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仙县五化镇人民政府办公费管理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费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财务制度,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资料印刷费、报刊杂志费、水电费及邮电费等。第三条 办公费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相关办公室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第四条 办公费实行预算管理,包干使用,不得突破年度预算指标。办公用品费、资料印刷费、报刊杂志费实行单项总额控制,水电费、邮电费实行定额控制。第五条 办公用品费管理(一)年初由镇党政办公室制定采购计划,报分管副镇长审批。财政所根据部门预算核定办公费控制数,报镇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下达给
2、办公室包干使用。(二)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的统一采购和管理。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服务商)购买,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第六条 资料印刷费管理(一)提倡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公文、资料印刷费支出。清理精简文件、材料、内部简报和刊物。(二)资料印刷费结算时,需提供印刷厂发票及印刷费明细单。第七条 报刊杂志费管理。订阅报刊杂志,应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掌握。不得用公款订阅非业务需要的报刊杂志。第八条 水电费管理(一)办公室根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制定机关水费、电费等节能降耗指标,实行定额控制。(二)采取有效节能措施,控制机关水费、电费支出,不得超预算。第九条 邮电费反映单位支出的信函、包裹、货物的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按照年度预算从严掌握,各种预交话费凭证及个人电话费一律不予报销。第十条 本细则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