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内容。1.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情况。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情况。三同时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申报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情况。定期检测5. 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情况。6.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7.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8.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9. 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及处置情况。10. 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转移(外包)情况。11.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报告情况。12.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情况。(二)用人单位职业
2、卫生监督方法。1. 检查用人单位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2)查阅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职业卫生档案、5)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7)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查阅建设项目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4)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等资料。3. 查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检查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情况,检查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情况。4
3、. 查阅: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记录,检查专人负责制度落实和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查阅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报告,检查检测、评价结果存档、上报、整改落实、公布情况。对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查阅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记录并现场查看。必要时对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延伸执法检查。5. 查看:告知公告栏,检查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情况;查看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
4、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抽查劳动合同,查看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相关内容。6. 抽查: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查阅相关维护、检修、定期检测记录,检查其运行、使用情况。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查看设置的报警装置以及配置的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7. 查阅: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记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记录。8. 抽查:档案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名单,现场抽查劳动者,核查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结果的书面告知记录,查阅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的复查、调离等相应措施的记录,检查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及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措施实施情况;查阅劳动者离岗名单,抽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结果书面告知记录及按规定向劳动者提供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情况;必要时对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延伸执法检查。9. 查阅:职业病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记录,查阅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资料的记录,查阅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以及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
6、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相关资料、记录。10. 查询:分包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转移(外包)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情况,抽查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对存在转移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检查接受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具备的职业病防护条件。11. 查阅:应急救援用人单位制定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控制措施以及相关报告制度,并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12.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还应检查生产、贮存、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和报警装置的配置情况。抽查放射工作人员进入强辐射工作场所时,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携带报警式剂量计的情况。查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核实个人剂量监测周期和异常数据处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