两位教师,以南京市规划局在对观景台的顾大松两位教师,以南京市规划局在对观景台的规划许可中未依法行政,致使观景台的建设给紫规划许可中未依法行政,致使观景台的建设给紫金山的自然风景造成破坏而由,向南京市中级人金山的自然风景造成破坏而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南京市规

23、划局撤销对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南京市规划局撤销对紫金山观景台的规划许可。中院以该案在本辖区紫金山观景台的规划许可。中院以该案在本辖区内未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中院受理的在本辖区内未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中院受理的在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内的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同年底,两原告拟准备向区法院起回原告起诉。同年底,两原告拟准备向区法院起诉,但此时南京市规划局及相关部门,鉴于社会诉,但此时南京市规划局及相关部门,鉴于社会舆论及其他方面的压力,最终决定拆除舆论及其他方面的压力,最终决定拆除“观景台观景台”,故两原告放弃诉讼。,故两原告放弃诉讼。20

24、02年年2月,月,南京市在保留下面三层的基础上,已通过分南京市在保留下面三层的基础上,已通过分步实施爆破的方法将其他部分予以拆除。步实施爆破的方法将其他部分予以拆除。思考:原告施建辉、顾大松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思考:原告施建辉、顾大松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格?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湛江支队诉东亚油船有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湛江支队诉东亚油船有限公司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上诉案限公司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上诉案1997年年2月月15日日19:00时左右,湛江港附近海域,东亚时左右,湛江港附近海域,东亚公司所属公司所属“海成海成”轮靠泊湛江港轮靠泊湛江港201泊位。泊位。23:20时,时,“海成海成”轮开泵

25、卸油,卸油速度为轮开泵卸油,卸油速度为2040立方每小时,立方每小时,2月月16日日08:20时,码头工人发现时,码头工人发现“海成海成”轮附近海域轮附近海域有大量浮油,即通知船方和港监。船方在未通知湛江港有大量浮油,即通知船方和港监。船方在未通知湛江港监的情况下,于监的情况下,于08:30时开始采取倾倒消油剂,并用时开始采取倾倒消油剂,并用消防水龙向围油栏内的浮油喷射。港监人员到达现场时,消防水龙向围油栏内的浮油喷射。港监人员到达现场时,污染已扩散,在可视水域内均见白色油膜,从集装箱公污染已扩散,在可视水域内均见白色油膜,从集装箱公司码头对开水域到湛江港司码头对开水域到湛江港202泊位南端附

26、近水域是黑色泊位南端附近水域是黑色的浮油,围油栏内是厚厚的油层。由船尾向南有一条明的浮油,围油栏内是厚厚的油层。由船尾向南有一条明显的扩展型油带至东头山附近水域。港监即时制止船方显的扩展型油带至东头山附近水域。港监即时制止船方错误行为,调集清污设备和人员进行清污。错误行为,调集清污设备和人员进行清污。思考思考:原告是否适格?是否对中长期渔业资源损失赔偿?:原告是否适格?是否对中长期渔业资源损失赔偿?渔业法渔业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

27、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第五条规定:“因海洋环境污染直接因海洋环境污染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责任者排除危害并赔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责任者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因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国家损失的,依据本偿损失。因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国家损失的,依据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代表国家要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代表国家要求责

28、任者赔偿损失。求责任者赔偿损失。”广东省高院判决内容:广东省高院判决内容:1969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第一条第第一条第6 6款规定:款规定:“油污损害是指由于船舶逸出或排放油类后,在运油船油污损害是指由于船舶逸出或排放油类后,在运油船舶本身以外因污染而产生的灭失损害,并包括预防措施舶本身以外因污染而产生的灭失损害,并包括预防措施的费用以及由于采取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灭失或损害。的费用以及由于采取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灭失或损害。”该条规定没有表明对中、长期损失是否赔偿的态度该条规定没有表明对中、长期损失是否赔偿的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9、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本案的漏油进行海洋后,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且由于本案的漏油进行海洋后,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且由于“海成海成”轮值班船员未能及早发现漏油,在发现漏油后,轮值班船员未能及早发现漏油,在发现漏油后,启动应急消防泵,用消防水龙喷射海面浮油,

