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新企业所得税法(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简称条例)要点解读l税法及条例规定的十种优惠方式介绍l过渡期优惠政策解读l目前已经明确的几个问题l互动交流l(依照国内法律、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法1,条例2)l两个概念 居民企业:就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税非居民企业:有场所 场所境内外全部所得无场所或所得及场所无关 境内所得l注意: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本法的居民企业,负无限纳税义务。(法2,防止假外国企业避税)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条例4)l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
2、税收入-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1、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不能弥补亏损 2、税法亏损:公式中 小于零的数额 会计亏损:当年总收入小于当年总支出 l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提示: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除出口退税和软件产品超三返还等)属征税收入l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政府)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及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提示:1、国债的转让收入要征税 2、符合条件指直接权益性投资(条例83)3
3、、实际联系指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条例4)l一般:权责发生制原则l特殊:股息、红利: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利息收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全额)的日期 租金收入: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全额)的日期 特许权使用费:合同约定的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 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条例17-2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以及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按上述规定确认收入。(条例2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够可靠计
4、量);、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以及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品、职工福利以及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将货物、劳务用于、将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非生产性机构,不再不再视同销售;视同销售;4 4、将资产货物、劳务等用于国外分支机构,应视同销售。、将资产货物、劳务等用于国外分支机构,应视同销售。l工资薪金及三项费用新税法原税法工资薪金据实扣除(发生的、合理的)内资,计税工资外资,据实扣除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14%(实际发生)内资,计提14%外资,实际发生14%工会经费工资
5、薪金总额2%(拨缴)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5%,余额可结转(实际发生)计提,余额不可结转l业务招待费 思考:没有销售收入的筹建期、投资类企业新税法原税法发生额X6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销售净额5+销售净额3(销售净额超1500万部分)2、业务收入10+业务收入5(业务收入超500万部分)l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留有余地: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条例44)新税法原税法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扣除(除财政部、国税总局另有规定外)外资,据实扣除内资,广告费:销售(营业)收入2%,部分行业另有的比例;业务宣传
6、费:销售营业收入5 l公益性捐赠 新税法原税法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全额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下列4个项目捐赠:红十字事业;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盈利的社会团体或可作为成本费用据实列支;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费,可全额扣除。比例扣除限额比例为1.5%:金融保险企业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比例为3%:纳税人属于金融保险机构以外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限额比例为10%:纳税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指
7、定的文化事业的捐赠。l公益性捐赠 注意点:1、非公益性捐赠、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全额不得税前扣除(新老税法都一样)2、新税法按会计利润总额的12%计算扣除额,原税法按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计算扣除额。新税法的计算更加简单。l计提的各项准备金 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不得扣除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条例55;估计财政部、国税总局会对特殊行业出台相关规定)提示:原税法 内资企业,按财政部规定提取坏账准备金、商品削价准备金 外资企业坏账准备,信贷、租赁业应收款项余额3l保险费的扣除 1、“五险一金”可据实扣除 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
8、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条例35)2、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比例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原省政府规定补充养老5,补充医疗4)l保险费的扣除 3、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据实扣除(条例36)4、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条例36)主要指为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或财产保险。l借款(利息)费用 1、应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建造期12个月的存货发生的借款支出,在购置
9、、建造期间内的借款费用,应(即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予以资本化(条例37)提示:资本化的终点 会计上: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税收上:固定资产竣工结算前l借款(利息)费用 2、可计入当期的借款费用 (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据实扣除 (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例38)思考:第(2)点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否含浮动利息l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通常管理费应发生在总、分机构之间)l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企业内部不能
