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安全施工协议书甲方: 包头恒久钢构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乙方: 施工队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施工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
3、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五)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需先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保证金伍万元整 ,对愿意与公司长期合作的施工队,每与公司签订一项施工合同,均要上交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原则上为合同额的10%,如合同金额数量较小,可另行商议,但不能低于5万元,累计上限为20万元,达到限额的,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开据收据,作为依据。直至施工队与公司终止合作关系,且每项工程均无任何遗留问题,公司将一次性退还施工队所有上交的安全保证金。第五条: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一
4、)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使用吊车上下人。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的工具袋中,高空传递物品应挂好安全绳,不得随意抛掷; (二)班前不得喝酒,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需穿绝缘软底鞋,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确保用电安全;(六)必须配备
5、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带电作业时需配备2人,其中1人看护电源开关;(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点煤灯用于取暖,使用火炉时要警惕煤气中毒;(九)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十)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十一)不得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十二) 雷雨天气,停止高空作业,设置必要的临时加固措施。离开铁制品附近;(十三) 焊机、焊条、气瓶应放置在专用棚内,以免焊接材料受潮。 第六条:违约处罚(一)乙方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凡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中的
6、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5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二)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三)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人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四)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人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五)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甲方:包头恒久钢构有限公司 乙方: 施工队 项目部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