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减 量 制 度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既是国家的明确要求,又代表了当今世界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垃圾处理的客观规律。对生活垃圾处理来说,源头减量是简便易行、见效最快、成本最低、人人可为的措施和途径。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制度如下: 一、制定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减量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量化细化,落实到各组办公室,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加强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敢于问责、奖优罚劣,形成有利于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工作导向。 二、明确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履行的减量责任与义务,依制度和约束其减量行为,反对食品浪费、“限塑”“禁塑”等与
2、生活垃圾减量密切相关的领域和环节。三、率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源头减量,带头执行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具体规定,把垃圾源头减量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日常工作、办文办会、政府采购、公务接待、职工用餐、后勤保障等各环节,为引领社会风气、带动全社会源头减量做出表率。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千方百计降低公务活动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产生的垃圾量。全面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和电子办公,尽量减少纸张和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时间。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物品。大力压缩会议、文件、简报、外出等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减少职工用餐浪费。城区严格限制烟花炮竹燃放,减少鞭炮屑和环境污染。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离不开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和深入持久的教育引导。通过网络、自媒体(微信、微博)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重大意义、相关知识和具体途径,广泛宣传垃圾产生者应履行的减量责任和义务,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典型事例,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健康文明、绿色低碳观念,不断增强积极参与垃圾源头减量的责任感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