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登记编号:生产单位: 生产产品: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三、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四、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五、产品使用简单包装,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六、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小作坊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小作坊监督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该食品小作坊违反以上内容的,欢迎向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监管部门: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