10、自己给自己支付上述费用)详见条例第49条 思考:佣金(例如保险业)税法没有具体规定l开办费 条例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开办费应当属于“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所以摊销年限应3年 提示:原外资企业税法,开办费从试生产的次月起5年内平均摊销。l计提的弃置费用可以扣除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条例45)例如:核电站计提的核废料的弃置资金l罚金、罚款、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 罚金
11、、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税法10-4)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按日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条例121)-关联企业 提示:支付的违约金、银行罚息等可以税前扣除。(理解上,司法、行政处罚性质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其他商业性质的违约支出,一般都可以扣除)l折旧的几个差异新税法原税法预计净残值企业自己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内资,5%以内外资,一般10%最短折旧年限飞机10年5年汽车4年5年电子设备3年5年加速折旧方法一:缩短折旧年限 条例60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内资,只能用方法二,不能缩短折旧年限;外资
12、,只能缩短折旧年限方法二:加速折旧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l税会折旧范围的差异会计上:对除土地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外的所有固定资产折旧都计提折旧税法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提示:税法上能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强调投入使用、及经营活动有关;会计上没有这样的限制l折旧的一个最新规定(即条例60条所称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13、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财税2008第001号)l无形资产的摊销新税法原外资税法一般 10年 10年投资、受让投资、受让的无形资产 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 协议、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商誉 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扣除(平时不摊销)l无形资产摊销的一个最新规定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财税2008第001号)1、不征税收入 6、税率优惠2、免税收入 7、税额抵免3、减计收入 8、抵扣
14、应纳税所得额 4、加计扣除 9、定期减免税5、加速折旧 10、税额免征、减征1、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资金)(1)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 (3)企业依法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4)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详见法7、条例262、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及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的非营
15、利活动收入 详见法26,条例82-853、减计收入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目录规定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详见法33,条例994、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3)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加计扣除(国务院另行规定)详见法30,条例95、965、
16、加速折旧(1)可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2)加速折旧的方法(任选其一)方法一:缩短折旧年限(缩短后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方法二: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详见法32,条例986、税率优惠(1)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 小型微利企业:(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有关条件;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共同制订 详见法28,条例92、93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
17、资产总额工业企业30万元100人3000万元其他企业80人1000万元6、税率优惠(3)非居民企业取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得,减按10%征收(及国际税收协定对应)对税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得可这样理解: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所得,要么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要么及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提示:外国投资者(非居民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资本性所得等,适用本规定 详见法3、27-5,条例917、税额抵免(直接抵税款)企业购置并自身实际使用购置并自身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
18、转抵免(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停止抵免并补缴税款)上述3类设备的所得税优惠目录正在制定中 对比:原鼓励类的外资企业和技术改造的内资企业,其采购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可抵免(采购年度比上一年度)新增部分的所得税款 思考:抵税的年度,是购置当年还是实际使用当年 详见法34,条例1008、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未上市的中小高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2年年以上的(抵扣条件),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70%(抵扣额度)在股权持有满持有满2 2年的当年年的当年(抵扣时点)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抵扣项目);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19、转抵扣。详见法31,条例979、定期减免税(三免三减半)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不含承包经营和内部自用)基础设施建设 (2)公共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提示:新认定软件企业仍享受从获利年度起“两面三减半”优惠(财税2008第001号)详见法27-2、27