30、造成浮油启动应急消防泵,用消防水龙喷射海面浮油,造成浮油越过围油栏向外扩散,污染面积增大。该轮船员向越过围油栏向外扩散,污染面积增大。该轮船员向海面投洒大量消油剂,又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破坏了海面投洒大量消油剂,又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破坏了原先的生态环境,从而造成渔业资源种类、数量及组成原先的生态环境,从而造成渔业资源种类、数量及组成的改变,导致渔业资源长期逐渐衰退,这种影响在海洋的改变,导致渔业资源长期逐渐衰退,这种影响在海洋环境中可持续数年甚至十几年,即漏油影响渔业生态环环境中可持续数年甚至十几年,即漏油影响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时间是较长的。该损失是持续的,属于境和渔业资源的时间是

31、较长的。该损失是持续的,属于1969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所规定的灭失和所规定的灭失和损害。因此应按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来折价赔偿,即赔偿损害。因此应按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来折价赔偿,即赔偿的金额应大体相当于使受损水域恢复到原来的生态状况的金额应大体相当于使受损水域恢复到原来的生态状况所需的费用。因此,中、长期损失应予赔偿。所需的费用。因此,中、长期损失应予赔偿。19701970年环境保护法年环境保护法为保护空气、水体和其它自然资源及公共托管为保护空气、水体和其它自然资源及公共托管客体不受污染、损害和毁灭,任何个人、合客体不受污染、损害和毁灭,任何个人、合伙、公司

32、、社团、组织或其它法律实体皆可伙、公司、社团、组织或其它法律实体皆可在据称违法行为的发生地活可能发生地的具在据称违法行为的发生地活可能发生地的具有管辖权的巡回上诉法院对州、州的分支机有管辖权的巡回上诉法院对州、州的分支机关、任何个人、合伙、公司、社团、组织或关、任何个人、合伙、公司、社团、组织或其它法律实体提起谋求宣告或衡平法救济的其它法律实体提起谋求宣告或衡平法救济的诉讼。诉讼。公民诉讼公民诉讼2、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因果关系证明标准因果关系证明标准:是指衡量证明主体的证明活动是否达是指衡量证明主体的证明活动是否达到证明要求及具体达到何种程度的准则和标尺到证明要求及具体达到何种程度的准则和标尺

33、国外因果关系证明标准:优势证据说国外因果关系证明标准:优势证据说 高度盖然性说高度盖然性说 间间接反证说接反证说 疫学因果说疫学因果说 行为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权利损害损害后果恢复权利原状不可恢复赔偿损失赔偿数额疫学因果说疫学因果说四个条件:四个条件:该因素从发病前已经开始发生作用;该因素从发病前已经开始发生作用;该因素的作用程度越明显,该疾病的患病概率越高,该该因素的作用程度越明显,该疾病的患病概率越高,该因素被消除或者有所减轻的话,该疾病的患病概率或程因素被消除或者有所减轻的话,该疾病的患病概率或程度就会降低;度就会降低;该因素作为疾病的原因其作用机制得到生物学证明该因素作

34、为疾病的原因其作用机制得到生物学证明没有家族遗传病史没有家族遗传病史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第7 3 条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但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足够的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认接近真实的高度盖然性接近真实的高度盖然性CASE:1978年年7月月1日晚,青岛市天降

35、大雨,电闪雷鸣。位于青日晚,青岛市天降大雨,电闪雷鸣。位于青岛市的青岛市化工厂的电器设备因遭雷击毁坏,不能岛市的青岛市化工厂的电器设备因遭雷击毁坏,不能正常工作,从而造成该厂大量氯气外溢,污染了周围正常工作,从而造成该厂大量氯气外溢,污染了周围的大气环境。该厂附近居民的大气环境。该厂附近居民10余人因吸人氯气中毒,余人因吸人氯气中毒,当晚送医院抢救。其中青岛某工厂女工王娟,因家住当晚送医院抢救。其中青岛某工厂女工王娟,因家住距本次氯气外溢事故发生地较近,大约距本次氯气外溢事故发生地较近,大约100米处,故米处,故中毒症状较重,在医院住院观察及治疗共计中毒症状较重,在医院住院观察及治疗共计384

36、天。天。其间,王娟花费的住院费、医疗其间,王娟花费的住院费、医疗费及误工工资、生活费及误工工资、生活补贴等费用全部由青岛市化工厂承担,二者之间并无补贴等费用全部由青岛市化工厂承担,二者之间并无纠纷。纠纷。王娟中毒病情好转之后办理出院。医院在为其王娟中毒病情好转之后办理出院。医院在为其办理出院检查时诊断王娟还患有办理出院检查时诊断王娟还患有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过敏性支气管哮喘,建议其出院后继续服药治疗。然而,青岛市化工厂则建议其出院后继续服药治疗。然而,青岛市化工厂则拒绝为王娟的继续服药治疗再承担医疗及其他相关费拒绝为王娟的继续服药治疗再承担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其理由是,王娟的用。其理由是,王娟的过

