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县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全面加快推进我县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达标示范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目标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要求,逐步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安全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对照标准逐条抓好达标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
2、校,按照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号)以及2017年6月广西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开展达标创建设和自查自评。(二)选派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为更好地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应本着“突出重点、就近就地、严格筛选”的原则积极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对于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明确消防安全辅导员选派名单,学校负责颁发聘书;其他中小学幼儿园的辅导员,由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统筹协调,结合实际从教育系统、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单位机构中选聘,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辅导员进行统一培训。学校消
3、防安全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三)开展达标建设经验推广交流。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分级分类组织遴选一批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并在2021年8月底完成示范创建工作,形成一整套适合本地实际的经验做法和达标创建工作机制,县教育局统筹做好推广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学校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推进本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四)开展标准化达标验收。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建达标考评验收机构,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县教育局联合消防大队对县中小学幼儿园考评验收情况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
4、进行抽查。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学校达标条件进行核查。各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第三季度达标率不低于40%,第四季度不低于60%。其中,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根据各学校达标建设情况,组织督导、抽查、适时进行通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协同配合。县教育局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策划,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选取本地消防安全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学校,抽调精干力量,投入专项经费,拿出一段时间进行试点建设,探索出好的经验做法,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再在所有学校全面铺开。教育、消防两个部
5、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定期沟通协商、问题通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加强督导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已纳入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细化方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完成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的要求,明确工作计划和考评验收细则,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学校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后,要认真进行自评,并向主管教育部门申请验收。(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于2021年9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向教育局报送第三、四季度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达标情况。各学校自评达标后向教育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