20、-3,条例87、8810、税额免征、减征(无期限的减免)(1)全额免征类 主要是基础性的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2)减半征收类: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详见法27-1,条例8610、税额免征、减征(无期限的减免)(3)特殊减免类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法27-4,条例90l过渡期优惠政策的法律依据 1、税法第五十七条 2、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二条(港澳台参照非居民企业)3、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
21、200739号)1、哪些企业能享受过渡期优惠 2007年3月16日(含)以前工商登记设立的,按原税法规定可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企业。自定义的几个概念,方便接下来讲解:区内区内指实际生产经营地在国家划定的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域内。区外区外指实际生产经营地不在区内但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老企业老企业指2007年3月16日(含)前工商登记的且符合条件(经营期、外资比例、财务核算)的外资生产性企业。获利年度获利年度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利润的年度(或者企业选择的获利年度),即享受定期减免税的开始年度。2、原15税率企业的税率过渡 适用企业:所有区内老企业 过渡方法:2008年
22、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18 20 22 24 25 提示:原适用24税率的区外老企业,没有税率过渡,2008年起直接25 3、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税)的过渡 适用企业:所有(区内、区外)老企业,内资软件企业 过渡方法:(1)已经确认获利年度的,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2)因未获利未确认获利年度的,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能确认获利年度的时候书面提出申请,审批下来的优惠开始期限2008年)举例:2010年3月时,老企业已能确认2009年为首次获利年度,此时提出书面申请,获税务机关批准后,从2008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为方便2008年起正确填报季度报表,对过渡优惠归纳
23、 第一类:已获税务机关批准低税率和两免三减半的企业 表一:原15税率的老企业2008年年2009年年2010年年2011年年2012年年有文书但未确认获利年度需确认需确认需确认需确认需确认有 文 书 但 获 利 年 度=2003年18%20%22%24%25%获利年度2004年9%20%22%24%25%获利年度2005年9%10%22%24%25%获利年度2006年9%10%11%24%25%获利年度2007年010%11%12%25%原税率原税率原享受两免三减半原享受两免三减半5年过渡期的实际征收率年过渡期的实际征收率15(区内(区内老企老企业)业)为方便2008年起正确填报季度报表,对过
24、渡优惠归纳:第一类:已获税务机关批准过低税率和两免三减半的企业 表二:原24税率的老企业2008年年2009年年2010年年2011年年2012年年有文书但未确认获利年度需确认需确认需确认需确认需确认有 文 书 但 获 利 年 度=2003年25%25%25%25%25%获利年度2004年12.5%25%25%25%25%获利年度2005年12.5%12.5%25%25%25%获利年度2006年12.5%12.5%12.5%25%25%获利年度2007年012.5%12.5%12.5%25%24(区外(区外老企老企业)业)原税率原税率原享受两免三减半原享受两免三减半5年过渡期的实际征收率年过渡
25、期的实际征收率为方便2008年起正确填报季度报表,对过渡优惠归纳:第一类:已获税务机关批准低税率和两免三减半的企业 此类企业申报2008年季度所得税报表时:1、先根据表一(或表二)查到本企业的实际征收率 2、计算本季度的可减免税额 本季度减免税本季利润总额x(25实际征收率)提示:季报表中的本季末累计减免税系统自动累加 3、本季实际应缴所得税本季累计应纳所得税 本季累计减免税本季累计已预缴的所得税 提示:本季实际应缴所得税0时不退税 详细请到国税大厅索取最新一期的纳税人通讯为方便2008年起正确填报季度报表,对过渡优惠归纳:第二类:因未获利未确认获利年度的老企业 获利年度2009年实际能享受到
26、的优惠2008年年2009年年2010年年2011年年2012年年18%20%22%24%25%全免全免减半减半减半25%25%25%25%25%全免全免减半减半减半企业类别企业类别实际能享受到的优惠实际能享受到的优惠区内老企业区外老企业为方便2008年起正确填报季度报表,对过渡优惠归纳:第二类:(因未获利)未被税务机关确认获利年度的老企业 此类企业申报2008年季度所得税报表时:1、想按18预缴的区内老企业,应先办理外资生产性企业的确认,以确定优惠税率。2、未确定过渡期优惠税率(18)的应按25预缴1、财税2008第001号:(1)新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仍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 (2)
27、软件企业即征即退(超三返还)退还的增值税,不征所得税 (3)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据实扣除(其他企业当年2.5%,余额结转)(4)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缩短,最短可为2年 1、财税2008第001号:(5)集成电路生产(封装)企业投资者的税后利润再投资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2010年底前仍享受再投资退税 思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国内投资者能否享受 (6)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缩短最短可为3年 (7)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1、财税2008第001号:(8)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
28、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即按税后利润的所属年度来判断是否要缴税:所属年度2007年的税后利润免税,否则依法缴税)2、国税发200823号:(1)外国投资者以下2种税后利润再投资可享受退税:2007年底前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2007年底前再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且被投资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 提示:2007年底以前用2007年度预分配利润进行再投资的,不给予退税 (2)2008年后,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外资所得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仍应依据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外资比例、是否生产性、经营期)3、总、分支机构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总、分支机构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已公布,明确了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等问题。详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自2008年3月31日(今天)起,宁波保税区国税局下午的作息时间调整为:13:3017:00 请相互转告!谢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