37、敏性艾气管哮喘过敏性艾气管哮喘与氯气与氯气中毒无关,与氯气中毒无关也就是与该厂的氯气外溢事中毒无关,与氯气中毒无关也就是与该厂的氯气外溢事故无关。同时,王娟本人所在的工厂也拒绝发放王娟故无关。同时,王娟本人所在的工厂也拒绝发放王娟在继续治疗期间的工资和艾付王娟继续治疗的医药费在继续治疗期间的工资和艾付王娟继续治疗的医药费用。其理由为,王娟的病乃青岛市化工厂的氯气污染用。其理由为,王娟的病乃青岛市化工厂的氯气污染所造成的,故王娟的误工工资和医疗费用理应由青岛所造成的,故王娟的误工工资和医疗费用理应由青岛市化工厂承担。面对这种情况,王娟多次找有关行政市化工厂承担。面对这种情况,王娟多次找有关行政管

38、理部门处理解决,但均无结果。在万般玩奈之下,管理部门处理解决,但均无结果。在万般玩奈之下,王娟于王娟于1980年年5月月13日以青岛市化工厂为被告,向青日以青岛市化工厂为被告,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岛市化工厂赔偿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岛市化工厂赔偿其因受氯气污染感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疾病而受到的各其因受氯气污染感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疾病而受到的各种损失。种损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法院在审理该案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调查了王娟的病史,走访了有关的医疗卫生部门过程中调查了王娟的病史,走访了有关的医疗卫生部门并收集了大量的医学旁证。

39、法院经审理查明:并收集了大量的医学旁证。法院经审理查明:(1)女工王娟在此次患病以前从未患过过敏性支气管哮女工王娟在此次患病以前从未患过过敏性支气管哮喘,并且其本人无此类疾病之家族病史;喘,并且其本人无此类疾病之家族病史;(2)医学证明医学证明氯气中毒可致人患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疾病;氯气中毒可致人患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疾病;(3)女工王女工王娟患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疾病的时间正是在青岛市化工厂娟患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疾病的时间正是在青岛市化工厂发生氯气外溢污染事故以后。综合考虑上述各种情况,发生氯气外溢污染事故以后。综合考虑上述各种情况,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女工王娟患过敏性支气管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40、,女工王娟患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疾病系青岛市化工厂氯气外溢污染事故所致,故青岛喘疾病系青岛市化工厂氯气外溢污染事故所致,故青岛市化工厂应对王娟因患病所遭受的各种财产损失负赔偿市化工厂应对王娟因患病所遭受的各种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最后,经法院调解,青岛市化工厂与女工王娟之责任。最后,经法院调解,青岛市化工厂与女工王娟之间达成赔偿协议。间达成赔偿协议。1980年年6月月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制成民事调解书。正式制成民事调解书。3、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年年4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因环境污染

41、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较长的诉讼时效、较长的诉讼时效3年年自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遭受侵害时起开始计算自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遭受侵害时起

42、开始计算热污染热污染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的王先生,其楼下有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的王先生,其楼下有家面馆,该面馆的操作间只要工作,热家面馆,该面馆的操作间只要工作,热气就通过楼板侵入家中,机器的轰鸣也气就通过楼板侵入家中,机器的轰鸣也让一家人心烦意乱。经多次协商未果,让一家人心烦意乱。经多次协商未果,王先生以热污染和噪声污染为由,将面王先生以热污染和噪声污染为由,将面馆告上法院。法院受理后发现,王先生馆告上法院。法院受理后发现,王先生所提出的热污染问题,国家尚没有相关所提出的热污染问题,国家尚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噪声污染问题,也无证据表法律规定;噪声污染问题,也无证据表明面馆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最

43、后,明面馆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最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依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依据民法的公平原则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面馆给予王先生经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面馆给予王先生经济补偿费济补偿费5000元。元。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将热污染解释为:将热污染解释为:“由于由于人类某些活动,使局部环境或全球环境发生增温,并人类某些活动,使局部环境或全球环境发生增温,并可能形成对人类和生态系统产生直接或间接、即时或可能形成对人类和生态系统产生直接或间接、即时或潜在的危害的现象。潜在的危害的现象。”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第24条: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44、的单位,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污染和危害。”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83条规定: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

