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 完整 实用 可修改) 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为推进全市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全面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质量,实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服务业委员会全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及市直各市场监测样本企业。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一)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20分),及时报送时间为:日报表为每日上午10时前,周报表为每周一上午10时前,月报表为每月5日前。(二)重点流通企业市场监测系统(30分),及时报送时间为:日报表为每日上午10时前,旬报表(大楼、中百)为每月1日、11日、
2、21日前,月报表为每月6日前,半年报表为每年7月20日前,年报表为每年2月10日前。(三)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系统(20分),及时报送时间为半月报表为每月1日、16日前,月报表为每月10日前。(四)应急商品监测系统(10分),及时报送时间为:日报表为每日上午10时前,月报表为每月8日前,年报表为每年1月31日前。(五)百县农村市场监测系统(凌海、北镇)(10分),及时报送时间为:旬报表每月2日、12日、22日前。(六)市场运行分析(10分)。市场运行分析指撰写的各类市场分析材料,主要包括市场动态分析和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分析指短期市场动态变化,一般篇幅较短。市场综合分析指月、季度、年市场运行情况
3、分析,篇幅较长。各县(市)、区每撰写一篇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得1分,不写不得分。以上前五项每迟报、漏报一次扣一分,错报扣0.5分。年末考核对未涵盖全部市场监测系统的县(市)、区及样本监测企业换算成百分制表示。三、考核周期本考核为月度通报,年度考核,每月15日前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每年1月20日前对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四、评比标准本考核为百分制,其中:98分以上为优秀;95分以上为先进。五、奖励机制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先进的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及样本企业,市商业局将予以表彰,并给予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核成绩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将做为评比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本考核办法2010年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