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不断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术,提高专业技能,特制定本计划。(一) 从业人员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按本大纲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中“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培训责任部门和时间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个学时。(二) 安全教育合格证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车间、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岗位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由车间和部门领导审批,报安管部签发
2、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方可上岗位操作。安全教育培训按本大纲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中“安全教育合格证取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三) 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可分四次进行:春节后复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教育培训;夏季“四防”的安全教育培训;冬季“四防”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按本大纲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中“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由从业人员所在部门、车间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管理部进行监督。每年从业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对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转
3、岗、干部顶岗及脱岗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转岗、复工及顶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的,成绩记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方可上岗作业。转岗、复工及顶岗安全教育培训由从业人员所在部门、车间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管理部进行监督。教育培训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中“转岗、复工及顶岗安全教育”的内容、责任部门、时间进行。(五) 中层以上人员、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双基”管理的要求,对中层以上人员、班组长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教育培训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中“中层以上人员、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教育”的内容进行,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实
4、施。(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青岛市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任职,每年培训一次,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参加培训。(七)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须参加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的时间根据各专业的规定进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参加培训。(八) 其他安全教育培训除了以上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季节、时间等因素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如:节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的安全教
5、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的专项培训;事故案例教育培训等。这些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责任部门、车间负责组织实施。(九)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外来人员(包括外来施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进入公司进行施工、参观、实习等应进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进入生产作业岗位由其所在部门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及应急救援知识和控制措施等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十)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和重要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各自职责,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为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十一) 各职能部门、车间要在自己
6、的工作所辖的职能范围内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十二) 安全管理部要经常性对公司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实施监督指导,及时提供相应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培训材料。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一) 新入公司的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第一级),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负责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安全色、安
7、全线和安全标志; 事故应急救援知识; “三违”的识别和预防; 作业过程中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有关事故案例。经公司级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分配到车间(部门)进行“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二级的教育培训。2、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第二级),由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负责,内容应当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及强制性标准、规定;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
8、事故案例。经车间(部门)级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三级教育培训。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内容应当包括: 班组工作环境、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岗位操作安全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班组级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安排到岗位进行实习。(二) 安全教育合格证取证培训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的人员,由车间、部门的负责人对其进行岗位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者由车间和部门领导审批,报安管部签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方可上岗位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
9、、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企业生产特点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性;3、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防火、防爆、防毒、急救常识等;4、企业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5、本车间、部门生产特点、设备特点;6、本车间、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7、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具、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等。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 从业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从业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工作后,每年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岗位操作安全技能及
10、安全操作规程;4、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作业规程;5、事故案例;6、其他需教育培训的内容等。教育培训的内容、成绩、出勤、学时、讲师等记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四) 转岗、复工及顶岗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转岗及脱岗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转岗、复工及各干部顶岗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按“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进行,经考试合格的,成绩记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方可上岗作业。(五) 中层以上人员、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双基”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的中层以上人员、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每年进行一次“
11、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部门、班组安全管理知识;4、“三违”的表现形式及检查纠正、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事故案例等;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等。教育培训的内容、成绩、出勤、学时、讲师等记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六)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任职、上岗作业。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由主管部门确定,公司由负责安全管理部负责按时间要求组织参加法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后记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七) 其他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除了以上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季节、时间等因素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如:节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的专项培训;事故案例教育培训等。培训的内容根据不同的教育培训情况而定,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学时、成绩、讲师等记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