45、失的,应当停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004年,某市一农业区年,某市一农业区2227户梨农(以下简称户梨农(以下简称原告方)以某市交通委员会、省交通厅公路管原告方)以某市交通委员会、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处、区公路管理所、区国道理局、市公路管理处、区公路管理所、区国道路段收费站、区交通局、区公路管理段等七家路段收费站、区交通局、区公路管理段等七家单位为被告(以下简称被告方),向法院提起单位为被告(以下简称被告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原告称:原告方所在农业区作为本省梨树生产基原告称:原告方所在农业区作为本

46、省梨树生产基地,梨子的收成一直居全省前列。但从地,梨子的收成一直居全省前列。但从1997年年被告方在穿行该区的国道路段(以下简称国道)被告方在穿行该区的国道路段(以下简称国道)种桧柏后,梨子的收成逐年下降。种桧柏后,梨子的收成逐年下降。2003年春末年春末夏初大面积爆发梨锈病,夏初大面积爆发梨锈病,13706.35亩约亩约115.13万株梨树全部绝收。给原告方造成了巨大的经万株梨树全部绝收。给原告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经省内外专家济损。经省内外专家考察后认定,该灾害系因国道栽种的桧柏所致,考察后认定,该灾害系因国道栽种的桧柏所致,且经此严重的梨锈病侵害,该地区的梨树且经此严重的梨锈病侵害,该地

47、区的梨树2004年依然绝收,对年依然绝收,对2005年产量仍将产生影响,以年产量仍将产生影响,以后必然再次爆发此种灾害。梨锈病并非自然灾后必然再次爆发此种灾害。梨锈病并非自然灾害,而是由于被告大量栽种桧柏破坏了原有良害,而是由于被告大量栽种桧柏破坏了原有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所致。被告作为公路主管部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所致。被告作为公路主管部门和国道的管理者及维护者,在对公路行道树门和国道的管理者及维护者,在对公路行道树实施改造时,不经科学论证,不考虑对周围农实施改造时,不经科学论证,不考虑对周围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盲目栽种与梨树有天敌之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盲目栽种与梨树有天敌之称的桧柏,造成了原告巨大

48、的经济损失,应当称的桧柏,造成了原告巨大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清除国道沿线栽种的桧柏树;依法判令被立即清除国道沿线栽种的桧柏树;依法判令被告赔偿经济告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诉讼费开支。损失并承担诉讼费开支。被告方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但提供了相关被告方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但提供了相关证据,主要欲证明:证据,主要欲证明:(1)被告方与有关单位通过签订绿化合同方式)被告方与有关单位通过签订绿化合同方式种植行道树是合法行为;种植行道树是合法行为;(2)梨锈病是一种常见的梨树病害且可防可治,)梨锈病是一种常见的梨树病害且可

49、防可治,柏树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梨锈病的发生,梨锈柏树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梨锈病的发生,梨锈病的发生和流行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梨树减病的发生和流行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梨树减产的原因更是多方面的;产的原因更是多方面的;(3)原告提供的梨树种植面积、受害梨树株)原告提供的梨树种植面积、受害梨树株数以及所遭受的损失证据不实。数以及所遭受的损失证据不实。受案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院委托受案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院委托鉴定结论、以及依职权进行的调查进行了庭审质鉴定结论、以及依职权进行的调查进行了庭审质证,经审理查明的主要事实为:证,经审理查明的主要事实为:1995年年11月到月到1998年年

50、2月间,被告方在国道路旁月间,被告方在国道路旁种植了桧柏。种植了桧柏。2003年原告所在区域大部分梨园年原告所在区域大部分梨园程度不同地发生了梨锈病,主要是由以下因素程度不同地发生了梨锈病,主要是由以下因素造成的:造成的:(1)桧柏的存在;()桧柏的存在;(2)气候因素,梨树开花和)气候因素,梨树开花和展叶期遇到罕见的连阴雨气候,为梨锈病菌从展叶期遇到罕见的连阴雨气候,为梨锈病菌从桧柏侵染到梨树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且给药桧柏侵染到梨树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且给药剂防治带来了困难;(剂防治带来了困难;(3)梨园部分梨树老化、)梨园部分梨树老化、衰弱、树体抵抗力下降,加重了发病程度。同衰弱、树体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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