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有关安全作业要求,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倡导文明、安全作业,特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一、外来施工作业的负责人为工程的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并全面负责人员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出现任何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二、外来人员进入服务区作业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区域,不准动用甲方的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设备等;三、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在服务区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电源、水源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自行其事;四、为保障施工安全,乙方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标出施工区域;五、因乙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在服务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甲方人员、设施设备等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六、乙方有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作业;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1 / 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